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鑫企业职员手册
中 鑫 公 司 企 业 文 化
我们设置企业宗旨:
为所在小区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为职员及其家人幸福而不懈努力,
给股东最好回报!
我们经营理念:诚信、务实、进取
我们管理理念:人人有事做,事事有落实
我们奋斗目标:团结拼搏,永争第一
我们服务目标:信誉第一,用户至上
我们提倡三公标准:
领导要“公正”、
办事要“公认”、
利益要“公平”
总 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引进优异技术,学习优异管理经验,为推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主动贡献。
(二)企业实施独立经济核实,实施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企业领导实施聘用制,职员实施协议制,工资实施浮动制。
(三)企业经营理念:诚信、务实、进取。
(四)企业管理理念:人人有事做,事事有落实。
(五)企业经营目标:团结拼搏、永争第一。
(六)企业服务宗旨:信誉第一,用户至上。
(七) 企业提倡:领导要“公正”、办事要“公认”、利益要“公平”。
权 利
(一) 企业职员雇佣、解聘、工资、福利、纪律、奖惩措施等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实施。
(二) 对工作主动、坚持标准、秉公办事、廉洁奉公,成绩显著职员,给表彰奖励。
(三) 职员有要求退职和量才任用权利。
义 务
(一)职员要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守则,主动进取,勤奋工作, 不停进行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为企业发展作出主动贡献。
(二)坚持团结、协作、奋进、自强标准,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谅解。
(三)增强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真正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尽职尽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四)自觉维护企业信誉,严格实施各项决议,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五)珍惜企业财务,不浪费、不侵占。
(六)严格保守企业业务秘密。
企业职员行为规范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企业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主动进取,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二)重视本身仪表形象,着装整齐,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三)按时上下班,对所担负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四)维护企业信誉,不作任何有损企业信誉、形象行为。
(五)珍惜企业财物,不浪费,不侵占。
(六)保守企业业务秘密,不私自经营和企业业务相关商业或兼任企业以外职业。
(七)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一样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说,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施。
(八)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嬉闹、高声喧哗和看报纸、杂志等。不得接待私人来访,拨打私人电话。
(九)注意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做到办公桌面及周围环境整齐美观。
(十)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文件、帐簿或函件。
(十一)除办理本企业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企业名义。
(十二)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用户挪借财物。
(十三)对所保管文书财物及其一切公物应尽善保管,不得私自携出或出租、出借。
(十四)不得携带任何违禁品进入办公场所。
(十五)企业职员之间在工作上、生活上应该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相互谅解。
(十六)不停进行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为企业发展作出主动贡献。
聘 用
(一)企业所需职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企业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标准,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所限。
(三)新职员聘用先由用人部门向行管部提交用人申请,由行管部落实后统一招聘。
(四) 由行管部、用人部门按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复试,用人部门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并将应聘资料交行管部存档。行管部负责通知被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担 保
(一)企业职员一经试用,均应寻求担保人,确保其在本企业服务期间遵守企业一切规章。新聘职员于办妥担保手续后才能上班。
(二)企业职员担保人,需含有以下资格之一:
1、团体保:资本充实经正当登记企业;
2、个人保:本市公民,有正当职业和固定住址,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人士(父母、夫妻除外)。
(三)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四)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担保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1、尚欠企业之借款;
2、挪用、截流货款或其它费用;
3、违反经济协议之罚款;
4、因被担任人本身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
(五)确保人职业、住址或联络电话有变更时,应有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办理更正。
(六)企业职员如因职务变更对原担保人认为不能负担确保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寻担保人。
(七)确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它事故丧失确保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企业,由被保人另寻求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确保书后方可解除确保责任。
(八) 司职员担保人如发觉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需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九) 企业职员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觉任何问题时,才发还确保书,解除确保人确保责任。
试用及报到
(一) 新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经试用合格才能录用,填写转正申请表后方可转为正式职员。
(二) 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实施轮岗制度。新职员正式上岗时行管部会依据其应聘岗位制订其在相关部门见习具体时间,并通知相关部门主管,以监督其见习情况。
(二)新聘职员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不佳,不适合工作者,随时停止试用。
(三)新聘职员在试用前办理相关上岗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上岗。办理上岗手续时,应:
1、填写个人履历表;
2、交登记照片二张;
3、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交学历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5、经济责任担保书。
人员培训
(一)新职员上岗前要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企业培训、职员手册培训、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岗位培训等方面。企业培训、职员手册培训、企业规章制度培训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行政管理部组织培训,使新职员对企业情况有一个全方面了解。岗位培训由部门经理负责,使新职员立即达成上岗条件。
(二)各级职员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由部门经理负责,并在平时工作中进行,目标是要不停提升现有些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由企业组织,使其不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岗位调动
(一)企业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员岗位,被调职员不能借故推诿。
(二)被调职员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经理应在于一周内,其它人员于三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岗位上班。
(三)被调职员离开原职时应填写职员内部调动表,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清楚后才能赴新岗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移交者,可报行管部延期办理移交手续,不然按移交不清处理。
解 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办了解职手续:
(一)企业职员死亡;
(二)企业职员自愿辞职者,应于辞职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同意,在未同意辞职前不得离职,不然按旷工处理;
(三)确保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主管认为有必需停职,自停职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
(四)停薪留职超出6个月者;
(五)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被扣押或被起诉者,但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六) 企业职员解职,除"死亡"不能办理交接手续外,其它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准后才能离职。
交 接
(一)企业职员交接分主管人员交接和经管人员交接。主管人员指企业营业主管以上人员,经管人员指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人员。
(二)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辖人员名册;
2、未办及未了事项;
3、主管财物及事务。
(三)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四)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交接由企业总经理派人监交,其它人员由部门经理派人监交。
(五)交接中如发生争吵,应由监交人写明事情经过,会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提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六)各级人员移交时,接收人和监交人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点收清楚,三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字,除三方各留一份外,要另复印一份交企业行管部存档。
(七)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移交,经同意可指定责任人代为办理交接,全部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八)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接清楚,缺乏公物或致企业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考评评定
(一)企业职员考评评定分为试用期考评评定、平时考评评定和年底考评评定三种。
(二)试用期满考评评定: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经理负责考评。如试用部门认为有必需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它部门试用或解聘,应附试用考评表,注明具休事实情节,呈报主管总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出三个月。考评人员应督导被考评人员提交试用期间心得汇报。
(三) 各级人员考评在每个月月底进行,考评人员由部门经理及各级主管人员组成。考评措施是由参与考评人员对其考评内容进行评议、打分。每个月考评成绩和当月工资挂钩。
(四) 每个月考评最终一名,全部门通报。连续三个月考评最终一名,待岗培训,培训后仍不能上岗者,按离职处理。
(五)每十二个月6月底、12月底企业组织两次全员绩效考评,分别从业绩、能力、态度三方面对职员工作进行考评评定。两次成绩平均值为整年考评成绩,整年考评成绩和年底评先、工资晋级、年底奖金等挂钩。
(六)办理考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奖 惩
(一)企业职员之奖惩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二)有以下事迹之一者,应予嘉奖:
1、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成绩尤其突出者;
2、主动提出合理化提议,对业务、管理有重大改善,从而提升效益或降低成本费用者;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自觉主动、主动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者;
4、能够主动检举、揭发坏人坏事、预防企业损失者;
5、临时关键任务,能准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应给予记功或记大功:
1、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利用等业务、管理之方法作出重大改革或提议,经采纳实施成效显著者;
2、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企业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预防,使企业免受损失者;
3、立即阻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发生者;
4、为企业争取荣誉者。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予警告:
1、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者;
2、在企业打印、复印或用企业传真递送个人资料者;
3、利用企业电话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者;
4、对上级主管之命令有不一样意见,未予,而私自违抗指挥者;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说未被采纳
5、行为不检,有损企业声誉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在企业易燃场所吸烟者;
8、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9、有意损害企业财物者;
10、在企业内散播谣言,搬弄事非、破坏团结,妨害工作秩序者。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或记大过:
1、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或私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企业蒙受损失者;
2、指挥不妥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错误,使企业发生损失者;
3、在企业打人或相互打骂者;
4、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或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
5、无故旷工者;
6、泄露企业业务机密,或未经许可,私自在外兼职,参与经营和企业业务相关之事业者;
7、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企业者;
8、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六)其它未经例举而应予奖惩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奖惩。
(七)企业职员奖惩事项,由各部门经理列举事实,报行管部审核。行管部调查核实后,报总经理同意。
(八)奖惩均依下列标准在年底考评时扣分或加分:
1、警告1次:扣1分;
2、记小过1次:扣3分;
3、记大过1次:扣9分;
4、嘉奖1次:加1分;
5、记小功1次:加3分;
6、记大功1次:加9分。
(九) 企业职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十二个月度功过能够相互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销售人员奖惩措施
1、 奖励:
(1) 提供合理化提议和销售新策略,使企业效益增加者;
(2) 主动反应可开发销售"新产品"而被企业采取;
(3) 提供竞争对手情况,为企业制订销售政策提供帮助;
(4) 对所辖用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使企业避免货款损失;
(5) 开拓"新地域"、"新产品"、"新用户"成效显著;
(6) 超额完成整年销售指标20%;
(7) 企业"滞销品"能在要求期限内销售完;
(8) 其它表现优异,视贡献程度给奖励。
奖励分为嘉奖、奖金、晋级和浮动工资四种。
2、 处分:
(1) 挪用公款或和用户串通,私自做生意,坑害企业利益;
(2) 泄露企业业务机密;
(3) 涉足职业赌场或和用户赌博者;
(4) 不根据企业制订销售策略进行销售,私自改变销售方法和价格等,给企业造成损失;
(5) 不按要求建立用户资料或不立即提供市场反馈信息;
(6) 整年销售没有达成销售目标80%。
处分分为警告、罚款、降级、免职四种。情节严重,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企业将循法律路径处理。
考勤制度
(一)迟到:
1、企业职员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一次罚款10元。
(二)早退:
1、工作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三)旷工:
1、迟到15分钟以上到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经理证实者除外;
2、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经理证实者除外;
3、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私自不上班者;
4、委托她人或伪造出勤统计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5、上班不签到者以旷工论处,如有事不能签到可电话通知,说明情况。
6、旷工扣发当日工资,加罚20元,并给记过处分,另扣除考评3分;
7、无故连续旷工2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3日或十二个月旷工达6日者,给解聘。
(四)私自外出:
1、职员外出办理业务须向本部门责任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企业时间,不然按私自外出处理;
2、私自外出,一次罚款10元,并给警告处分。
(五)企业职员考勤实施打卡制。天天刷四次卡分别为早晨上班、早晨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不得代人打卡或让她人代打卡,打卡者代一人打卡罚款200元(代二人打卡罚款400元,依次类推),被代打卡者罚款200元。
(六)经理以上人员天天早上必需刷卡,如有特殊原因可打电话通知行管部。依据实际情况可给一定灵活时间,每个月累计结果假如超出要求,罚款50元。
请假、休假制度
(一)病假:因本人有病须诊疗或休养可请病假,年累计不得超出10天,逾期仍未痊愈者,可办理停薪留职,但以六个月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需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十二个月累计不得超出7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儿女丧亡者,可请丧假7天。
(五)产假:女职员分娩,可请产假4个月。
(六)请假期间内工资,按下列要求发放:
1、请病假、事假扣发当日工资;
2、因患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实属实者,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但最长不超出六个月,六个月内仍未痊愈,无法上班,企业按离职处理;
3、事假逾期,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但最长不能超出1个月,1个月后仍无法上班者,企业按离职处理。
4、请婚假、丧假未逾要求天数工资照发、超出要求天数按事假处理,不计发工资。逾期3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产假未逾要求天数每个月发放300元,超出要求天数按事假处理,不计发工资。但最多只可延期1个月,超出1个月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职员请假,均应事先出具请假单,不准事后补。请假在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请假在3天以上,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准,病假在7天以上者,应附医师证实。
(八)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应报总经理同意。
(九)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十)企业人员服务满十二个月(当年6月份以前满十二个月,可在当年下六个月享受年休假,算当年年休假),可依下列要求,给尤其带薪休假:
1、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十二个月7日;
2、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十二个月10日;
3、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十二个月14日;
4、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十二个月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出30日。
(十一)尤其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由各部门就工作情况排定每人轮番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成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假期。尤其休假应该年休完,不得往后累积,未休假者,企业不给经济赔偿。
(十二)尤其休假由本人先写休假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才能施行。
企业职员基础要求
1、主动性:自觉主动地完成工作,而不是等候领导分配和指导工作;
2、责任心:对自己工作负责,做到善始善终,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3、进取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远大目标,激励自己不停提升业务水平;
4、自信心:对自己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有自信心,相信自己能胜任工作,并能经过学习不停提升和进步。
5、友善心:对待家人和同事全部能持亲切友好态度,为自己发明良好家庭气氛和工作环境,心境良好地投入工作中去;
6、忠诚性:忠于企业,全力维护企业、企业领导和同事声誉和利益。
职员行为守则
1、待人老实真挚,相互尊重;
2、使用清楚明白语言,摒弃埋怨,只做提议性批评;
3、细致耐心地聆听对方讲话,正确有效地和人沟通;
4、努力争取思绪宽广,遇事主动思索,工作自觉主动;
5、上班时间不得闲聊,讨论问题应选择合适时间和地点,以避免妨碍她人工作;
6、有协作精神,能帮助领导和同事有效地完成工作;
7、相信自己判定力,不人云亦云,对自己行为负责;
8、心胸宽广,公正地对待企业和同事;
9、能虚心接收批评,并能坦诚对待自己错误,认真从中吸收教训;
10、尊重她人意见,对正确意见给支持。
办公室行为规范
1、 上下班按时打卡,不许代人打卡,一经发觉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2、 早晨上班先打扫办公室卫生,注意保持办公桌面及周围环境整齐美观。
3、 着装整齐大方,不许奇装异服,不许穿拖鞋和短裤到办公室。
4、 上班时间要佩戴胸卡。
5、 接听电话时要先说:“你好,中鑫。”
6、 在办公室内不许坐在办公桌上,不许将脚跷到办公桌上,离座后要把椅子放在办公桌下。
7、 客人来访要起立问好,实施首人首问制。即客人首先问谁,谁要负责将客人带到相关部门。
8、 上班时间不许串岗、嬉闹、高声喧哗、吃零食和看报纸、杂志等。不许接待私人来访,拨打私人电话,以免妨碍她人工作。
9、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10、 下班时注意关闭门窗、电器开关,以防被盗和事故。
职员十不准
1、不准相互议论,破坏职员团结;
2、不准相互扯皮,降低工作效率;
3、不准自行其事,改变领导意图;
4、不准假公济私,损害企业利益;
5、不准麻痹大意,泄露企业机密;
6、不准奇装异服,影响企业形象;
7、不准积压公务,妨碍工作进行;
8、不准大手大脚,浪费企业财产;
9、不准遇变而退,贪求本身安全;
10、不准违法乱纪,危害社会治安。
各地联络处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企业各地市联络处形象,规范各地联络处管理,经企业办公会讨论制订该管理制度,望各地联络处遵照实施。
一、 行政管理制度
(一) 例会制度
1. 召开时间:天天早上8:30-9:30,时间为0.5-1个小时。
2. 例会内容:
(1) 前日工作总结;
(2) 当日工作安排;
(3) 工作中出现问题及处理方案;
(4) 日常事务处理,如企业最新工作安排、指示等。
3. 参会人员:各分企业在当地全部些人员,依据具体情况,由各分企业分头开或由联络处责任人统一召开。
4. 专员负责做好会议统计。(附表一)
(二)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 总企业或各分企业下发文件,需传真至各个联络处,并电话确定是否收到。
2. 联络处任何人员收到企业文件资料应立即交给责任人,责任人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不得延误。
3. 私人资料不得在办事处打印、传真,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4. 应树立严格保密观念,联络处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中相关业务秘密或管理中须保密事项透露给她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5. 专员负责管理文件资料,做好登记,填写会议统计簿(附表二)。
6. 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给企业、联络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将处以罚款或解聘。
(三) 办公用具管理制度
1. 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具领用记录表,责任人核实发放。(附表三)
2. 购置:各联络处责任人依据实际情况,每个月初提出采购计划,造费用预算,报总企业行管部审批后,在当地购置,当月不能超预算支出。费用由领用分企业负担。
(四) 办公设备、用具管理制度
1. 购置
(1) 办公设备、用具是指使用年限在六个月以上,单价在50元以上办公用具;
(2) 需购置办公设备、用具办事处应先造购置计划报总企业行管部,审批后在当地购置,并报企业行管部立案登记,属固定资产支出,要同时报财务立案登记,办事处将保修卡及发票复印件妥善保管,以备保修、维修时使用;
(3) 购置后,由经办人、验收人分别在发票上签字,报总企业行管部审批后报销。费用由各分企业分摊。
2. 领用登记 领用人填写办公设备领用记录表。
3. 使用保管
联络处领物后要妥善保管使用,不得私自转借、转让,不然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联络处责任人对联络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有管理责任,如发生损失要负领导责任,给对应处罚。
4. 报修、报废
(1) 办公设备用具报修,由专员负责,查明损坏原因,如属物品质量问题,由购置人和商家协商处理;如属人为有意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2) 办公设备、用具报废时,由联络处责任人递交报废汇报,具体报明情况,由总企业行管部同意处理。
(五) 各地联络处办公地点租在当地中等写字楼上,面积60-80平方米。办公用具、桌椅按总企业要求统一配置。办公室租金由各分企业分摊。
(六) 各分企业在当地业务人员住宿由联络处责任人协调安排,费用由各分企业分摊。
(七) 办公室行为规范
各地市联络处内勤职责
1、 收发、管理、保留文件、资料、传真、E-mail,接听电话,传达网络信息,确保企业和各地联络处信息通畅;
2、 立即搜集、汇总当日手机销售量,应用"进销存软件"输入手机串号并仔细查对,确保企业立即了解手机销售情况;
3、 确保联络处办公室电话、电脑按要求使用,杜绝因私使用公共财物现象;
4、 打扫办公室卫生,确保办公室整齐;
5、 日常工作多种费用(水费、电费等)缴纳;
6、 礼貌周到地做好用户接待工作并立即反馈给相关部门;
7、 客观地做好业务人员考勤管理;
8、 做好会议统计;
9、 企业交办其它事项。
办公室行为规范
1. 上下班按时签到,不许代人签到,一经发觉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2. 早晨上班先打扫办公室卫生,注意保持办公桌面及周围环境整齐美观。
3. 着装整齐大方,不许奇装异服,不许穿拖鞋和短裤到办公室。
4. 接听电话时要先说:“你好,中鑫**联络处。”
5. 在办公室内不许坐在办公桌上,不许将脚跷到办公桌上,离座后要把椅子放在办公桌下。
6. 客人来访要起立问好,实施首人首问制。
7. 上班时间不许嬉闹、高声喧哗、吃零食和看报纸、杂志等。不许接待私人来访、拨打私人电话,以免妨碍她人工作。
8.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9. 下班时注意关闭门窗、电器开关,以防被盗和事故。
附 表 一
会 议 记 录 簿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参 会:
缺席及原因:
主持人:
统计人:
内 容:
责任人签字:
附 表 二
文件资料记录表
时间
内容
相关人员
备注
附 表 三
办公用具领用记录表
时间
领用人姓名
办公用具名称及规格
数量
领用人签字
备注
二、 人事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 工作时间: 早晨8:30-12:00,下午14:00-18:00。每七天工作6天。
2. 签到:联络处全体职员上下班均应依要求签到。在任何情况下托人或代人签到者,一经发觉,代一人签到罚款200元(代二人罚款400元,依次类推),托人签到者罚款200元。
3. 迟到、早退:
(1) 联络处职员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开始后5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 迟到一次罚款10元;
(3) 工作终了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4) 早退一次罚款10元。
4. 旷工:
(1) 迟到15分钟以上到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人员证实者除外;
(2) 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人员证实者除外;
(3)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私自不上班者;
(4) 委托她人或伪造出勤统计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5) 上班不签到者以旷工论处,如有事不能签到可电话通知,说明情况。
(6) 旷工扣发当日工资,加罚20元,并给记过处分,另扣除考评3分;
(7) 无故连续旷工2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3日或十二个月旷工达6日者,给解聘。
5. 私自外出:
(1) 职员外出办理业务须向本部门责任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企业时间,不然按私自外出处理;
(2) 私自外出,一次罚款10元,并给警告处分。
6. 考勤计算起止日期:每个月1日至31日。联络处责任人指定专员负责统计考勤,每个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至各分企业内勤人员。
(二)各地市联络处责任人由当员工共同选举产生。联络处责任人每个月增加200元津贴,由总企业负担。
(三)各地联络处人员调离当地或离职要办理交接手续。联络处责任人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1、所辖人员名册;2、未办及未了事项;3、主管财务及事务。交接由总企业行管部派人监交。业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1、所经管财物事务;2、未办及未了事项。交接由各分企业总经理派人监交。交接中如发生争吵,应由监交人写明事情经过,会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提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移交时接收人和监交人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点收清楚,三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字,除三方各留一份外,要另复印一份交总企业行管部存档。移交应亲自办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移交,经同意可指定责任人代为办理交接,全部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接清楚,缺乏公物或致企业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均依中鑫企业制度汇编及职员手册要求办理。
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人员配置
结合现在实际情况,企业驻各地市联络处为企业下属非独立核实分支机构,暂不配置专职财务人员,其财务事项由总企业财务部和各分企业财务部集中管理。
企业驻各地市联络处责任人为其财务责任人,其职责权限以下:
1、负责联络处备用金保管;
2、联络处业务人员费用初审;
(二)费用管理
1、各联络处费用实施预算管理制度。
各地联络处责任人于每个月25日前依据下月业务计划编制下月费用预算,立即报送总企业财务部。
各联络处费用报销依据已经审批费用预算实施。如有临时支出项目需追加预算,经总企业相关领导审核签批后报送总企业财务部。
总企业财务部负责各地市联络处费用预算实施情况监控,并于每个月出具费用报表报送各地联络处责任人。
2、备用金制度。
总企业财务部依据各地市联络处费用开支情况,核定其备用金限额,并报企业相关领导审批立案。如需调整限额,由联络处责任人提出申请后报企业财务部审核,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立案。
各联络处责任人依核定备用金限额办理借款手续,并对资金安全性负责。
各地市联络处备用金于每次费用报销时给予补足。
3、联络处费用报销。
各地市联络处业务人员于报销相关业务费用时,应于原始单据填制粘贴完成后交于其联络处责任人进行初审,由联络处责任人审核签字后交由各分企业经理签批,到各分企业财务部报销。
各地市联络处责任人定时将联络处相关费用票据报送企业主管部门经理签批,根据企业费用报销程序办理费用报销事宜。
各地市联络处电话费由各分企业负担,由联络处责任人依据各分企业业务情况协调分摊,每个月报行管部。
4、费用报销标准。
各地市联络处业务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①驻外联络处郑州户口人员在联络处工作期间,每人天天生活费及市内交通费共补助20元,补助费天数计算,按实际在联络处工作天数,每个月计算一次。以上人员不管因公因私回郑州,一律不享受出差待遇。其因公到郑州市以外地域费用报销,按企业《出差管理要求》实施。
驻外联络处当地户口人员在联络处工作期间不享受出差人员待遇,其因公到联络处以外地市出差及到郑州办理企业事宜期间费用报销,按企业《出差管理要求》实施。
②长驻人员必需在当地租房住宿,企业不再报销出差住宿费。住宿标准一月每套房不超出400元。企业激励各分企业人员合租住房,以节省费用,费用由各分企业协商分摊。
③联络处日常费用开支标准,由总企业行管部依据各地市实际情况核定。项目以下:
房租、电话费、办公费、其它日杂费用等。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原下发各地市办事处管理措施同时作废。后附《联络人责任人工作职责》,望各地联络处责任人遵守实施。
联络处责任人职责
一、 行政管理
1. 主持例会召开,安排专员负责做好会议统计,并按时传真至各分企业。
2. 传达总企业多种文件资料,安排专员管理。收到文件资料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3. 安排落实办公场所,检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确保职员有一个良好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监督各分企业业务人员办公室行为规范实施。
4. 负责签署租房协议及协议保管、审核,电水费、房租交纳等。
5. 负责联络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办公家俱采购、维修维护及办公场所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二、 人事管理
1. 监督实施企业考勤制度,安排专员负责统计考勤,并在每个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表传真至各分企业内勤处。
2. 组织职员学习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最新管理措施等。
三、 财务管理
1. 每个月25日前对办公场所各项费用编制预算,立即报送总企业财务。
2. 负责联络处备用金保管。
3. 联络处业务人员费用初审。
4. 每个月将联络处住宿费、电话费分摊明细报企业行管部。
薪酬管理措施
为统一企业薪酬管理,经企业办公会讨论,报董事会同意,制订此薪酬管理措施。企业各部门、各分企业人员遵照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总企业行管部审批。
1. 企业职员薪酬实施岗位给制,按其所任职务、工作内容繁简及责任轻重给不一样职等薪资 。
2. 企业职员薪资分为9个职等,每职等分15个薪级。(薪级表可到企业行管部查询)
3. 企业各岗位根据工作内容、性质区分,划分为三大系列,即行政综合系列、技术系列、市场营销系列。
行政系列包含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服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和综合服务人员;
技术系列包含售后服务部技术岗位和网络分企业技术岗位;
市场营销系列包含企业全部从事市场推广、进行销售业务活感人员。
4. 同一系列中岗位即使所评职位等级一样,但起点工资不完全一样。标准是市场营销系列起点工资最高,技术系列介于市场营销和行政系列之间。
5. 同一系列新任各等职位人员,标准上均按企业要求所任岗位职等最低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升其支薪薪级一至二级:
※其所含有工作经验已超出该等所需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其所含有能力尤其优异,而且是企业甚难罗致人才。
6. 岗位派任资格,应符合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要求。如因工作需要,致使派任者资格未能完全符合企业要求者,企业可给权任。权任期为十二个月。在权任期中,按比该岗位最低职等低一薪级标准支付薪资 。权任期满成绩合乎工作要求者,可免去权任,改支该岗位标准薪资。
7. 同一系列由低职等岗位调任高职等岗位工作,应改支所调岗位职等第一级薪级,如原来薪资已超出所调岗位职等第一薪级,可改支较原薪资高一级薪级。
8. 同一系列由高职等岗位调任低职等岗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职等和原支薪资最靠近薪级。
9. 不一样系列人员调动,原支薪点高于所调岗位最低薪点者,按原支薪点归级。如原支薪点低于所调岗位最低薪点者,按所调岗位职等最低薪点归级。如所调岗位没有相同薪点时,按相近原支薪点较高薪点归级。
10. 对现有技术职称,又有职务聘用人员,只能享受一项,可在二者中取较高薪点归级。
11. 企业每十二个月年底视盈利情况,经董事会核定,给每位职员发放尤其奖金。尤其奖金按职员当年服务月数发放。如当年服务满三个月者(计算服务日期以每个月15日为分界点,15日以前到岗,算30天;15日以后到岗本月不计算在内,不满三个月不发放尤其奖金),按月应发工资*系数0.3发放,当年服务满6个月者,按月应发工资*系数0.6发放,当年服务满10个月以上者(含10个月),按月应发工资*系数1.0发放。
12. 企业新聘人员依据岗位不一样,试用期分为1-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学历高低分别要求以下:
大专以下学历(含大专):500元/月
本科学历:600元/月(不含有工作经验者500元/月)
本科以上学历和含有特殊工作经验,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13. 女职员休产假,不管职位等级高低,一律按300元/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
14. 企业销售部门人员任务完成低于50%,考评后工资低于600元者,按600元发放。其它人员考评后工资低于600元者按600元发放。连续2个月考评工资全部为600元者,按待岗处理,待岗期1个月,待岗期工资200元。待岗30天后仍无接收部门,按离职处理。
15. 月初未核定任务目标部门和地域,根据基础工资70%发放。
16. 职员离职员资结算按现行工资标准*当月任务完成百分比*出勤天数/30(如任务完成80%,出勤20天,即实发工资数=应发工资数*80%*20/30)。
附等级职位对应表。
本管理措施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等 级 职 位 对 应 表
等级 系列岗位
行政综合系列
技术系列
市场营销系列
零售业务
批发业务
项目工程
1
职员
技术员
营业员
员工
项目员
2
专员
助理工程师
营业主管
业务主管
项目经理
3
主管
工程师(1)
店面经理
业务经理
项目主管
4
总企业部门经理助理、
分企业部门经理
工程师(2)
5
总企业部门经理、
分企业总助
工程师(3)
6
副总、总助、
分企业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1)
7
常务副总
高级工程师(2)
8
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3)
9
董事长
备注
行政综合系列各岗位起薪点为各等1级。
1、技术员---工程师(3)各岗位起薪点为各等3级。
2、高级工程师(1) ---高级工程师(3)各岗位起薪点为各等1级。
零售业务各岗位起薪点为各等6级。
批发业务、项目工程各岗位起薪点为各等8级。
人员管理工作步骤及权限
为明确人员管理工作步骤及权限,使企业人事管理愈加清楚化、规范化,经企业办公会讨论,制订以下工作制度,望大家遵守实施。
一、人员招聘步骤:
1. 各分企业、总企业各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由各分企业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签字确定,写明用人需求(人员数量、学历、性别、年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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