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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晖煤焦化工
相关下发《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通知
金煤技字[] 号
企业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预防和降低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员人身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要求》《煤矿地质工作要求》《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了企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望各单位遵照实施。
附:山西金晖煤焦化工《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
山西金晖煤焦化工
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总 则
一、为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防治水标准,预防和降低煤矿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员人身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要求》、《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评评分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各矿实际情况,特制订了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企业成立“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企业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
组员:技术管理部、生产经营部、安全监察部、发展计划部、物资供给部、综合办公室、人事劳资部、财务部等部门关键责任人。
企业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技术部,主任由部长担任。
企业所属各煤矿对应成立防治水工作组,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责任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三、各矿必需建立以下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1、各级(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度
2、生产安全联络制度
3、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预报、跟踪管理、检验等技术管理制度
5、水害估计预报制度
6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汇报等审批制度
7、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评制度
8、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要求
9、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0、资料定时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1、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
12、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及技术补充要求
13、冲击地压分析和排查制度(冲击地压矿井)
14、冲击危险性估计预报制度及冲击地压管理定时检验、验收制度(冲击地压矿井)
15、探放水管理制度
16、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17、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18、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19、探放水安全确定移交制度
20、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21、防治水日常巡查考评制度
22、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23、防治水绩效考评制度
24、重大水害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四、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重中之重,企业、矿全部要把防治水工作纳入关键议事日程。要健全水害防治组织机构,足额配齐专业人员;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配置齐全探放水设备;要立即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五、本要求是“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中落实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要求》、《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评评分措施》等具体要求,同时是为了预防和降低煤矿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员人身安全,为实现矿井地测质量标准化管理,发挥地测专业在矿井生产过程中眼睛和参谋作用而编制。
六、本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符,从其要求,本制度由企业技术管理部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
企业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一、 企业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企业总经理全方面负责企业防治水工作领导,是企业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
2、认真落实实施党和国家相关防治水工作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要求、条例及上级相关防治水工作指令。
3、负责领导企业及各矿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工作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4、确保企业对各矿矿井防治水工作所需人、财、物投入。
5、定时组织召开企业防治水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安排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落实。
6、组织制订企业矿井灾难预防和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
7、组织指挥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主持重大水害事故调查工作。
二、 企业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全方面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落实实施党和国家相关防治水工作方针、 政策、 法令、规程、要求、条例及上级相关防治水工作指令等。
3、负责审核企业防治水管理制度。
4、组织审批各矿矿井防治水中长久计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
5、组织审批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方法。
6、定时组织召开企业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研究制订预防重大水害事故安全技术方法,组织落实总经理防治水工作会议精神,并检验落实水害隐患排查治理。
7、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方法制订。参与重大水害事故调查工作。
8、组织观摩各矿十二个月度矿井水害应抢救援演练。
9、负责防治水新技术开发应用工作,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建立和完善矿井防治水技术保障体系。
10、负责企业防治水安、技、措工程项目及资金落实。
11、负责领导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防治水工作考评、奖惩等制订和实施。
12、负责组织防治水工作经验技术工作总结交流和相关技术科学研究项目标立项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企业技术管理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技术管理部是企业矿井防治水工作具体业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矿“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并监督检验防治水相关规章制度落实。
2、落实实施党和国家相关防治水工作方针、 政策、 法令、规程、要求、条例及上级相关防治水工作指令等。
3、负责制订企业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
4、组织会审各矿矿井防治水中长久计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
5、组织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方法。
6、参与企业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与研究制订预防重大水害事故安全技术方法。
7、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方法制订。参与重大水害事故调查工作。
8、参与各矿十二个月度矿井水害应抢救援演练。
9、参与防治水新技术开发应用工作,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建立和完善矿井防治水技术保障体系。
10、具体负责企业防治水安、技、措工程项目及资金落实。
11、具体负责组织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防治水工作考评、奖惩等计划制订和实施。
12、参与防治水工作经验技术工作总结、交流和相关技术科学研究项目标立项工作,并具体负责实施。
13、常常深入各矿现场,检验防治水工作中存在问题、隐患,提出处理方案,并监督各矿实施。
四、生产经营部
1、参与会审各矿矿井防治水中长久计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矿井灾难预防和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
2、参与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方法。
3、参与企业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与研究制订预防重大水害事故安全技术方法。
4、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方法制订。参与重大水害事故调查工作。
5、参与各矿十二个月度矿井水害应抢救援演练。
6、负责企业调度管理,和各矿调度保持通畅联络,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统一调度,认真做好防治水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文件、材料呈批、催办、传输正确立即。
7、立即掌握各矿防治水工作动态情况,发觉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方法,有权下达停产撤人调度指令。
8、发生水灾事故时,在企业领导指挥下,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快速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
五、安全监察部、
1、组织各矿编制矿井灾难预防和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并组织会审。
2、参与会审各矿矿井防治水中长久计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2、参与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方法。
3、参与企业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与研究制订预防重大水害事故安全技术方法。
4、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方法制订。
5、组织参与各矿十二个月度矿井水害应抢救援演练。
6、负责组织定时对各矿进行水害隐患排查,有排查统计立案,并负责监督隐患治理和整改落实。
7、组织水害事故调查工作,分析确定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处罚,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六、 发展计划部
1、落实实施党和国家相关防治水工作方针、 政策、 法令、规程、要求、条例及上级相关防治水工作指令等。
2、负责防治水工作投资计划审核确定,确保防治水工作资金投入。
3、参与各矿年度防治水计划及中长久防治水计划审查。
4、参与矿井灾难预防和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审查。
5、参与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方法。
6、参与企业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与研究制订预防重大水害事故安全技术方法。
7、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方法制订。参与重大水害事故调查工作。
8、参与各矿十二个月度矿井水害应抢救援演练。
七、企业其它职能部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煤矿防治水工作是包含面较广综合性工作,各职能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各有侧重,亲密配合。
2、物资供给部负责提前采购备足多种防治水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确保满足各矿防治水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物资需要。负责每个月对各矿治水抢险救灾物资进行检验,各矿防治水抢险救灾物资不仅数量、质量要满足要求,还要设专库,不得揶用。
3、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各矿水害防治中心设置情况,人员配置情况,没有根据要求设置水害防治中心,人员配置不足,由人事部提出批评更正,拒不更正由人事部考评。
4、办公室负责多种会议安排,在救险救灾期间,负责各方协调接待。
5、财务部负责防治水资金落实到位。
八、各矿要依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生产安全联络制度
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矿地测和技术、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相关业务联络必需经过业务联络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纪要等制度进行。
2、 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需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委托书,地测部门按以下要求时间提交:
1)、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采区地质说明书,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
2)、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提前30天通知地测部门,地质部门在设计前30天交付。
3)、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回采工作面贯通后10天内提交。
3、 地测和施工单位业务联络;
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方便按要求放线,
3)、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1~2天通知地测部门。
施工单位必需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中腰线,假如跑线,应立即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
4)、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立即正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
5)、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相关要求, 提前书面(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和相关单位。方便采取安全方法。
6)、在测量给线,地质观察、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亲密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资料通知相关部门,以指导生产。
4、大型关键贯通测量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地测部门组织测量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经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许可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同意。
5、凡存在水患、老空等隐患时、地测部门要按要求安全距离,提前以书面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预报通知单,根据预报通知单要求停止施工,处理隐患,待隐患根本处理后,以复工通知单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施工单位复工。如预报和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改变时地测部门必需提出临时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安排施工单位实施。
6、多种巷道内导线点、中腰线, 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点号及地质观察点,施工单位必需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校检。
7、凡没有委托书,地测部门有权不予提供资料,委托书时间不按要求要求,地测科有权滞后提供资料。
8、 因违反以上要求造成质量和人身事故,根据《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评制度》及相关要求、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基础工作。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各矿必需成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组员:水害防治中心主任、地测科长、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各施工队责任人等
3、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汇报岗位职责:
1)、总工程师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汇报组织、领导责任者。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方法制订和落实富有组织领导责任。负责每个月定时组织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研究制订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害事故安全技术方法,组织落实矿长防治水工作会议精神,并检验落实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方法制订。
2)、地测科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汇报责任主体,科长是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汇报直接责任者。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提出水害隐患具体情况,发出水害预报,制订水害隐患处理方法,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经过,签字认可后下发给水害防治中心、施工队实施。
3)、水害防治中心是水害隐患治理及汇报责任主体,主任是是水害隐患治理及汇报直接责任者。在地测科提出水害隐患及水害预报、水害隐患处理方法后,具体负责施工,实施方法,消除水害隐患,发出停工和复工通知。
4)、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施工单位等是辅助配合和检验监督单位,配合地测科、水害防治中心做好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汇报工作,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共同审核水害治理方法,检验监督防治水工程质量,验收防治水工程等。安全科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汇报工作负有监督检验责任。
4、水害隐患认定
1)、《国务院相关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尤其要求》中所列水害隐患内容。
2)、《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措施(试行)》中所列重大水害隐患内容。
3)、其它威胁矿井安全生产水害原因。
5、水害隐患排查治理
1)、每七天一,由地测科科长组织对全矿水害隐患地面、井下分别进行排查。
2)、对查出水害隐患、登记建档,填写《煤矿水害隐患排查表》。
3)、依据排查出水害隐患,分析研究制订处理方法,制订整改治理方案、整改期限、整改单位、责任人等,于周二立即上报总工程师。
4)依据总工程师指示,依据水害性质,编制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法,下发水害预报,经总工程师同意后下发给水害防治中心、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实施,对水害进行治理。安监部、生产技术科等、等部门负责监督检验方案实施中安全工作。
5)、每个月28日,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通报汇总本月月度查出水害隐患,通报上月度水害隐患、治理情况,研究制订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方法,检验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方法落实情况。填写《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月度表》,由总工程师签字后加盖公章,上报安全监察部。
6、凡没有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汇报制度,对负责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预报、跟踪管理、检验等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水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关键工作,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为技术责任人。每十二个月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责任人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科正职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制订明确岗位职责。
2、每十二个月必需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久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上报企业批复后下发实施。
3、矿井必需按要求留设各类防水煤柱,并报企业批复。
4、每十二个月汛期前由安全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准备必需防汛材料物资,并设专用库房保管备用。汛期来临时,矿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领导小组,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地测部门专员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塌陷区及其它可能发生水害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汇报水情和汛情。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确保矿井安全。
5、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根据《汛期防汛预案》要求,定时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6、矿井必需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地测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本矿实际需要探放水工具,成立专业探放水队伍,配置足够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取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探水工等要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数量要符合标准化具体要求。
7、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必需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放水标准。
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时对井田范围内井上水文地质展开调查,正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改变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改变,并建立台帐,统计建档,常常搜集、调查、查对井田内正在生产小煤窑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觉威胁安全生产水患情况,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立即发出隐患通知或预报进行处理。
9、 每个月应定时对井下各出水点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改变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0、 水文地质预报
1)、水文地质预报应包含年报、月报、及临时性预报。
2)、每七天一由水文地质人员参与进行本周水情水害分析,对威胁安全生产水害,依据水害性质编制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方法,或临时水文地质预报,向相关单位部门及总工程师汇报,经审批后落实实施。
3)每个月5日前编制完成月度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同意后下发各相关单位。
4)、依据矿年度生产计划,年度防治水计划,每十二个月元月5日前必需编制完成年度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同意后下发各相关单位。
5)预报人员必需认真搜集现场一手资料,依据资料认真分析,预报后必需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觉和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需立即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6)水情、水害预报要装订成册。
11、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必需确定探水警戒线,并正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抵达探水警戒线时,必需严格超前探水。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部门及生产技术部门相关人员编制设计。设计中要要求探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距离、钻孔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安全方法,并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实施。
12、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需做好下列工作:(1)加强钻孔周围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立柱和档板。(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3)在打钻地点或周围安设电话。(4)由地测人员和探放水责任人及施工人员共同定孔位、角度。
13、在打钻过程中发觉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忽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需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假如发觉情况危急时,必需立即撤出全部受水威胁人员,然后采取方法进行处理。
14、地测科是水害隐患排查主体,每七天必需进行排查,填写《水害隐患排查表》,报总工程师同意下发相关单位整改。;每个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通报汇总本月月度查出水害隐患,通报上月度水害隐患、治理情况,研究制订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方法,检验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方法落实情况。
15、凡没有推行水害隐患预报、排查、治理和汇报制度,对负责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为了预防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员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立即开展,特制订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矿井必需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管理机构-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明确责任,制订岗位责任制。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者,负责处理防治水所需人、财、物等; 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防治水计划及方法。
2、由矿长组织制订防治水应急预案,并组织每十二个月进行最少一次演练。由总工程师组织制订年度防治水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企业批复。
3、地测科室必需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探水工等要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数量要符合标准化具体要求。
4、必需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多种原始统计、台帐、卡片等齐全、正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立即;立即提供多种水文地质资料,做好矿井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报,要有年报、月报、临时报,对水患要立即预报并立即处理,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5、必需抓好水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地测科每七天必需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总工程师每个月最少组织一次防治水安全会议,对排查出水患必需制订防治方法,做到项目、资金、方法、时间、人员、责任六项落实,并在安全会上对水患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奖罚。
6、必需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及周围煤矿积水等水患情况调查,每个月最少组织一次调查,要把调查情况立即登记上账,正确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和邻矿之间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档案资料。调查完成后,要进行综合分析,如有水患要立即发出预报。
7、必需严格实施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煤层,必需根据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汇报要求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严禁私自提升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矿井,开采前必需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方法,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8、必需按相关要求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私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9、矿井必需含有完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各采区、采、掘工作面要配置完善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要紧跟工作面。
10、每十二个月雨季前必需对本单位“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方面分析排查,对关键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需制订专门防治方法。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需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地段。
11、矿要确保防治水工程资金投入。总工程师必需每十二个月组织相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同意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矿井水害估计预报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水害估计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基础工作,也是提升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关键手段。为了深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足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正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 职责划分
第二条 防治水科(地测科)职责
1、负责水害估计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订落实《水害估计预报管理措施》。
2、编制矿井年度、月度、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每七天进行水害隐患排查。
3、负责《水害估计预报》审批及向企业上报(传)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根据水害估计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方法。
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安排及汇报工作。
第三条 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改变时信息传输。
2、负责地质结构、探放水、物探施工相关协调工作。
第四条 通风科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估计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估计预报资料。
第五条 水害中心及施工队组职责
1、依据水害估计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方法。
2、依据职能部门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结构钻探施工。
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防治水科科汇报。
三、 估计预报关键依据
第六条 水害估计预报依据
1、依据《地质汇报》中已经查明地质结构包含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查明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估计预报。
2、依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明地质结构,关键是落差≥3m断层、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估计预报。
3、依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珠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结构和水文地质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估计预报。
4、利用现有物探设备,如坑透仪、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结构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估计预报。
5、依据超3及预报、跟踪管理、检验等技术管理制度
前钻探探查结果,发觉地质结构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6、依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估计预报。
7、依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估计预报。
8、利用相关水文地质科研结果进行估计预报工作。
9、探查井田地质结构导水性,总结地质结构导水规律,估计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四、 估计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第七条 估计预报工作要求
1、防治水科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要求》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评评级措施》要求,搜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估计预报基础工作内容。
2、防治水科在年、季、月初依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估计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十二个月度、季度、月度第30天3日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集团企业。
3、防治水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估计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正确率,分析估计预报不正确原因,于下十二个月度、季度、月度第30天3日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月度总结上报集团企业。
4、依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结构时,防治水科科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立即深入现场观察,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室。
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考水害估计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方法中,立即向职员学习落实,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统计、签字。防治水科科要不定时检验落实学习统计。
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实施,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改变时,必需立即向防治水科科反馈现场情况。
7、水文地质人员必需跟踪搜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改变较大时,立即跟踪补充预报。
8、防治水科科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立即搜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估计预报工作。预报结果应能确保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9、防治水科科要主动和相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优异技术装备和估计预报手段,提升估计预报水平及正确度。
10、《水害估计预报》必需在综合分析多种资料基础上提出,要做到立即、正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
11、关键防治水工作面必需加强预报。
第八条 估计预报内容要求
(一)基础估计预报内容
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
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3、地质结构情况。
4、对影响采掘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结构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
5、依据估计内容提出对应提议或处理意见。
(二)断层预报估计内容
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提议或处理意见。
(三)陷落柱预报估计内容
陷落柱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和围岩接触部位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性质及充填物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
(四)冲刷带估计预报内容
冲刷带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
(五) 水文估计预报内容
充水原因分析:估计积水范围、积水量;估计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依据估计内容提出对应提议或处理意见。
五、 奖惩和其它
第九条 防治水科未按要求提供水害估计预报,每次对责任地质工程技术员处罚100元,对防治水责任人处罚50元,对防治水科部门责任人处罚50元。
第十条 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向防治水科科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罚100元。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根据水害估计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方法,对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处罚50元,对单位责任人处罚50元,对生产技术科优点罚50元。
第十二条 职能科室及施工单位必需设专员保管预报,建立学习落实签字统计,未落实学习地质水文瓦斯估计预报,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罚100元。
第十三条 对施工队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结构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发明施工条件、延误工作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第十四条 对在水害估计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汇报等审批制度
1、煤矿在不一样生产阶段,必需含有地质勘探汇报、建井地质汇报、补充勘探地质汇报、开拓延深地质汇报和矿井地质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分类汇报等各类地质汇报。各类汇报修编要符合相关要求。
2、矿井地质汇报、吞并重组储量核实汇报、补充勘探地质汇报、开拓延深地质汇报由有资质勘探单位负担勘探施工并编制汇报,并经省国土厅评审批复。
3、建井地质汇报、生产矿井地质汇报、矿井地质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分类汇报编制和评审必需先经上级企业评审批复。并要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和要求。
4、矿界、工业广场、村庄等各类煤柱压覆储量汇报由各矿编制,经矿会审,并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报上级集团企业审批并立案。
5、水平延深设计、采区设计、重大探放水设计及方案、年度防治水计划、中长久防治水计划、各类水害应急预案、采区地质说明书、井上下大型测量工程、岩移观察工程设计等由各矿编制,经矿会审,并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报上级集团企业审批并立案。
6、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重新计算、储量报损、注销、年度储量动态表、年度损失量报表、年度储量汇报等由各矿编制,经矿会审,并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上报上级集团企业审批并立案。
7、回采、掘地质说明书、地质、防治水年服、月报、临时预报、边掘边探设计、探水钻孔设计,地质孔、水文孔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方法,储量、损失量月报、三量月报、生产中所需多种地测资料、图纸等,由矿地测部门或水害防治中心编制,矿总工程师主管召集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经修改后,全部会审单位人员全部签字后,经矿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提供使用。
8、多种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图纸绘制,要依据《矿井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防治水规程》、《地测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要求,要符合相关要求,资料、图纸要真实、正确,图件、文字、说明必需相符。
9、资料室地测资料借用,经科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外借。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评制度
1、为了深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升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责任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实施单位。
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行为或造成事故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搜集不立即,地测原始等统计不规范,上台账不立即,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妥,造成小可挽回经济损失,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等为地测工作质量通常事故,视具体情节,给批评、罚款等。
5、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重大质量事故,造成较大不可挽回经济损失,如贯通有误,巷道打偏造成废巷、涌、透水小仅影响部分班次等为地测工作较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及罚款、记过、免职等行政处分。
6、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不可挽回经济损失、造成人身伤亡等为地测重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及罚款、记过、免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人身事故追究刑事责任。
7、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通常事故由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分析,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总工同意;较大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审核。重大事故依据事故大小由矿长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人身事故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
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标准,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性质、责任、以后应吸收教训和采取方法,并依据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复。
9、矿总工程师每个月必需主持召开防治水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订安全技术方法并落实实施,要把提升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关键,同时方法要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10、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需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要求》《煤矿地质工作要求》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发觉防治水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汇报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11、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成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
12、地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正确无误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奖励。
13、推广优异技术、优异经验、优异设备在生产利用中取得实际效果,应给奖励。
14、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安全有贡献地测人员应给奖励。
各项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补充要求
第一条 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一项基础工作,也是矿井质量标准化一个关键组成部分,为了深入提升羊东矿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该前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愈加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技术管理
1、设置地测防治水机构,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各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认真组织落实。
3、每十二个月1月前上报上十二个月度地测防治水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由企业组织会审对本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进行审查批复。
4、每个月月末召开地测防治水专题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并对下月工作做安排。会议上对各时期工作要有目标、任务、方法,并落实到人。
5、地测防治水资料要分门类保管,有索引、有目录,装订成册,帐、卡相符,文字部分和基础数据要一致。上级下达文、批复及本企业上报文件、材料等要有管理手续。
6、每十二个月对地测防治水方面知识进行专业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做好培训统计。
第三条 矿山测量基础工作
1、井上、下控制测量系统健全、完整,施测方法、结果精度必需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要求要求,密度能够满足矿井生产实际需要。其中井下控制网必需按规程要求敷设对应等级导线并立即进行检验测量和导线延伸。
2、井下各等级导线延伸前检验测量必需符合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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