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304049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税屋提示营改增后新版26项差额征税项目(截止2018年1月10日)上次咱们说了差额征税开票,今天想和大家说说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其实会计处理本不是草帽的长项,但是为了让这个话题完整还是想给大家归纳一下。差额征税政策在首批营改增试点就存在,所以为了配合营改增试点,财政部在2012年7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这个文件是本次营改增全面推开前的唯一一个指导营改增会计处理的政策性文件。它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就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作出

2、了规定(为了避免和新政混淆,就不细说了)。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财会201213号文已经不能满足纳税人会计核算的需要,所以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财政部在2016年12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该文件的附则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

3、时废止。这样,财会201622号就成为了目前最权威、最全面的指导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新政。财会201622号对于差额征税的规定不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而是将金融商品转让单独拿出来说,而其他业务则归为一般处理当中。一般业务处理: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

4、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金融商品转让处理: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从一般业务处理看,基本上是将允许抵扣的税额冲减成本,这似乎影响到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具体

5、到各个行业,会有不同的影响;金融商品转让处理看,处理的时间应该是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果是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果有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