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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技能人才队伍科学建设综合规划.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423594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3.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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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为愈加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走新型工农业产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加紧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含有精湛记忆高技能人才,充足发挥高技能人才优势作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连续快速发展,依据国家《中长久人才发展计划纲要(-)》总体要求,特制订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及关键目标 (一)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全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和国家、自治区、市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标准,根据全县“十二五”人才发展计划总体要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全方面发展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主动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高技能人才,采取切实有效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足发挥人才优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技能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键目标 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经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个人自学提升等方法,到“十二五”期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级技工水平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百分比达成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百分比达成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二、 深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三) 主动构建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 加紧职业教育结构调整,整合和充足利用现有多种职业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职业教育中心,各民办职员培训学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进和社会支持相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从各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和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目标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基地化培训。形成“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格局。县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硬件投入给予合适补助,对培养高技能人才成绩突出单位给予表彰。 (四) 加紧技工院校建设 努力争取1-2年时间内,在我县原有职业高级中学基础上再建立一所综合性高等技师学院,经过关键建设,使我县技师、技工院校成为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关键;负担各类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生产实习指导老师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适应我县发展需要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 深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五) 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各行业、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现实状况,做好高技能人才需求估计和培养计划,行业、本系统、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指导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定时向对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机关机关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技能人才队伍统计。 (六) 充足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作用 企业是技能人才培养责任主体,要建立职员培训制度,强化自主培训功效,依法建立职员教育培训制度,推行培训义务。各类企业应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计划。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制订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济管理者业绩考评内容之一,定时向职员代表大会汇报,并接收主管部门和技能人才工作部门监督。继续办好已经有职员培训机构,依据实际需要创办职业学校,加强对全体职员尤其是一线职员继续培训教育。并采取有力方法激励职员学习技术,岗位成才。职员经企业安排参与培训期间,应享受在岗人员相同工资福利待遇。企业按国家要求提取职员教育经费并足额用于职员培训,其中用于技术工人培训应不少于职员教育经费50%。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全部应按要求百分比安排资金用于职员技术培训,全方面促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县乡两级政府将高技能人才配置情况作为企业申报技术改造项目、技术项目引进、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定必需条件。以后,企业在进行发改、科技项目申报时,应同时编报和项目相适应高技能人才配置情况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并按要求提取职员技术培训经费,关键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 (七) 经过技能竞赛培养高技能人才 激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技能竞赛和群众性技术比武活动,营造比学技术、争当能手良好气氛,不停培养、选拔急需多种高技能人才。在各类竞赛中名列前茅选手,可按相关要求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直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或破格参与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八) 组织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 发挥各级党团组织政治和组织优势,动员和组织青年职员参与技能培训,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经过组织技能竞赛、评选表彰青年岗位能手等方法,激励、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学技成才。 (九) 主动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在全县选择1-2家企业进行改革试点。试点企业可根据“统一标准,现场考评,强化督导”标准,经过生产现场能力考评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法,对企业职员实施操作规程,处理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能力进行考评。企业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统一要求,结合生产特点和岗位要求,对国家题库考评内容作30%调整。考评合格,依据企业要求,可按要求核发对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出具统一考评成绩证实,并列入职业技能判定统计。对在技能岗位上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做出突出贡献技术骨干可破格参与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试点企业按高级工标准组织技能竞赛,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后,应知、应会均合格前三名选手,可直接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试点企业5%各等级优异技术工人可提前3年参与高一个等级考评。 (十) 加紧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关键,重视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和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和企业认可相结合;在评价实施上,坚持行政督导和技术支持相结合。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判定社会化管理。 (十一)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用人单位招录职员必需严格实施“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要求,制订完善就业准入法规和政策,深入完善相关职业准入措施。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情况监察力度,对违反要求,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用人单位给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全方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判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分布发工作指导和管理,立即建立能够反应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十二)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 社会通用性强职业(工种)技师考评,根据“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评、企业聘用”标准,采取判定机构考评和教授评审相结合考评措施,实施社会化判定。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复杂和操作性强职业(工种)技师考评,可采取企业内能力考评和业绩评定相结合考评措施。能力考评强调处理实际问题,业绩评定突出实际贡献。激励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与技师考评。 (十三)充足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处理技术难题、完成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艺等方面关键作用。激励企业在关键岗位设置首席技师、技能教授等职位,充足发挥其技能带头作用。主动推行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聘用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高技能人才同业交流平台,为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发明良好条件。 四、 深入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十四)充足发挥政府奖励导向作用 县乡两级政府应建立规范有效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对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技能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五)建立健全技能等级和业绩贡献相结合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企业建立完善职员凭职业技能、业绩贡献得到使用、晋升和确定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以技能人才技能等级工资贡献等原因,着力构建科学合理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被聘用技师、高级技师,其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上在聘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和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相同工资福利待遇;在聘技师、高级技师参与境内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和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相同候遇。已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企业,应为生产、服务一线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办理对应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经企业职代会经过,企业在聘技师、高级技师年金标准可合适高于本企业平均水平。企业在聘技师、高级技师,若单位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立案,在达成法定退休年纪后,可合适延期退休,但延长时间不得超出5年。 (十六)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 充足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关键作用,和在处理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关键作用。对参与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可从结果转化所得收益中,经过奖金等形式给奖励。 五、 深入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资金投入 (十七)做好企业职员教育培训经费统筹工作 深入强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责任,切实保障企业职业接收培训权利。企业要根据企业职职员资总额2%-2.5%百分比提取职员教育经费,提取费用中二分之一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对本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员培训及未开展职员培训企业,县政府应全额统筹该项提取,由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并收其中二分之一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企业职员教育培训经费统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同时,劳动保障、国有资产监管、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职员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情况监督。 (十八)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财政投入 县乡两级政府要设置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题资金,用于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评选、师资、竞赛、考评和奖励等。县乡财政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题经费和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题经费时,应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作为一项关键内容,实施统一计划,统筹安排。依据市相关文件要求,用于职业教育教育费附加中,要有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关键建设技工学校,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她用。 (十九)加大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投入 县各相关部门、企业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开发专题资金安排合适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奖励工作。城镇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按一定百分比用于技工学校教育,具体百分比由县乡人民政府依据当地实际确定,并合适向技工院校教育倾斜。 六、 切实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宣传 (二十)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 县各相关部门、企业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要制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并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坚持党管人才标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客观指导、政策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检验,并成立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贸、财政、国资、地税、物价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参与县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高技能队伍人才建设具体工作协调,要紧一步 巩固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并动员社会力量广发参与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定时研究处理高技能人才工作中关键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 (二十一)认真抓好政策方法落实落实 县各部门、企业要根据本计划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国有资产监管、发展和改革、财政、中小企业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方法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加强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宣传 县各相关部门、企业要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关键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她们成才和创业之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良好社会气氛,引导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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