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校级课题管理制度
桥东中心小学
一、指导思想
1、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使课题研究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促进作用,落实“科研兴校”和“质量强校”策略,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便试行。
2、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或承担校级以上研究课题。
二、组织领导
学校教科室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1、成立课题研究小组,分别由校长任组长。
2、课题组长负责本组教研理论的学习和课题的管理工作。
3、校长室每学期对该课题的研究和管理工作进行二次检查评估,每学年举行一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4、课题组长负责本组课题研究业务指导,每学期初要制订工作计划,期终写好工作总结,并报校长室备案。
三、选题原则
1、课题的确定应遵循超前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根据学校教育发展的趋势,针对学校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围绕职业学校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研究。
2、教师选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已有的条件,力所能及,应先选择那些范围较小的,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易出成果的课题,应尽量和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
3、 从学校科研规划课题或学校承担的区(市)、市、省级课题的子课题必选题研究;少数由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下达课题,指令有关青年教师进行研究。
4、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学期或学年必须确定一个课题进行研究。
四.课题申报
1、每一申报人在同一时间内一般不得申报两项研究课题。
2、每个课题原则上由一人负责承担,课题较大可成立课题组,设课题组长一人,负责研究工作。
五、课题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
由课题组向学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教科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和科研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区(市)级课题立项:
⑴、学校教科室向区(市)教育科研部门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
⑵、经同意申请后,再交课题研究工作计划,课题方案简况。
⑶、材料报送区(市)级科研领导机构审查。
⑷、审查通过的项目为区(市)级课题,末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3、市级课题立项
由区(市)教育科研领导机构组织,按市级课题申报材料要求组建档案并申报,待市立项审查通过。
六、课题管理
1、校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负责,教导处协助教科室进行管理,其余课题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教科室要加强对课题指导、监督和资料管理。研究者要注意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3、教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学期或学年结束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4、学科教学或班队工作方面的研究课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汇报课,反映研究的情况。
5、学校对教师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
6、凡承担该课题实验研究的老师,期初要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开展实验工作,收集和整理相关研究资料。
七、课题实施
1、由课题组组长(或指定主研者之一)负责课题实施,按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活动中主研者和参研者均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承担一定的任务,每次活动后,认真分析得失,作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
2、课题进展报告登记 :学校教科室负责对不同层级的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
八、结题管理
课题结题时,学校教科室应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报告。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报告及有关材料进行会商,确定结题验收方式(含结题验收评估、专家通讯鉴定、结题鉴定会等形式)。
九、经费管理
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待课题完成经鉴定结题后拨付。课题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出版费。
1.资料费: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等费用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
2.数据采集费: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3.差旅费:调研活动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4.会议费: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所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
5.设备费:购置或租赁使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6.专家咨询费: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及课题管理的相关人员。咨询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课题资助额的10%。
7.劳务费:支付给直接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课题资助额的10%。
8.印刷费:课题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在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课题负责人自主支配课题资助经费。课题经费有结余的应退回学校。对不按规定按时报送研究报告的课题,将缓拨课题经费;对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出国、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而被撤销或中止的课题,将停止拨款;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课题,将停止拨款。
十、档案管理
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工整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学校教科室应责成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档案,并在结题后妥善管理。
十一、奖励表彰
1、对确有价值的成果,学校推荐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并予以表彰。
2、对取得高质量教科研成果的教师在教师职务评聘、评优、晋升方面给予优先。
3、经过鉴定,证明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在校内外交流、推广和应用,对有重要
意义的研究成果,向上级教育局在管理部门推荐进行大面积推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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