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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送家电”视同销售又如何?会增加税负吗?(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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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买房子送家电”视同销售又如何?会增加税负吗?(老会计人的经验) 自全面营改增以来,关于房开企业”买房子送家电”是否要视同销售的争论一直喋喋不休,应对办法大部分指向”促销方式由赠送变为打折”等措施。难道”买房子送家电”这种促销方式一定会增加房开企业的税负吗?其实,不一定。 下面我们以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情形为例,分析一下”买房子送家电”促销模式视同销售引起的税收变化。 一、对增值税的影响 (一)计税依据 1、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法规分析 因为房开企业是卖房子的,不是卖家电的,所以不适用第一顺位“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而是适用第二顺位“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之规定。 这就是说,”买房子送家电”促销模式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就是家电的买价(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价格),换句话说“房开企业视同销售家电行为,实际是平进平出”。如果家电视同销售的话,其相应的进项税额是允许抵扣的。 (二)应纳税额 如果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处采购家电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则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等,应纳增值税额为0。 (三)结论 ”买房子送家电”促销模式视同销售并不会额外房开企业增加增值税税收负担。 二、对企业所得税影响 因为视同销售收入与采购成本相等,所以”买房子送家电”促销模式视同销售也并不增加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 三、对个人所得税影响 (一)”买房子送家电”促销模式视同销售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答案:不需要。 (二)法规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四、总结 (一)综上,”买房子送家电”促销模式视同销售,在房开企业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情形时,并不会产生额外税收负担。 提示:采购时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增加增值税税收负担的前提。 (二)在房开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和房开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买房子送家电”视同销售会较营业税制下增加流转税税收负担,建议采取”促销方式由赠送变为打折”等规避措施。 (三)增值税制下,税务管理是一种精细化管理,相关企业宜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作出具体的税务安排。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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