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再谈“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税收适用:两个“任职或者雇佣“不能打架.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304619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0.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再谈“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税收适用:两个“任职或者雇佣“不能打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再谈“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税收适用:两个“任职或者雇佣“不能打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再谈“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税收适用:两个“任职或者雇佣“不能打架 2016年10月12日,多家媒体登载了一篇题为《劳务报酬税36年未改 800元起征点挤压千万实习生群体》的稿件,文中涉及的诸多认识引发了轰动。老实讲起先我自己都没有关注到这个新闻。 2016年10月12日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号就引用了湖南草根税官段文涛老师的文章予以澄清,文章标题为《实习生劳务报酬税是误用税收政策》。段文涛老师旗帜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观点,灵活用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段文涛老师还特别强调,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是相关个人所得税区分应税项目的关键。 其后,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删除了所引用的这篇文章,其后段文涛老师自己也删除了自己的微信公号《税海涛声》中发布的这篇微信。我个人认为,国家税务总局之所以删除微信是因为绝大多数阅读者会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发布的消息就代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口径。很多新闻媒体的朋友在引述这则微信的时候也非常细化强调总局如何如何。 从实务操作经验来看,确实是各有千秋。有的企业按照劳务报酬扣缴实习生等特殊就业人员工资,理由是认为其没有和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实习生工资,理由是其人员管理、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等要求实质上和正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是一样的。有的企业是要求实习生提供各类发票,以报销费用的形式替代发工资。 段文涛老师特别引述了一份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文件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该文件就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做出明确,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很显然,如果排除了列支为职工福利费的特定内容,有关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等特殊用工人员取得报酬的性质,在企业所得税中已经很明确,属于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 有同学质疑段老师引用文件不当,是用企业所得税的文件来说个人所得税的事情。其实段老师的文章本身就是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两个层面去叙述的,特别是考虑了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这个联系点在哪里呢?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难看出,企业所得税之工资薪金和个人所得税之工资薪金一个共同的抓手或者说核心特征就是任职或者雇佣。工资薪金总是与任职或者雇佣相联系。从个人所得税角度来说,工资薪金来源于非独立性劳务,劳务报酬来源于独立性劳务。2012年15号公告的突破意义在于,过去大家总是简单的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是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民事劳务关系。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有的(比如季节工、临时工)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可能实际并没有签订,实习生和离退休人员因为其特殊身份一般不会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些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也有限制)。这些特殊用工即使没有和其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实际工作过程都是在服务单位的计划和控制之下的,也就是说不能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否决其存在任职或者雇佣关系。这种关系通常是一种连续性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者雇员的主要收入或者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任职的企业,并且这种收入基本上代表了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税法口径、会计口径和社保口径在理解这个问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可将不同的口径混为一谈。 相关话题财税人员需把握工资与劳动报酬的区别<王洪毅>实习生工资缴纳劳务报酬税是误用税收政策<段文涛>劳务税起征点僵尸灵活就业咋灵活?<桂全宝>劳务税起征点不该成为铁帽子王<张全林> 实习生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辨析三种法律关系的差异梳理<赵国庆> 实习生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再谈税法的解释问题兼与国庆兄商榷<叶永青> 综合分析实习生薪酬相关问题_财、审、税、法<槿思成>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