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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管理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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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用管理制度15篇【第1篇】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安全管理由药剂科及有关使用科室负责,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凡有储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建立严格的审批、采购、领取、使用和登记手续。 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采购、运输,应指定专人专车;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数量。 存放危险品仓库(室)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要指

2、定专人专柜保存(专管人员名单报保卫科备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保管,坚持分间、分类储存,严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严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库区吸烟,不准将火种、易燃品等物品带入仓库。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未经安全培训,不熟悉危险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2篇】类医用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类医用卫生材料主要是指植入类、介入类、高值管理类的材料,由于其对患者的生命支持或生活质量的改善特别重要,所以,加强对类医用卫生材料的管理尤为重要。 一、材料的计划和购入 (一)、由于类医用卫生材料使用一般属于非急诊产品,并且其价值昂贵,储存与管理要求高,原则上不列为库存品,

3、采取“既用则购”方式。 (二)、通过招标(包括网购产品)确定品牌与配送企业,签定购货合同。根据患者的知情同意签字确认许可后订购。 二、医疗材料的验收和使用 (一)、医疗材料配送企业送到医院设备科库房、供应室或特定的专业科室时,均必须执行严格的验收(包括实物与资料)、核实登记或核实后共同签字确认,并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需要再次配送的医疗材料,由医院安排的专人负责送达,并做好交接签字确认。 (二)、交接手续应包括:领用与配送产品的品名、数量、外包装、产品质量等是否符合,合格证等是否齐全。 (三)、使用科室使用时,应及时将产品合格证妥善保存并贴于对应的病历中,并填好特定卫生材料使用追踪登记表,并

4、回执到设备科库房统一备案管理。 (四)、医疗材料的采购产品发票必须有库房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出库清单必须有领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设备科应按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妥善保存相应产品的送货单等原始凭证。 (五)、使用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做好批内复审确认,同时上报设备科组织退或换货处置,或通报配送企业备案。 (六)、在执业许可范围内的所有使用人员均应熟练掌握产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使用,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3篇】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及时、安

5、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二)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三)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剂科妥善处理解决。 (四)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每周一、五为药剂科供养日,各科室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五)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药剂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

6、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氧气瓶每只单价为壹仟元(1000.00元/只)。 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二)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 (三)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第4篇】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病人的健康与安全,使医用放射源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根据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操作、管理医用放射源的人员,就业前进行专业和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经考试

7、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者,方能从事该项工作。 三、一切放射源(如co-60等)投入使用前,须申报法定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有关证件办理齐全,方可使用。 四、工作人员必须正确应用防护知识,加强自身防护,正确使用设备,提高操作技术,减少射线照射。 五、工作人员应注重病人和家属的防护,关键把握好医用放射源使用的必须性、合理性,设备性能的有效性。 六、加强剂量监测及管理,一切治疗设备经换源或大修后,必须重新检测确认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接受个人剂量监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设立防火、防盗、防泄漏、防抢劫等安全措施,指定专人保管。 (八)、机房内外照射的水平满足防护要求。 (九)、对于废源

8、,按照放射源处理办法的规定,医院委托中国核动力研究院按签约合同处置。放射性同位素药盒的废品、废物必须储存十个半衰期后,再按规定处理。 【第5篇】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验收管理: 1 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 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 医院在验收医用耗材医疗用品时,验收部门必须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验收:查验每箱(包) (1) 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2) (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9、. (3) 包 装 标 识 应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gb15979 1995 gb15980 1995 gb89391999yy/t03131998 , (4) 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二、使用管理: 1 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2 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3 所有医用耗材、

10、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药剂科、手术室、手术医师逐级核对检验。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安排人送交使用部门,手术室、介入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4 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5 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药剂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三、发放管

11、理: 1 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在药剂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 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管理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各使用科室医用耗材使用增长幅度应与同期业务收入增长比例同步,不能明确解释医用耗材增加原因的将追究使用科室的管理责任。 3 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

12、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 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会诊需要外带可向药剂科门诊药房以处方形式购买。 【第6篇】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范例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gbz133-2002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我院影像与核医学科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 医用放射性废物:系指在核医学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规定值的液体、固体和气载废物。应根据废物的性状、体积以及所含核素的种类、半衰期、比活度选择相应的处理方法,使之不致在工作场所造成不必要的电离辐射危害,不致造成环境污染。 二、液体废物的管理 1.放射性废液方法:核医学单位应具有废水专用

13、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轮流存放和排放废水。污水池必须恰当选址,池底和池壁应坚固、耐酸碱腐蚀和无渗透性,应有防止泄漏措施。而无废水池的单位,应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10个半衰期,排入下水道系统。如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作固体废物处理。标准:将废液的降至放射性浓度不超过1104bq/l的废闪烁液,或仅含有浓度不超过1105bq/l的3h或14 c的废闪烁液不按放射性废物处理。放射性浓度小于或等于”公众导出食入浓度”dic(公众)的废液作非放射性废液处理,可排入下水道系统。 2.注射过或服用过放射性药物的病人的排泄物必须为使用放射性药物病人提供有防护标志的专用厕所,对病人排泄物实施统一收集和管

14、理。将其排泄物贮存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池内沉渣如难于排出,可进行酸化,促进排入下水道系统。注射或服用131i病人的排泄物处理,必须同时加入naoh或10%ki溶液后密闭存放待处理。 三、 固体废物的管理 1.废物收集 (1) 按废物的可燃与不可燃、有无病原体毒性分开收集废物。 (2) 供收集废物的污物桶应具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志。污物桶放置点应避开工作人 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 (3) 污物桶内应放置专用塑料袋直接收纳废物。装满后的废物袋及时转送贮存室。 2.废物存放 (1) 贮存室建造结构应符合放射卫生防护要求,且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或安装通风设备, 出入处设电离辐射标志。 (2)

15、 废物袋或废物包、废物桶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的说明。 (3) 内装注射器及碎破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 3.废物处理 (1) 焚烧可燃固体废物必须在具备焚烧放射性废物条件的焚化炉内进行。 (2) 同时污染有病原体的固体废物,必须先消毒、灭菌,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3) gbq量级以下且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弃密封放射源必须在具备足够外照射屏蔽能力的 设施里存放和待处理。 (4) 比活度小于或等于7.4104 bq/kg的医用废物可直接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理。 (5) 废物经过存放衰变,比活度降低到7.4104 bq/kg以下后,即可作

16、非放射性废物处理。 四、气载废物的管理 1.凡使用133*e诊断检查病人的场所,应具备回收病人呼出气中133 *e的装置,不可直接 排入大气。 2.放射性浓度小于或等于”公众导出空气浓度”dac(公众)的气载废物为非放射性废气,可以直接排放。气载放射性废物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放射性核素时。 五、废物管理制度 1. 有专(或兼)职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废物的收集、分类、存放和处理。废物管理人员应熟悉废物管理原则和掌握剂量监测技术。 2. 设废物存贮登记卡,废物主要特性和处理过程应记录在卡片上,并存档备案。 3. 必须有预防发生废物丢失、被盗、容器破损和灾害事故的安全措施,贮存室的显著位置应设安全警戒信

17、号。 4. 密封放射源的废弃和处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存档备查。 5. 废物管理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和防护设施,防止超剂量照射。 【第7篇】附二医院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气由采供中心负责全面管理,指定专人分管,做好收发、登记、储运等工作; 二、氧气库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库内禁止吸烟及火种带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禁止接触各种油类,及时做地高温降温、通风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电或其它破坏,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运安全,要轻卸、轻放、防震、防倒、防撞击、严禁抛、滑氧气瓶。禁止氧气瓶靠近火源。如发现漏氧、无帽、无安全圈应及时送采供

18、中心有关人员检修,不得自行处理; 四、使用科室应有专人管理,按实际用量凭卡换气,不得随意借出院外,每天进行清点、核对,使用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使用氧气的教育; 五、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8篇】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及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病人的健康与安全,使医用放射源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根据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操作、管理医用放射源的人员,就业前进行专业和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者,方能从事该项工作。 三、一

19、切放射源(如co-60等)投入使用前,须申报法定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有关证件办理齐全,方可使用。 四、工作人员必须正确应用防护知识,加强自身防护,正确使用设备,提高操作技术,减少射线照射。 五、工作人员应注重病人和家属的防护,关键把握好医用放射源使用的必须性、合理性,设备性能的有效性。 六、加强剂量监测及管理,一切治疗设备经换源或大修后,必须重新检测确认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接受个人剂量监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设立防火、防盗、防泄漏、防抢劫等安全措施,指定专人保管。 (八)、机房内外照射的水平满足防护要求。 (九)、对于废源,按照放射源处理办法的规定,医院委托中国核动力研究院按

20、签约合同处置。放射性同位素药盒的废品、废物必须储存十个半衰期后,再按规定处理。 【第9篇】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 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

21、、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 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

22、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 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

23、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2、每次参加会议的专家不得少于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3、根据会议的内容,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4、设备科应在会前向各位参会者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5、必要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设备科可以召集临时会议,且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有表决权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临时会议仅限于论证院领导认为必要的或临床急需项目。 6、会议一般由主管院长主持,首先由使用科室或设备科具体负责人汇报设备、医用材料采购、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情况,然后由参会委员提问、讨论,使用科室负责人离席回避,最后由参会委员进行口头或书面无记名表决,已超过

24、二分之一的多数为通过。会议记录中必须记录不同意见,供院领导参考。 (五)工作纪律 1、论证委员所在科室的项目时、论证项目的供货方与委员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需回避。 2、本会委员不得接受相关商家的任何馈赠,不得向任何商家透漏任何会议信息。 3、本会委员不得将讨论、表决的任何信息向未参加会议的任何人员透漏。 4、对违反纪律的委员,经本管理委员会表决后取消委员资格,造成明显影响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10篇】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医院

25、财产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特制定我院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一、凡属我院医疗、化验、放射、化疗用的,能致人中毒成瘾的药物、化学物品、放射元素、氧气、易燃易爆物品,都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管理和使用科室安全管理。使用科室须有专人具体管理,并要有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保卫科由专人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造册登记,建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档案,每月检查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

26、整改。 四、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失火、爆炸等危急情况时,保卫科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按实际情况划清责任,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11篇】中医院一次性医用器具管理制度 医院一次性医用器具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每次购入一次性医用器具时,必须检验“三证”和进行质量验收,做到推销员证、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和有效期。 二.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位、产品批号、消毒日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有效期限

27、及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三.严格保管,不得将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以及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的一次性医用器具应用于临床。 四.药剂科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作退,换货处理。 五.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结局;所涉一次性器具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并及时上报院感科等相关职能科室。 六.一次性医用器具用后,必须毁形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第12篇】附二医院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

28、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二)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三)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 【第13篇】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例 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验收管理: 1 医院使用的医用耗

29、材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 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 医院在验收医用耗材医疗用品时,验收部门必须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验收:查验每箱(包) (1) 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2) (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3) 包 装 标 识 应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gb15979 1995 gb15980 1995 gb89391999yy/t03131998 , (4) 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二、使用管理: 1 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

30、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2 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3 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药剂科、手术室、手术医师逐级核对检验。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安排人送交使用部门,手术室、介入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4 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

31、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5 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药剂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三、发放管理: 1 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在药剂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 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管理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

32、压、浪费、流失。各使用科室医用耗材使用增长幅度应与同期业务收入增长比例同步,不能明确解释医用耗材增加原因的将追究使用科室的管理责任。 3 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 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会诊需要外带可向药剂科门诊药房以处方形式购买。 【第14篇】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安全管理由药剂科及有关使用科室负责,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凡有储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

33、理。 建立严格的审批、采购、领取、使用和登记手续。 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采购、运输,应指定专人专车;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数量。 存放危险品仓库(室)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要指定专人专柜保存(专管人员名单报保卫科备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保管,坚持分间、分类储存,严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严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库区吸烟,不准将火种、易燃品等物品带入仓库。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未

34、经安全培训,不熟悉危险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15篇】玉州医院医用氧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用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管理,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国药典2010版有关规定,医用氧(包括液态氧和气态氧)是用于人体缺氧的预防和治疗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药剂科为管理职能部门、后勤部为日常维护部门。 二、医疗机构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购进医用氧。购买医用氧时,应按规定索取相关证照、证件和合法的票据,并对销售人员和购进药品的渠道进行审查确认。 购进医用氧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并审核: (1)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

35、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签订有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3)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受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4)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产品批准证书(含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药品销售发票(随货同行) 三、规范使用程序,采购人员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购进。医用氧到货验收时,由后勤医用氧房保管人员与后勤工程维修人员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在购进记录上双签字。 四、购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其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批准文号、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价格、发票号码等内容。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 五、医用氧是易燃易爆物品,为保证其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必须专车运输,实施中心供氧。对医用氧应加强巡视,由后勤部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并建立巡视记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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