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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个关键点解读2015年新企业所得税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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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55个关键点解读2015年新企业所得税政策!一、小型微利企业(6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2、015年第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108号)关键点1: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计算公式有变化财税200969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财税201534号文件将其修改为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关键点2:2015年须分段计算财税20

3、1534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的范围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含),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的范围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含)。之前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都是按年计算,但是2015年度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需要分段计算,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按照20万元(含)减半征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照30万元(含)减半征收。关键点3: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修改了A

4、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增加了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由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纳税人填报。该政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9月30日之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减半征税,应纳税所得税大于20万元、小于30万元的按20%税率征税。二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0月1日之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减半征税。本行根据以下情形填写:(1)2015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2015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

5、,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9/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之间成立的企业当中华

6、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

7、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企业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值,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为简化计算,2015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2015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本部分填报说明废止。(2)2016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8、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值,该数字同时填入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查询方法说明:本表由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查询使用。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根据其不同成立时间所在行次,查询申报税款所属期的对应优惠比率。优惠率、其中减半:优惠率主要指企业同时享受20%、10%(减半征税)的综合优惠情况;其中减半指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情况。应纳税所得额与优惠率的乘积,填入本表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

9、其中减半的乘积,填入本表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案例1:A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6万元。2015年10月1日前:26×9/12×20%=3.9万元2015年10月1日后:26×3/12×50%×20%=0.65万元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9+0.65=4.55万元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方法: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6×7.5%=1.95万元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

10、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26×3.75%=0.975万元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案例2:B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万

11、元。2015年10月1日前:24×5/8×20%=3万元2015年10月1日后:24×3/8×50%×20%=0.9万元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9=3.9万元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方法: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4×8.75%=2.1万元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24×5.63%=1.3512万元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案例3:A公司成立于201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33万元,有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万元。20

12、15年10月1日前:(33-4)×9/12×20%=4.35万元2015年10月1日后:(33-4)×3/12×50%×20%=0.725万元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35+0.725=5.075万元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方法: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33-4)×7.5%=2.175万元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33-4)×3.75%=1.0875万元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案例4:C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30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5年12月31日,该企业计

13、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8万元。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8×50%×20%=2.8万元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方法: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8×15%=4.2万元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28×15%=4.2万元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这两个新文件废止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

14、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关键点4:取消了两个目录取消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两个目录,对企业的研发范围不再限制。关键点5:增加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研发人员方面,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增加了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也可以加计扣除

15、。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关键点6:其他费用按10%扣除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假设某一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为X,通知第一条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费用之和为Y,那么X =(X+Y)×10%,即X=Y×10%/(1-10%)。案例5:某企业2016年进

16、行了二项研发活动A和B,A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2万元,B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8万元,假设研发活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12)×10%/(1-10%)=9.78,小于实际发生数12万元,则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97.78万元(100-12+9.78=97.78)。B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8)×10%/(1-10%)=10.22,大于实际发生数8万元,则B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100万元。该企业2016年可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7、额为98.89万元(97.78+100)×50%=98.89。关键点7:特殊收入应扣减研发费用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已按通知规定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

18、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关键点8:负面清单制度(1)不适用于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

19、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企业上述活动虽然也与研发相关,但并非直接、密切相关,因此不得加计扣除。但何为复杂改变,何为简单改变,恐怕税务机关难以判断。(2)不适用于加计扣除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通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关键点9:共用设备也能加计扣除新政策取消了专门二字,也就是说企业生产经营和研发共用的设备、软件、模具等也可以加计扣除。

20、97号公告规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关键点10:加速折旧也可以加计扣除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案例6:甲汽车制造企业2015年1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税法上

21、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甲企业对该项设备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式,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150万元(1200/8=150),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1200/6=200),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就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75万元(150×50%=75)。若该设备8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8年内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75万元。案例7:接上例,如企业会计处理按4年进行折旧

22、,其他情形不变。则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300万元(1200/4=300),税收上可扣除的加速折旧额为200万元(1200/6=200),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对其在实际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但未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金额20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200×50%=100)。若该设备6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6年内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20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关键点11:委托研发只能加计扣除80%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

23、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关键点12:设置辅助账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将专账管理改为设置辅助账,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关键点1

24、3:追溯期119号文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由于119号文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可以追溯3年享受,如企业2018年度发现自己2016年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但未享受,可追溯到2016年度享受,而不是在2018年度享受。关键点14:留存备查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

25、名单;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风险点1:超出范围不得加计扣除纳税人在加计扣除时应严格对照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范围,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不得加计扣除,比如房屋的折旧就不能加计扣除。风险点2:共用设备划分不清不得加计扣除虽然新政策取消了专门,生产经营和研发共用的设备、软件、模具等也可以加计扣除。但是,共同的设备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

26、,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风险点3:2015年汇算清缴不能执行新政策97号公告最后一条明确:进行的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因此,已经开始的2015年度汇算清缴不能用新政策,仍然适用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税201370号文件。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

27、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废止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变化较大。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关键点1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有变化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

28、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29、不低于60%;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相比于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有以下几点变化:1、将原政策中的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修改为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2、取消原政策中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30、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比例由6%降至5%。4、增加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5、修改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与原技术领域相比,修订后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扩充服务业支撑技术。如新增检验检测认证技术、现代体育服务支撑技术及智慧城市服务支撑技术等行业特征明显的内容;对研发与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等技术领域进行了补充。二是增加相关领域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如新增增材制造技术、石墨烯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关键技术、新能源汽车试验

31、测试及基础设施技术等先进技术。同时,排除了落后的产业技术与产品内容。三是增强内容的规范性和技术特点。突出领域的关键技术要求,尽可能去除产业类、产品化描述;加强领域间的协调,避免重复和遗漏;表述上力求准确、精炼、规范、专业。关键点16:企业申请手续简化1、企业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6)经具有

32、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公示期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关键点17:跨地区迁移企业资格继续有效新办法增加跨地区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问题,第十八条规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减

33、轻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重复认定的负担。关键点18:每年报送情况报表新办法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核,改为企业每年报送情况报表,第十三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关键点19: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若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高新技术企业不符合

34、相关条件,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关键点20:偷税不是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必要条件新政策取消了有偷、骗税等行为的应当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规定。风险点4: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三种情况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35、。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

36、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关键点21: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财税2015106号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范围由6大行业扩大到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

37、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一致。五、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关键点22:企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不再作为职工福利费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关键点23:汇算清缴前

38、发放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北京一直执行工资实际发放制,即2009年1月发放2008年12月的工资,只能在2009年度调减扣除,而不能在2008年度扣除。3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在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企业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汇缴年度的工资,可以在汇缴年度工资扣除。即2016年1月发放2015年12月的工资,也能在2015年度扣除。关键点24:支付劳务派遣用费用要区分两种情况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

39、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六、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关键点25: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七、技术转让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关键点26

40、: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将原来的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修改为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风险点5: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时限82号公告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才可以享受优惠,2015年10月1日前仍然是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八、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关键点27: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8%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

41、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九、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27号)关键点28:受灾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2014年至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关键点29:接受捐赠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14年8月3日起,对受灾地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得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和物资,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减免税金及附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关键点30:受灾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42、关键点31:向灾区捐赠全额扣除自2014年8月3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十、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关键点32:西部鼓励类产业项目减按15%税率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风险点6:不属于目录停止减按15%税率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

43、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如不再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

44、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十一、集成电路及软件企业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关键点33:两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在2017年(含2017年)前实现获利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

45、享受至期满为止;2017年前未实现获利的,自2017年起计算优惠期,享受至期满为止。(1)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14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销

46、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150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具有与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2)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14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47、不低于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或专用设备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保证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或专用设备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150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具有与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或专用设备生产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关键点34:软件企业认定及年审停止执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的规定,自该决定发布之日起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年审工作停止执行。十二、计提准备金政策一、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关键点35:计提准备金比例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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