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商务协会一、电子商务协会介绍:电子商务协会是由民政局核准登记注册全州性社会团体。协会在州经商委指导下,坚持党基础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会员服务,加强交流和合作,为从事电子商务单位营造一个应用、促进、发展环境和气氛;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凝聚人才、共商大计、共谋良策、促进行业自律;在政府和从事电子商务企机关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和规范发展。二、电子商务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协会名称为: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 英文缩写:HBEC
2、A )。本协会由各界有志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管理、使用和相关科研、教学、设计等单位和个人自愿参与而联合组成非盈利全省性社会团体组织。第二条 协会为本省从事电子商务企机关和其它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施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跨部门、跨全部制非盈利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协会宗旨:诚信立会、服务兴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会员,为从事电子商务各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应用、促进、发展环境和气氛。第四条 协会职责: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凝聚人才、共商大计、共谋良策、促进行业管理和自律;在政府和从事
3、电子商务会员和企机关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信息化建设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第五条 本协会接收政府主管部门海北州经商委业务指导,接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厅监督管理。第六条 电子商务协会办公地点设在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业务范围:(一)研究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探讨电子商务发展重大问题,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相关发展电子商务政策意见和提议,帮助和促进制订相关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并推进其落实实施;(二)反应行业内各类单位和会员提议,帮助和促进电子商务行业标准制订。(三)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等调查,搜集行业基础情况;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刊物,立即向会员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
4、提供电子商务发展现实状况、趋势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四)开展全州电子商务优异技术和创新方法推广和交流,宣传、推广本省优异品牌,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活动。(五)加强省级、区域间交流、合作、考察,开展产品展销、技术交流、新技术展览展销活动,为企业开拓中国外市场服务,帮助企机关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地域间合作,共同推广发展电子商务新技术应用,为跨地域发展电子商务牵线搭桥。(六)维护会员正当权益,协调行业发展中出现问题,反对不正当竞争,反对侵害她人知识产权,促进“行规行约”建立和完善,促进电子商务领域规范化建设;(七)组织开展行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转让项目标可行性研究,组织
5、开展论证、监理、评定工作,为企业决议提供咨询服务。(八)依据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定组织相关活动,接收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委托进行活动,主动开展有益于电子商务发展其它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必需含有下列条件:(一) 从事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含有法人地位多种经济性质企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对本协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在本行业相关键影响个人;(二) 有自愿加入协会意愿,尊重并拥护本协会章程;(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依法经营;(四) 会员为在青海省依法登记注册企机关、社会团体和其它相关法人、机构组织;有志为青海省电子商务发展做贡献,并
6、在本行业领域内含有一定影响个人。(五)主动参与本会活动,推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六) 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第十条 入会申请程序:(一)单位会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填写提交海北州电子商务协会入会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个人会员需提供以下资料:1、填写提交电子商务协会入会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个人简历及相关个人资料。(三)经理事会讨论经过,由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办理具体入会手续;第十一条 会员享受下列权利:(一)本协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协会工作有提议权和监督权;(三)参与本协会组织各类活动权利
7、;(四)取得协会咨询服务、培训活动及书刊资料等优惠或优先权;(五)经过协会向相关部门反应意见和提议;(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七)会员大会决议要求其它权利;第十二条 会员推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实施本协会决议;(二)维护本协会声誉及正当权益;(三)主动主动配合协会开展工作;(四)主动参与本协会组织公益活动;(五)按时交纳会费;(六)立即向协会反应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七)会员大会决议要求其它义务;第十三条 单位会员应委派其关键责任人出席会员大会,如关键责任人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派其它责任人出席。第十四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前3个月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交回会员牌匾。对在十二个月内不缴纳
8、会费或不参与协会组织活动会员,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会章程或相关管理制度会员,本协会有权给通报批评、警告、暂停会籍、开除会籍等处分。情节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给协会带来经济损失,要追究经济责任。第十六条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会可终止其会员资格:(一)逾期三个月不缴纳会费; (二)十二个月以内不参与协会组织活动;(三)给协会声誉带来重大损害;(四)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五)自愿退会;(六)违反本章程要求,被取消会员资格;(七)会员资格依法终止。第十六条 会员要求退会须提出书面申请,交回会员证书,其会员资格即行终止。协会将经过协会刊物、协会网站等形式进行通告。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责任
9、人产生、免职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一)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二)选举和免职会长、理事;(三)决定协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四)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汇报和财务汇报;(五)审议经过协会会费标准;(六)决定协会解散、清算等重大变更、终止事宜和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会员大会每十二个月召开一次。换届大会召开30日前,应将换届准备材料报送州经商委和州民政局审查,确定符合换届条件后方可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讨论经过,报州经商委审查并经州民政局同意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出十二个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必需有二分之一以
10、上会员到会参与。会员代表大会决定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是会员代表大会实施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第二十条 理事会职权是:(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二)实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和财务情况;(四)决定会员吸收程序或除名事项等;(五)决定设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六)选举和免职副会长;(七)选举和免职秘书长;(八)选举和免职常务理事;(九)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关键责任人聘用;(十)领导本协会
11、各机构开展工作;(十一)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十二)决定会费标准和其它要交纳款项;(十三)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取邮件、电话等方法召开。理事会决定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置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出理事人数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二、五、八、九、十项职权。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代表出席会议)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条 协会法定代表人是协会会长。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
12、担任法定代表人时,需报业务主管部门立案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同意。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协会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期最长不得超出二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经过,报业务主管部门立案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出十二个月。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必需含有下列条件:(一)坚持国家方针、政策,政治和业务素质好;(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行业贡献;(三)会长最高任职年纪不超出70周岁;(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刑事处分;(六)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七条
13、协会设置声誉会长若干名,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监事长一名。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每届任期四年,能够连选连任,标准上最长不超出两届。第二十八条 协会法定代表人是协会会长。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时,需报业务主管部门立案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同意。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二)检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三)代表协会签署相关关键文件;(四)代表协会出席重大活动。第三十条 协会依据工作需要,经州经商委审核,报州民政局审批后可设置若干个专业委员会。第三十一条 协会设秘书处,是协会常设办
14、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依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内部工作机构。第三十二条 协会秘书长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秘书长拟任人选由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会长协商提名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后,由理事会聘用并报州经商委、州民政局立案。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聘用。第三十三条 协会秘书长需含有下列条件:(一)遵守海北州电子商务协会章程;(二)有高度政治责任感,有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协会整体声誉,有做一名以协会为终生职业专职协会工作者愿望和能力;(三)含有本专业良好素质,有比较丰富从业经历和比较突出本专业工作业绩,熟悉行业,熟悉企业,
15、对行业和协会有浓厚感情;(四)有行业管理工作思绪、工作目标和收支平衡管理能力;第三十四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人选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关键责任人人选,交常务理事会经过;(四)召集和主持召开常务理事会。(五)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聘用;(六)负责协会经费管理;(七)负责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第三十五条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含内部各部门关键责任人)在工作期间发生违纪或有损行业利益行为,可提前解聘。秘书处领导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或有损行业利益行为,
16、经理事会研究并同意后,可提起解聘,并由理事会指定临时代理领导人或提前改选。第三十六条 协会设置监事会,由一名监事长、若干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和理事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关键职责:(一)向会员大会汇报工作;(二)列席理事会会议;(三)监督本协会及领导组员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四)监督本协会及领导组员依据核定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协会组员违反协会纪律、损害本协会利益和声誉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协会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实施;第三十八条
17、:监事长推行下列职责:(一) 主持监事会会议;(二) 列席理事会会议;(三) 主持监事会工作。第三十九条 协会党组织由省商务厅党组织代为管理。第四十条 州经商委可派代表列席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等会议。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标准第四十一条 协会经费起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和企业资助;(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收入;(五)接收政府拨款或政府机构给补助收入(六)利息及其它正当收入。第四十二条 协会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收取会员会费。第四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需用于本章程要求业务范围和电子商务事业发展,不得挪作她用。第四十四条 协会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正当、真
18、实、正确、完整。第四十五条 协会配置含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需进行会计核实,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时,必需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六条 协会资产管理实施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接收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监督。资产起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接收审计机关监督,并将相关情况以合适方法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七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接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财务审计。第四十八条 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除协会解散外,任何情况下会员不得请求返还会费。第四十九条 协会专职员作人员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考国家对机关相关要求实施,保险按劳
19、动法要求实施。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第五十条 对本协会章程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经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五十一条 协会修改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经过后日内,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第五十二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因为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五十三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经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第五十四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第五十五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十六条 协会终止后剩下财产,在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用于发展和本协会宗旨相关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