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按10年摊销的软件折旧年限能否缩短为2年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那么,在2011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软件,已按10年摊销了一部分,剩余的部分是继续按原规定摊销?还是按财税201227号文件,调整为按2年摊销?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2、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外购的符合规定的软件,可以执行不低于2年的折旧或摊销年限,不再强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根据上述规定,财税201227号文件颁布之前购进,拟采用最短折旧2年进行摊销的软件资产,应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之前未被税务机关核准采用最短折旧2年进行摊销的软件资产,继续按原办法摊销。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