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小口镇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盖章)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目 录(四)一、二、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招标基础情况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和要求11.1项目名称 道路工程21.1建设地点 31.1建设规模 米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 联络人: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络人: 电话: 5项目审批文件(立项或可研汇报) 后附文件复印件6计划同意单位北京市计划委员会7投标周期 月 日9时0分起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月 日
2、 9时0分。81.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初设、施工图设计)92.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行业专业设计 级(含)以上资质。102.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113.1投标预备会议无投标预备会议123.2踏勘现场集合时间: 月 日10时0分集合地点: 联络人: 电话: 135.1 6.2投标人疑问及澄清接收疑问截止时间: 月 日前招标人澄清发出时间: 月 日16时0分1411.1设计费计价及特殊报价要求(1)设计费计价标准:(应符合原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2)特殊报价要求: 无 。1512报价采取币种人民币1613.1投标使用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714.1投标确保金额
3、不适用1815.1投标人备选方案不要求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和 要 求1916.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2017.7技术部分编制要求具体编制要求:详见后附说明2118.11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地 点: 时 间: 月 日9时0分2220.1开 标开始时间: 月 日9时 0分地 点: 2325.1设计方案陈说不要求投标单位陈说,教授如有疑问打电话和投标单位联络。2426.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标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2531.1设计责任保险不适用2633.1未中标赔偿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单位进行经济赔偿。二、投标须知 本项目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国招标投标法、国
4、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措施、(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一) 总则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道路工程(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同意文号: 。 1.2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初设、施工图设计)2、 资格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2.1 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含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且含有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9项要求设计资格及类似项目标设计业绩设计企业。2.2 资格审查方法见本须
5、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10项。合格投标必需是持对应资质根据要求参与投标保名,并向招标人购置招标文件并登记立案。其它未购置招标文件并登记立案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3、投标预备会议及现场踏勘3.1 此次招标无投标预备会议。3.2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3.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4 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
6、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二) 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组成4.1 本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协议条件及格式第三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4.2 除4.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7、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澄清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13项要求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13项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
8、部分,含有约束作用。6、招标文件修改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6.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13项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6.3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9、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三) 投标文件编写7、投口号言投标文件、投标交换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汉字书写。8、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组成9.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分别装订)。9.2 投标函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9.2.1 投标函; 9.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2.3 协议条件响应表。9.3 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9.3.1 设计费投标报价表;9.3.2 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9.3.3 服务承诺书9.3.4 投标单位资料9.4 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0、(详见第三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部分)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9条中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11、投标报价11.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14项所要求方法进行报价。(1)报价标准及依据采取(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10号)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要求进行报价。(2)报价内容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各项支付金额总和,其中包含招标范围要求设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采取投标函及其附表要求格
11、式) (3)如有报价补充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14项。11.2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计划意见书中计划要求和协议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11.3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足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和水文条件、交通情况、电力、上下、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可实现性和承包价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略或误解项目基础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百分
12、比对招标人进行赔偿。12、投标货币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人民币。13、投标使用期13.1 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16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担保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6条相关投标担保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14、投标确保金本条款不适用。15、投标人备
13、选方案投标人不需要提交备选方案。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数据表”第19项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份数。16.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6.4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
14、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 投标文件提交17、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17.1 商务投标文件装订不做统一要求。17.2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7.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7.3.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7.3.2 注明下列识别标识:(1)工程名称:(2) 月 日9时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7.4 除了按本须知第17.2款和第17.3款所要求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方便本须知第18.2条要求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
15、回。17.5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3款要求装订和注明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7.6全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17.7投标文件编制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20项所要求相关格式及要求填报,不然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副本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不然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标“暗标”部分,除正本封面外,副本封面(包含封底、侧封)及全部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任何字符和徽标(包含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
16、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 技术标“暗标”,不需标明“副本”字样。17.8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密封在投标袋内,并在投标袋上清楚地标明“商务标”字样;投标文件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另一个投标袋中,并在投标袋上清楚地标明 “技术标”字样。18、投标文件提交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21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21项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8.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
17、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18、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五) 开 标20、开标20.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22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开标投标人是法人需提供法人证实材料,受法人委托人员参与开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20.2 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招标人不予接收:a) 逾期送达;b)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20.3 开标程序:20.3.1 开标由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0.3.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验并公证;2
19、0.3.3 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设计周期、是否提交了投标确保金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20.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20.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六) 评 标2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21.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相关技术、经济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教授人数不少于4人。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定和比较。22、评标内容和程序22.1 评标内容包含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和比较。22.2 评标程序以下: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审 完成评标汇报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措施,对进入具体评标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按评标委员会组员分值算术计算出数值即为投标人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23、投标及投标文件有效性23.1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再进入具体评标:23.1.1 投标文件未根据本须知第17条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识;23.1.2 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23.1.3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3.1.4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
21、字迹模糊、无法识别;23.1.5 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低于成本恶性竞争;23.1.6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联合投标协议;23.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23.2.1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或投标保函;23.2.2 和其它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23.2.3 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23.2.4 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23.2.5 联合体经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改变,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法人或其它组织;23.2.6投标文件中标明投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
22、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异;23.2.7 设计文件规格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暗标”要求,出现了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字符、图案、照片、徽标等;24、对投标文件审查和响应性确实定24.1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设计方案是否提交,要求投标确保金是否已经有效提供,文件是否合适地签署。24.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设计方案和经同意计划意见书关键技术指标不一致,或影响到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范围、设计质量和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权利
23、和投标人义务要求,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人公平竞争地位。24.3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4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人不能经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投标。25、投标文件陈说和澄清25.1 如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础情况表”第23项要求采取方案陈说,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分别对其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设计思想、理念进行介绍和说明,投标人介绍时间和评标委员会组员提问时间按表中要求时间实施。投标人在对其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介绍时,不得介绍企业名称、设计人员及设计过项目、代表作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
24、组员提问时,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也不得明确指出其投标文件中遗漏和错误。25.2 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能够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对质疑函中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提交。如投标人不提交对质疑函书面解答或其书面解答不为评标委员会接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6、投标文件评定和比较26.1对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取相同程序和标准,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按综合评定法进行评审,确定投标人排名。26.2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25、“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依次推荐排名在前一三名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6.4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26.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7、评标过程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评标委员会组员和和评标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 27.2 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
26、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七) 授予协议28、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28.1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29、中标通知书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市计划委员会设计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汇报。29.2 管理部门收到招标人汇报后,在完成各项程序后,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27、通知书。29.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30、设计协议签署30.1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设计协议。30.2 中标人如因本身原因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担保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30.3 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标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标设计转让(转包)给她人。31、设计责任保险本工程不适用(八) 其它32、未中标投标文件返还32.1招标人和
28、中标单位签定协议7日内,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地址: 联络人: 电话: 33、未中标赔偿33.1 本工程无未中标赔偿。第二章 协议条件及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协议(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协议)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设计 证书 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署:1.1 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要求。1.2 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
29、同意文件。第二条 本协议设计项目标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相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相关事宜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相关事宜第五条 设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协议设计收费估算为人民币 万元。设计费先按设计估算分阶段支付,最终以经相关部门同意设计概算及设计人承诺优惠率结算,多退少补。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
30、决定)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和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本协议推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六条 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6.1.1 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要求内容,在要求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立即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要求交付设计时间顺延;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
31、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相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协议要求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假如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依据设计人提前投入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相关设计问题工作人员提供必需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私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项目
32、,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 设计人责任: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协议要求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6.2.3 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要求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要求参与相关设计审查,并依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需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要求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相关设计问题和参与完工验收。6.2.5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知
33、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3 设计方案应得到业主认可。6.4 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和业主紧密配合,业主对设计方案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给予采纳。6.5 设计过程中业关键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给予配合。设计人员路费、住宿费由设计人负担;餐费及其它费用由业主负担。6.6 假如由设计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人应明确项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应全过程服务,日常每个月最少到施工现场巡视一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在协议推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未开
34、始设计工作,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依据设计人已进行实际工作量,不足二分之一时,按该阶段设计费二分之一支付;超出二分之一时,按该阶段设计费全部支付。7.2 发包人应按本协议第五条要求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负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逾期违约金。逾期超出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推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要求支付设计费。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为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方法外,应免收直接收损失部分设计费
35、,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损失。7.4 因为设计人本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协议第四条要求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千分之二。7.5 协议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 其它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员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和处理相关问题,设计人应予支持。8.2 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取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相关出版部门购置。本协议第四条要求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出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要求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该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
36、厂、供给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负担。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标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中国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各个阶段,应吸收负担相关设计任务设计人参与。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担本协议内容之外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处理。8.7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立即协商处理。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 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
37、8.9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10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相关协议及双方认可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8.11 其它约定事项: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第三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 道路工程设计任务书一 概述 二 设计依据及技术标准1. 设计依据1)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计划道
38、路定线测量结果档案及甲方提供部分中线。2) 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总企业设计委托书。3) 甲方提供1:500地形图及相关资料。4)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5)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J01497)。6)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7)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 技术标准1) 三、对方案设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一、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格式致: (招标人名称) 依据贵方 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为 ,我方针对该项目标投标报价为: (大写) 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职务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39、提交招标文件要求全套投标文件,包含:1、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投标文件;2、其它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告同意以下:1、我方已具体审核并确定全部招标文件,包含修改文件(如有时)及相关附件。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设计组,确保按协议协议书中要求设计周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供对应设计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第13条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假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协议文件组成部分。5、其它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和本投标相关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 (代表人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函附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