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J3ZCZ89)
采 购 人: 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盖章)
招标监督单位: 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立案)
二O一五 年 九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书 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二、投标人须知 7
三、协议条款前附表 16
四、协议条款 17
五、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22
六、服务需求一览表 23
七、评审细则 27
八、技术要求 30
第二章 投标书 33
一、投标函格式 34
二、开标一览表 35
三、服务报价表 36
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37
五、技术规格响应表 38
六、服务技术方案 39
七、资格证实文件 39
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J3ZCZ089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详见项目说明书及附件
三、项目范围:承包管理经费包干范围:车辆燃油费、车辆修理费和人员劳务费。
具体清运及保洁范围以下:
1、关键交通干道:(1)S103省道境内段:三里岗(粮食产业园)至观察岭头;
(2)S322省道境内段:仙源大桥至永丰坝;
(3)富溪路:三里岗起延富溪河至老粮站;
(4)新街:丁字路口至南门桥(包含农贸市场至水东桥);
(5)老街:南门桥经老街至大北门。
2、关键河流沟渠:富溪河:三里岗桥经三中、南门桥至东门注入麻川河口;
3、村组:龙山村、越山村、水东村、弦歌村及仙源小区,5个村(居)所辖村组垃圾清运。
四、服务期限:十二个月(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五、采购预算: 35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财务情况汇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财务报表、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证实材料(投标时提供场所照片,技术人员名单);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或因违法经营被严禁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书面申明;
2、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统计有效证实(证实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期间);
3、投标人应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含有保洁、垃圾清运能力专业企业;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于09月16 日至10月13日,每日8:00时至 11:30 时,15: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上述要求到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大厅(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购置招标文件。联络人:周先生 联络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山区招管局及黄山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媒介公开公布。
十、联络方法:
采购人: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山区仙源镇
联络人:汪波 许道龙
联络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档案局一楼)
联络人:阳云
联络电话:
十一、 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9月16日
第一章 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采购名称:黄山区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3ZCZ089
2
采 购 人: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黄山区仙源镇
3
代理机构: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代理机构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档案局一楼)
4
采购范围:承包管理经费包干范围:车辆燃油费、车辆修理费和人员劳务费。
具体清运及保洁范围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使用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
投标书递交地点: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10月14日09时
7
开标时间:10月14日09时
开标地点: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8
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
9
正本份数:一份 副本份数:三份
10
签署协议地点: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11
服务期限:十二个月(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12
采购预算:35万元。
13
投标确保金要求:
1、必需从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本企业基础账户汇出;
2、必需在10月13日17:00 时之前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同时必需经黄山区招管局财务人员确定汇到指定帐户后,方可开具收款收据,不然,均按未交纳投标确保金处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在标书递交前,必需出具招管局开具缴纳投标确保金收款收据(原件),不然,其标书不予受理。
4、投标人凭确保金缴纳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原件查验)开具收款收据。
采购人指定帐户:
(1)收款单位:黄山市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3)收款帐号:;
(4)摘要栏须填列“仙源镇垃圾清运及保洁投标确保金”字样;
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 7000 元
14
澄清及答疑:招标文件假如有澄清、答疑说明,将在黄山区招管局网公布,请给予关注(
15
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在开标会前可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工程协议项目标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足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
履约担保金: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协议金额5%。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全额转为履约确保金,不足部分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补齐。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范本是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2、 定义
2.1 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适用于服务采购。
2.2 采购人: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总称。具体项目标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3中要求。
2.3 投标人:是指根据一定程序,从采购单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标投标活动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法要求,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需是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财务情况汇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财务报表、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证实材料(投标时提供场所照片,技术人员名单);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或因违法经营被严禁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书面申明;
2、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统计有效证实(证实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期间);
3、投标人应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含有保洁、垃圾清运能力专业企业;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必需自行负担全部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含:
第一部分 招标书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补
三) 协议条款前附表
四) 协议条款
五) 协议格式
六) 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七) 服务需求一览表
八) 评审细则
九) 技术要求
第二部分 投标书
一) 投标函格式
二) 开标一览表
三) 服务报价表
四)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五) 技术规格响应表
六) 服务技术方案
七) 资格证实文件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足了解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假如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6、 招标文件澄清
6.1 投标人能够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相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全部对招标文件答疑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传真至 联络人:阳女士,招标答疑落款为某项目投标人即可。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十天按招标公告或本须知前附表中联络方法,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在此要求时间以前收到,且需要做出澄清问题,将以第7.2节所述方法进行回复,但不说明问题起源。
7、 招标文件修改
7.1 在一些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公开公布
答疑变更栏),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全部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内容。澄清或答疑是招标文件不可缺乏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均含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是因为其它原因,采购人能够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延长投标截止日期通知将公布在指定网址上,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标书编制
8、 投口号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投标人投标书、和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投标全部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汉字。
8.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外,投标书所使用度量衡均须采使用方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书组成
9.1 投标书必需根据5.1节第二部分要求内容和次序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装订牢靠。活页式或轻易拆解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9.2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要求份数投标书。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内容一致;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9.3 投标书正、副本正文,均应使用相当于微软视窗系统小三号字体打印,手工书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有特殊要求除外)。
9.4 投标人必需对其投标书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协议关键组成部分。
9.5 投标人不得私自对招标文件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不然,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对其作深入评审。
9.6 假如项目分有多个包,投标人能够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但必需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投标书,分别装订,分别包装。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书服务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服务总价等内容。
10.2 除非尤其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许可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不然,多方案、多报价投标书将不被接收。
10.3 服务报价表上服务价格,是服务提供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推行协议最终价格。
10.4 招标文件中要求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服务报价中。
11、 投标货币
11.1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2、 证实投标人合格资格文件
12.1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证实其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推行协议所必需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证实文件。
12.2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全体组员除必需满足第3.1节要求外,如所参与项目还有其它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中最少有一方符合特定条件。
(2)联合体应签署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负担工作和对应责任,并授权其中一个组员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相关问题。一旦中标,该被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署协议并负责协议全方面实施。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书一部分。
(3)联合体每一组员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交12.1节要求资质证实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
13、 证实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文件
13.1 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应提交证实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实文件。
14、 投标确保金
14.1 投标人必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数额投标确保金。
14.2 投标确保金能够是在中国银行办理下列任何一个形式,从投标人基础账户转入:
(1) 电汇;
(2) 转账;
14.3 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采购人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给予拒绝。
14.4 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14.5 中标人投标确保金,转入项目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
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A. 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B. 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并查实;
C.投标人中标后,在要求期限内未能:
(a)依据第25条要求签署协议;
(b)依据第26条要求交纳履约确保金。
15、 投标使用期
15.1 投标使用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要求。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收;如承诺投标使用期短于此要求时间,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使用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将被发表在指定网站上。
15.3投标人能够在采购人延长投标使用期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确保金。如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同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同意延长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书。第14条相关投标确保金要求,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继续有效。
16、 投标书签署
16.1投标书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
16.2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
(四)、投标书递交
17、 投标书密封和标识
17.1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授权代表署名)。
17.2假如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投标书必需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7.3投标书包装袋上必需清楚写明项目标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假如项目分有多个包)、投标人全称及联络电话。
17.4如投标人是邮寄投标文件,还应在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具体地址,方便其投标文件在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抵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18、 迟交投标书
18.1 采购人将拒绝迟交标书并原封退回。
19、 投标书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递交投标书后,能够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9.2投标人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7条要求进行密封、标识和提交。
(五)、开标和评标
20、 开标
20.1 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与。
20.2 开标前,先由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也能够由公证机构检验标书密封情况,并拆封、唱标和公证。
20.3 唱标内容包含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通知、投标确保金数额,和采购人认为适宜其它具体内容。投标人如对原投标价有变动,则只有在唱标开始前申明,并在开标时唱出,评标时才给予考虑。
21、 评标
21.1 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1.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包)专门组织、五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21.3 评标包含投标文件初审、澄清相关问题、比较和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多个步骤。
21.4 投标文件初审包含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两个方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否满足第3节要求;
2)是否立即、足额交付了投标确保金;
3)投标书是否照要求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
4)所提交招标文件要求多种资格证实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正当、有效;
5)所提供服务是否有缺乏;
6)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所提出服务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7)投标文件对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它明确要求符合性。
21.5 在初审阶段,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1)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当服务报价表、投标函总报价和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假如单价和数量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单位小数点有显著错误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21.6 初审结束后,评委可能会要求相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范围或改变投标书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21.7 按招标文件中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委将对经过初审投标书,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定、综合比较和评价,即复审。
21.8 评标结束时,评委会要根据要求格式写出评标汇报,说明评标过程中关键情况,根据优先次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人次序。
22、 评审措施
22.1 依据财政部要求,该项目采取服务招标采购复审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2.2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根据“第八章评审细则”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全部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列,按排列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除外。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次序排列;技术指标仍相同,由采购人或其授权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排序。
22.3 项目标评审具体措施和指标,参见本招标文件“十、评审细则”。
23、 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与投标投标人不足三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在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按以下标准处理: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要求,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起源方法采购;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要求,将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23.2 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废标:
(1)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23.3废标后,采购人将经过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23.4在评标期间,如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将比照第23.1条要求实施。
24、 评标过程保密性
24.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协议止,通常和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和授标提议等评审方面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24.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组员施加任何影响,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书被拒绝。
(六)、授予协议
25、 确定中标人及协议签署
25.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委会提交评标汇报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汇报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次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网址将中标公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25.2 公告期间如未接到投标人质疑和投诉,采购人将于公告结束日开始计算三十个工作日内和中标人签署协议。
25.3 采购人在签署协议时,能够在不改变协议其它条款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金额不得超出中标人原来总价10%。
25.4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本身原因不能在要求时间内和采购人签署采购协议,采购人能够和排在中标人以后第一位候选投标人签署采购协议,以这类推。
26、 履约确保金
26.1 中标人在签署协议前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立即、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确保金。
26.2 履约确保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推行协议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取得中标人同意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履约确保金中获取对应赔偿。
26.3 履约确保金能够是中国银行办理下列任何一个形式:
(1)电汇;
(2)转账;
26.4 履约确保金确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开始计算十二个月。
26.5 履约确保金期满后,由中标人提出返还履约确保金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返还。
(七)、质疑和投诉
27、 质疑
27.1 招标文件发售后,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如发觉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之前,以书面方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27.2 中标公告公布后,参与投标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该在中标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27.1节问题,且未在要求时间提出质疑,不得提出质疑。
27.3 参与投标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书面质疑,负有举证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假如有分包)、质疑事项和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证实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人。
27.4 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格式、内容和所附证实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收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实。
27.5 采购人处理质疑时间,从实际接收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实时间开始计算。
27.6 投标人对采购人回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要求时间内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招标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八)投标人须知补充和修改
28、 未尽事宜
28.1 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标要求,其具体补充和修改内容见“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三、协议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付款人: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2
付款条件:甲方在协议生效后, 如未发觉保洁质量问题于每个月 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前月日常保洁服务费。
3
履约确保金: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协议金额5%。
四、协议条款
保洁工程协议通常条款和特殊条款
一、清洁工作协议条款
协议通常条款
1、工作时要求
a. 清洁前要做好一切预防性方法,避免发生危险或妨碍租户及使用人士情况,若发生上述情况,要负一切责任。
b. 使用之清洁剂或化学品,不能损坏或伤害之设施、材料及装置。
c. 承接单位要有足够培训及监管,职员能正确地做清洁工作及使用工具。
d. 注意防火及工作安全,避免走火、漏水及走电情况。
e. 提供之设备及地方,应妥为管理。
f. 全部工具、材料及易消耗品均需要有商品检定证实及产品合格证实,本企业有权要求承接单位随时提供证实以作检验。
g. 按实际需用,本企业有权要求承接单位重做任何清洁工作。
h. 承接方现场管理人员须配置通讯工具,方便本企业人员联络并立即进行处理跟进。
2、付款
每个月完结后,承接单位将当月计划工作完成汇报及收款单送交本企业,本企业经过核实工人及完成全部相关财务程序后,按应付费用付款。清洁服务开始日期将由本企业于七天前以书面最终确定为准。如因工作不能依协议完成,本企业有权停止支付或权衡毁约程序之轻重,扣除全部或部分清洁费用。
3、承接单位之雇员
承接单位之雇员不得在范围内出口秽言、酗洒、赌博、吸毒、打架及行为不检,倘若发觉,本企业授权人可勒令该雇员离开。如所以而引发之损失,承接单位须负上此责任。承接单位不得许可其雇员向业主、用户索取利是、金额或礼品(尤其是于农历新年及其它节日)。
4、承接单位雇员欠薪
倘承接单位有意拖欠其雇员之工资,而劳动局亦认为该项欠薪应追讨者,则本企业于承接单位未能发放上述拖欠工资时,有权从承接单位应收之费用内扣除上述欠薪,以缴交劳动局。凡所代缴这类薪金之款项,得视为依据此协议而付给承接单位之协议款项。
5、判约
未得本企业书面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将协议全部或任何部分转判别和其它人士。
6、 修改
修改工作细则,并不足以使本协议归于无效,倘本企业要求增删工作细则之贡献时,协议之价格亦得在双方同意下作出对应增减。
7、 赔偿之责任问题
a. 承接单位之任何雇员因意外受伤,而须依据劳动局条例处理时,本企业概不负责。承接单位须赔偿本企业因应付这类索偿遭受之一切损失及所支付之费用。
b. 因工作缘故或工作进行中而招致任何人士身体伤亡事件,或招致任何之动产或不动产之损失,致本企业遭受控告索赔时,承接单位须负全责,并赔偿企业所遭控告之一切损失及所支付之费用。
c. 在实施本协议时,倘承接单位或其属员因任何疏忽行为致本企业财产或代管之财产受损坏时,本企业得优异行修补工程,然后向承接单位索偿此项工程之全部费用,到时承接单位须依据本企业所开列之价单缴付。
d. 倘承接单位不付上述费用时,本企业得由支付予修补工程单位之款项内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则由承接单位另行缴付。
e. 假如困承接单位没有依据协议所订范围完成保洁工作而造成任何损失及罚款等情况,概由承接单位负全责。
f. 假如因承接单位没有依据协议所订范围完成保洁工作而造成政府相关部门检控,一切罚款、责任均由承判单位负担。
8、 终止协议
a. 如承接单位工作未能符合协议要求,经本企业以书面通知,廿四小时内仍未能提供改善方案,或在30天内虽经改善但仍未能满面足要求时,则本企业随时有权终止协议。
b. 如承接单位中途因事故离辞或其它原所以无法继续完成该项工作,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获本企业同意后,方可解约。
c. 承接单位在未取得本企业同意而擅离职守全部有当毁约论,本企业有权要求赔偿。
d. 如承接单位被判处破产或接获清盘令,贵企业得用书面通知终止协议并无须向承接单位作任何赔偿。
e. 在上述a、b、c、d四项情况下协议之终止,并不影响本企业对承判商之索偿权利。
f. 除试用期外在此协议完结前,本企业及承接单位可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协议面无须负责任何赔偿。
9、 非法劳工
本企业严禁承接单位雇用非法劳工,不然一切后果概由承接单位负担。若本企业所以而遭受牵连,而承接单位必需赔偿本企业一切声誉及金钱损失。
10、 保险
承接单位应购置职员之个人保险及其它相关要求之保险,另必需在开始承接工作前,购置有效而足够之公众责任险,保额最少为人民币100万(每次索偿计)。并将己缴付保险之发票及保险单之复印本送交本企业以作确实及统计。
11、 租户范围
a. 凡非公共地方之出售或出租面积,皆属业主或租户范围,并不包含本承接工作范围。
b. 若用户向承接单位提出服务要求,承接单位能够向用户收取合理之服务费,此服务及收费视为承接单位和用户之间商业关系,和本企业及本企业职员无关。若此服务收费不合理并收到用户投诉,本企业有权要求承接单位调整费用,和用户签署协议,要和本企业签署协议完结日期相同。
c. 在保洁协议期间内,不得另安排、使用及代调任何原指定在xx中心保洁之职员、设备、用具、材料及本企业提供承接单位使用之设施作其它用途。
d. 承接单位并未有专利或唯一对用户做保洁服务之权利。
12、 培训和监管
请在以下说明,若本企业聘用贵司作保洁工作,贵司对职员之培训及监管情况。
a.贵司在工作开始前,需要培训及准备时间 天。
b.职员到位前,需要培训时间 天。
c.培训之内容(包含职员、监管等)。
d. 监管之规则及实施(若此页不足够,请另附页)。
13、 其它
a. 本企业无偿提供用水、用电及合理之办公场所等,以供为合约内容工作之用。
b. 全部相关承接单位职员之工作证件、居住或其它相关要求之申报,由贵司负责。
c. xx中心无提供任何住宿之地方。
d. 若无尤其工作需要,不准许承接单位职员在xx中心留宿驻守。
e. 贵司要将职员监管,承接单位职员若有任何不妥行为,引至本企业或任何物质或声誉损失,由承接单位赔偿由此造成损失并立即采取合适方法。
f. 本企业能够随时要求更换任何职员,承接单位不能反对,亦不得借此要求任何赔偿。
g. 本企业能够调整其工作要求,在合理情况下,不会调整原来之费用
14、仲裁
若在合约使用期间双方发生对合约或相关任何事宜或事件任何纠纷或分歧,双方尽可能协商处理,若仍未能协商处理,将相关事件按中国仲裁条例及其当初有效之修订或重新颁布条例交由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员决定或由败方负担。
协议尤其条款
1、协议人员
a.乙方需于任何时间维持充足之清洁工工人数(含任何假期)以正当完成其于协议之责任,另乙方须确保全部雇员/代表皆受到良好之管理,有领班/监督员等规范其之行为和工作。
此领班/监督员须常驻承包范围内历来监督清洁工作之进行,并根据甲方之指示工作,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人之工作及直接指示乙方之代表工作。
b. 承接单位必需按协议人员所列之要求而安排固定工作人员驻守工作。
c. 协议要求之驻守人数为最低限额,倘若未能完成协议内工作,而需另加人员或调派外围组者,费用全由承接单位负责。
d. 承接单位应依据现行劳动法,安排职员一切假期,相关清洁工人之劳资纠纷及赔偿概由承接单位负责。
e. 协议人员属岗位制,承接单位必需另行安排职员于假期时替班,本企业无须缴付任何额外费用。
2.罚款
a.此协议之任务完成取决定甲方在付款前之巡查及满意,如乙方清洁作业效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将依据其相关要求进行扣款或缓付款。巡查可由甲方在乙方(或其代表)之陪同下进行。每个月下期付款之款项发放视乎甲方对乙方之工作表现满意。
b.倘承接单位清洁工人人数不足协议内要求者,则本企业有权在清洁判价内按最高百分比双倍扣除。
c.承接单位对职员纪律应有所约束和培训,如发生因承接企业之职员不道德或违法行为造成本企业或本企业之租户任何损失,承接企业须对造成损失进行一切赔偿,且本企业有权在清洁支付款项中扣除不低于5000元之金额以作罚款。
d.如承接单位之工作未如理想,而经本企业或授权人书面通知后十二小时内未能加以改善,则本企业或授权人有权雇用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之一切费用包含运输、工上人及工资则由当月清洁费中给予扣除。
e.承接单位工作人员每日必需依据工作细则逐项满意地完成其工作,除特殊事件外,通常不得因假日、风雨而藉词不开工,不然承接单位依本段处理。
f.本企业对承接单位协议所列清洁工具材料有监控权,并对偷工减料,更换材料品牌(以报价书为准)等现象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
3、清洁工作
a.乙方须确保其全体人员着甲方同意之制服以实施协议工作。
b.承接单位必需提供安全设施予清洁工人,以保障其工作安全,不然一切后果,概由承接单位负担。倘本企业所以遭受牵连,则承接单位必需赔偿本企业一切声誉及金钱损失。
4、清洁用具
a.承接单位须自备一切消毒剂、清洁用料、晶面料、水桶、梯、晶面处理机、水压机、扫帚及刷等清洁用具,并按本企业或其授权人指定地方存放,不得任意占用其它地方。
b.承接单位所使用之清洁用料及机器必需安全及适合之建筑设计及用料,若因使用不妥而损坏该物业任何设施,或造成任何人士损伤或损失者,承接单位必需负担全部责任。
5、确保书
a.乙方须得到甲方认可之保险企业/银行发出确保书(保额相当于乙方在协议中1个月酬劳)从甲方为受益人,以确保乙方正当实施本协议。此确保书费由乙方负责。
b.本企业有权于确保金按要求及其它相关条款扣除罚款或赔偿,承接单位必需于扣款七天内补回确保金差额,不然本企业有权即时终止协议。
6.工作安排
a.清洁工作如属非每日例行工作者,须于每个月之第一日呈交本企业一份工作时间表,分列该等工作于何日何时进行,并于完工后通知本企业验收。
b.本企业有权定时或不定时召开清洁会承接单位必需委派主管人员出席会议。
c.本企业要求之清洁工作,其工作效果须令本企业满意,不然本企业有权依本要求处理。
7、其它
若有未详列之工作要求,在协议情况下,必需依本企业之指示做妥,以保持清洁为标准。如有非企业要求进行任何工作而承接单位照办者,本企业概不负责。
五、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无)
六、服务需求一览表
仙源镇生活垃圾清运点及清运次数一览表(一)
村名
垃圾清运点
数量(个)
每日清运次数(次)
备注
弦歌村
叶家旁组
3
每七天一次
池
岘村自然村
4
每七天一次
池
潘家组
1
每七天一次
池
叶家组
2
每七天一次
池
村部
2
每七天一次
池
柴冲组
1
每七天一次
池
张村组
1
每七天一次
池
阳塘组
2
每七天一次
池
吕家组
1
每七天一次
池
水东村
三埂
1
每七天二次
池
孙村
1
每七天二次
池
糟坊
1
每七天二次
池
孙村
8
每七天一次
池
瑶潭
1
每七天二次
房
糟坊
10
每七天一次
池
许村、许堪
2
每七天二次
池
许村、许堪
30
每七天一次
池
瑶潭
25
每七天一次
池
三埂
15
每七天一次
池
石桥
25
每七天一次
池
越山村
一组白沙坎
1
每七天一次
池
一组德玉小店前
1
每七天一次
房
二组梅家棚
1
每七天一次
池
二组梅家
1
每七天一次
池
三组徐和平门前
2
每七天一次
池
三组草家塝
1
每七天一次
池
三组朱家湾菜地边
1
每七天一次
池
四组广场
1
每七天一次
池
四组江西坞
1
每七天一次
池
四组草家塝桥边
2
每七天一次
池
四组后头胡家
1
每七天一次
池
五组桥边
1
每七天一次
池
五组潘家河塝
1
每七天一次
池
五组水沙
1
每七天一次
池
六组村庄头
1
每七天一次
池
六组余家
1
每七天一次
池
七组伏尔岭塘下
1
每七天一次
房
七组口里汪桥边
1
每七天一次
池
七组卫生室边
1
每日一次
池
八组童家
1
每七天一次
池
八组朱家
2
每七天一次
池
八组荒田
2
每七天一次
池
八组吴棚
1
每七天一次
池
八组窑上
1
每七天一次
池
九组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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