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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队员管理,提升服务效率,保障服务质量,有利于工作开展,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伍。
第二章 志愿者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 志愿者权利
(一) 享受参与志愿者队基础志愿服务工作及接收相关志愿培训权利;
(二) 有权对志愿者队或各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提议,实施监督;
〔三〕 有权优先参与本队组织各项活动;
(四) 有权提出困难和问题,寻求总队给和帮助处理;
(五) 有权取得志愿者队队内荣誉和奖励;
(六) 有权申请退队,队员提出退队申请,经上级同意后方可退队。
第四条 志愿者基础义务:
〔一〕 志愿者组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言行符合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不得利用志愿者队队员身份做出有损志愿者队或图书馆荣誉行为;
〔二〕 自觉遵守山东管理学院及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标准,自觉维护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图书馆和学校形象,维护志愿者队正当权益;
〔三〕 服从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指导,参与志愿者队组织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建设和管理,主动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支持和帮助;
(四) 推行志愿服务承诺,传输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五〕 树立严格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按时段按时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按质按量完成指定工作任务和项目。未经准假不得私自离开服务岗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服务岗位,须经同意;
〔六〕 按时参与例会,并主动参与讲话和讨论,主动参与、策划和组织图书馆和志愿者队多种活动;
(七) 关心队伍工作,主动向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和提议;
(八) 推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求其它义务。
(九) 志愿者不得在未经领导同意情况下以志愿者队伍名义参与任何性质活动。
第三章 队伍条件及任务
第五条 队员条件
申请加入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伍必需含有下列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图书馆志愿者队相关要求,以本身行动,不停努力学习提升本身综合素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人;
〔二〕拥护志愿者队章程,志愿加入志愿者队;
(三)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主动宣传爱书、爱馆,文明使用图书馆,对行为不文明同学加以劝戒和指导;
〔四〕 工作主动认真,含有拼搏进取工作精神、扎实勤奋工作作风;
〔五〕 有责任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志愿者队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
第六条 队员任务
(一)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推行志愿服务承诺,传输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二)代表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形象,致力于“服务图书馆、服务读者”,主动推进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
(三)主动为队伍提出发明性意见,致力于扩大图书馆志愿者队影响力;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七条 按时段按时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组员须提前向该组组长请假,组长将队员请假情况和原因整理好后上报。队员连同例会两次无故不到或四次请假未到视为自动离队。
第八条 工作时认真努力地完成所分配各项任务,主动负责,态度端正。
第九条 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并劝戒违反制度同学。
第十条 按时参与志愿者队例会,主动讲话,表示自己思想和见解,而且提出意见和提议。
第十一条 主动参与、策划和组织图书馆和志愿者队多种活动。
第十二条 主动宣传爱书、爱馆,文明使用图书馆,对行为不文明同学加以劝戒和指导。
第五章 队员选拔
第十三条 凡系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天天确保1-2节课余时间在馆内工作,不分年纪、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全部有机会成为本队组员。
第十四条 每学期初队伍将会开展招新工作,符合条件学生可在招新期间提出入队申请。
第十五条 入队程序:
(一)填写入队申请书;
(二)筛表:依据入队申请书,筛选一定人数参与面试;
(三)面试:依据面试情况,选出预订人数申请者;
(四)培训:有图书馆老师对全部队员进行统一上书、排书等知识培训;
(五)考察:经30天考察合格者方可留队,不合格者由志愿者队长给出明确理由;
以上程序经过后方可正式成为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注册队员,办公室统一对新队员建立档案,保管信息;
第十六条 每学期期末队伍进行留队人员统计,队员可依据本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留队,依据留队人数,确定下学期招新人数。
第十七条 对于不符合条件队员,队长有权利剥夺其继续留队权利,须上报图书馆领导。
第十八条 组长和队员换届:每学期更换一次组长和队员,组长和队员均在新学期面向全校重新招募。老队员若想继续参与也需重新报名登记,但享受优先权。组长由队长任命。
第六章 队员奖惩
第十九条 为激励队员,深入调动队员责任心和主动性,健全完善队员管理制度,特制订此章。
第二十条 奖惩要求:
(一)公开、公正;
(二)实事求是;
(三)不搞形式、立即兑现;
(四)对外公布。
第二十一条 奖励标准:实施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标准。
第二十二条 奖励方法:
(一)口头表彰;
(二)通报表彰;
(三)发奖状、证书;
(四)授予称号;
第二十三条 奖励种类:
一、每三个月志愿者之星评选
1. 评选时间:工作时期内每一季度
2. 评选对象:本季度参与志愿者工作全部队员
3. 评选程序:各小组组长依据本组队员工作情况向队长推荐,队长依据被推荐人进行综合考评和比较选出志愿者之星,并立即上报。
二、每三个月优异组长评选
1. 评选时间:工作时期内每一季度
2. 评选对象:本季度参与志愿者工作全部组长
3. 评选程序:队长依据该组工作情况和组长工作和活动表现谨向综合考评选出每三个月优异组长,并立即上报。
三、学期十佳志愿者评选
本队非组长志愿者全部有参选资格。人数为每学期10人,如有特殊情况能够合适增减。在每学期总结大会之前选出。
具体措施以下:
(一)每个队员给定底分100分;
(二) 以下情形给加分:
1. 按时上班,认真工作,表现突出,经组长推荐,队长确定,给加1分,每组不限人数,通常每七天不多于3名;
2. 被评为当季度志愿者之星,加2分;写工作心得每次加1分;
3. 参与队内活动,每次参与加1分,在比赛中取得第一名加3分(包含前述1分,下同),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4. 参与队间联谊活动,每次参与加1分,若为竞技活动,赢得比赛,第一名加3,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5. 参与到总队活动组织和策划,每次加2分;
6. 主动参与到例会各项活动加0.5分;
7. 主动参与总队活动对应加1分;
8. 其它加分情况,由队长酌情决定,报请图书馆老师同意。
(三)以下情形进行减分:
1. 无故缺席例会和工作每次扣4分;
2. 请假,没有参与工作和例会每次扣1分;
3. 工作早退迟到者每次扣0.5分;
4. 怠工,不主动工作者,每次扣0.5分;
5. 只签到,却没有参与工作,每次被发觉扣5分;
6. 特殊情况,如全校考试等,不扣分;
7. 其它有损志愿者声誉或违反纪律情况,酌情决定。
8. 如出现队员调换时段,视为志愿上班,原时段仍然算请假,对应扣分;
9. 其它严重违反纪律,参见章程及相关制度。
五、学期优异组长评选
本队组长全部有参选资格。人数为每学期2人,如有特殊情况能够合适增减。在每学期总结大会之前选出。
具体评选措施以下:
(一)每个组长给底分100分;
(二)以下情况加分:
1. 认真负责,组织好本组工作,当次工作本组全勤,每次加2分;
2. 组长被评为当季度优异组长,每次加2分;
3. 参与总队比赛性质活动,每有一位组员参与给组长加0.5分,不过每次最高不超出3分;赢得比赛,第一名加3,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4. 参与总队联谊活动,每有一位组员参与加1分,但每次不超出3分;
5. 参与总队活动组织和策划,每次加2分
6. 其它加分情况,报请分队长,酌情加分。
(三)以下情形减分:
1. 本组队员缺席1人不扣分,缺席两人扣0.5分,缺席三人扣1.5分,以这类推,最多每次不超出3分;组员早退迟到,每人次扣0.5分;特殊情况如全校统考或放假等,不扣分;每次组长无故缺席,扣5分;请假,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5分;
2. 每次活动,如队内队间活动等,没有主动组织本组组员参与,视活动性质酌情扣分,没有组员参与,每次扣2分;
3. 每次例会,缺席1人不扣分,缺席两人扣0.5分,缺席三人扣1.5分,以这类推,最多每次不超出3分;
4. 对于严重不负责任组长,经组员提议,队长决定,视情况给警告或免职;
5. 本组组员因多种原因被强制离队,每人次扣2分,自愿离队不扣分;
6. 其它减分情况,报请队长决定酌情扣分。
第二十四条 处罚形式:
(一)批评:
(二)警告;
(三)退队;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参考)队员,经分队长上报、委员会讨论,视情节严重,给不一样形式处分:
(一)违反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二)工作中不带工作牌,态度散漫等;
(三)无故缺席工作、会议、活动;
(四)做出有损志愿者形象行为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
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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