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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管理规范
(试行版)
编 制:人力资源部
审 核:
批 准:
状 态:使用状态(试行)/效用状态(开放)
发布日期:年12月26日
发文号: 发布范围:
说明
试行是体现公司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试行期间,欢迎各位同事就本制度的条款提出意见,并提交至拟定单位,由拟定单位进行评估后决定对制度进行修订与否,若试行期结束而无异议或不发表意见,则视为认可、同意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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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的 4
2. 适用范围 4
3. 相关权责 4
4. 原则要求 4
4.1. “xx”人行动理念 4
4.1.1. 注重结果,强调服务 4
4.1.2. 高效执行,不断创新 5
4.1.3. 责任意识,勇为榜样 5
4.1.4. 自我管理,自我学习 5
4.2. 本规范制定及修订要求 5
5. 相关规定 6
5.1. 工作规范 6
5.2. 修养规范 6
5.3. 日常行为规范 7
5.4. 上网规范 7
5.5. 办公设备使用规范 8
6. 相关奖惩 8
6.1. 奖励 8
6.2. 惩罚 8
6.3. 奖惩规则 10
6.4. 奖惩申报评审权限 10
7. 相关文件及记录 10
8. 附件及其他说明: 10
1. 目的
为了保证xx(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xx”)管理的规范化,打造符合公司发展的文化,提高公司的管理和工作效率,实现员工和公司双赢,特制订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员工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相关权责
总经理:
Ø 负责本规范的批准;
Ø 负责员工行为奖惩的最终裁决;
人力资源部:
Ø 负责本规范的拟定及修订;
Ø 负责本规范的执行监督;
Ø 负责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与行为指导;
用人部门:
Ø 负责本规范的日常实施与管理;
Ø 负责员工行为奖惩的提议;
Ø 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行为指导。
4. 原则要求
4.1. “xx”人行动理念
4.1.1. 注重结果,强调服务
没有结果的工作没有任何的价值和意义,结果虽然不是评价员工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但是确实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准。
客户的利益和价值所在,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利益所在,不能满足客户需要的结果是无价值的结果,不能让客户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失败。
4.1.2. 高效执行,不断创新
让客户满意来自于我们的高效执行力,高效执行力是互联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要求,因为没有效率,不能快速响应的企业注定无法在互联网时代生存。
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不仅来自于我们高效的执行,更来自于我们对创新的不懈坚持。
4.1.3. 责任意识,勇为榜样
高效的执行、不断的创新来自于我们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来自于我们敢为天下先、敢为榜样的勇气,以及我们对这份勇气的坚持和努力。
4.1.4. 自我管理,自我学习
良好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学习能力是当今互联网行业的要求,更是我们xx对人才的基本要求。
4.2. 本规范制定及修订要求
4.2.1. 法律法规为基准、尊重习俗: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制定、完善与遵守本规范的基本准则,同时尊重驻在地习俗,抵制与驻在地习俗冲突的行为。
4.2.2. 与时俱进:本规范会随着公司和时代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而进行持续的修订,固步自封不是我们的风格,与时俱进是我们的基本要求。
4.2.3. 合理性与严格性:欢迎公司各位员工就本规范随时向公司进行建议,但是在文件正式修订并发布之前,本规范必须严格遵守。
4.2.4. 普遍性原则: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从普通员工到公司各级领导都应遵守本规则、时刻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5. 相关规定
5.1. 工作规范
高效执行:我们的成功来自于我们高效的执行力,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我们必须不折不扣的高效完成,我们极力抵制工作上的任何拖沓推诿。
不断创新:创造客户的价值,满足客户的需要,不仅需要我们对工作高效的执行效率,也来自于我们对破旧、不合理规则的打破和创新;同时创新是互联网时代企业生存的基本能力,我们极力鼓励创新,并对员工的创新行为给予奖励。
勇于承担:工作当中不可能不存在困难,正是困难为我们的成长提供了契机,勇于承担,有可能意味着我们要比别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可能意味着我们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但是也意味着为我们的成功迎来了更多的机会。
坚持不懈:“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世上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坚持,世上不会有什么事情完不成。
用心做事:“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每天发自内心做事,做事有责任、有思路、有条理,知道公司的事做好了,受益的是自己,同时真心为公司操心的人,才是公司所需要的人,才是公司的优秀人才。
团队合作:“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不会干枯”,一个人的成功不仅来自于自己的努力,更来自于和同事之间的相互协作,团队合作是保持公司活力的源泉,是公司成功的保证,公司严禁任何破坏团队合作的行为。
5.2. 修养规范
推己及人:推己及人是儒家修养的重要境界,推己及人首先要求不断地加强自我的学习和成长,不断地增强自身的实力,注重自身实力的提高是推己及人的最基本条件;在提升自身水平的同时,帮助他人成长,一方面可以打造良好的同事关系,另一方面能帮助自己更好地成长。
阳光心态:良好的业绩,首先来自于良好的工作和人生态度,认同公司的文化,不抱怨、不放弃,积极乐观,胸怀宽广,是走向成功的前提条件,没有人听过说过天天说别人坏话就能成功的。
创业者精神:互联网行业是一个不断推陈出新的行业,所有的从业者都应当保持一份创业者的意识和心态,充满激情、忍辱负重,不断战斗,才是互联网的生存之道,只有有创业者精神的员工才有可能成为公司的核心员工,公司鼓励创业者精神,并会为有创业者精神的员工提供优厚的待遇。
5.3. 日常行为规范
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玩电子游戏、浏览购物网站等。
不在办公区域吸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饱满,乐观进取。
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
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宾,与客人约见要准时。
切勿在办公室高声喧哗,大声呼叫他人。
5.4. 上网规范
网络是一个开放的资源平台,开放意味着鱼龙混杂,所以我们在利用网络资源的同时,做到趋利避害,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做到“四不三禁止”,所谓“四不”,即:
Ø 不得进入非法、不健康、游戏类网站,禁止浏览各种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视频或玩电子游戏;
Ø 不得下载非法、不健康内容;
Ø 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Ø 不得利用电子邮件散播不健康的信息、游戏和伤害他人的邮件;
“三禁止”即:
Ø 禁止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
Ø 禁止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Ø 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他恶作剧行为。
5.5. 办公设备使用规范
爱护公司的财产,员工应按照相应的操作说明使用相应仪器和设备,不得野蛮使用,严禁破坏。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检查门窗、灯、空调等是否关好,对未关闭的设施应关闭。
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或随意增设用电设备,严禁私自在办公室搭建Wift。
电器、仪器、公共用电设备需维修,应及时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6. 相关奖惩
为了引导员工的行为向着符合公司文化、向着良性的方向进行发展,更好地帮助员工实现自我管理,我们特制订了相应的奖惩办法,具体如下:
6.1. 奖励
Ø 优秀团队:根据公司核心价值观和团队绩效,由部门推荐,公司管理 层评选。
Ø 十佳员工:根据员工综合表现,由部门推荐,公司管理层评选。
Ø 特别奖:奖给那些提升了公司的社会形象和道德风尚,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特别贡献,为公司赢得特别社会声誉的员工,由部门推荐,公司管理层评选。
6.2. 惩罚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具体如下:
警告: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Ø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怠慢工作或从事与工作无关行为者;
Ø 私自带非工作范畴的人员进入办公区,而未取得领导同意者;
Ø 损坏公司设施设备,不节约原材料造成浪费情节轻微者;
Ø 私配各办公室钥匙或者违规用钥匙,但尚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Ø 因个人过失致使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Ø 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Ø 其它公司规定的应予以“警告”者;
记过: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Ø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Ø 对同仁恶意中伤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Ø 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的工作者;
Ø 不能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偷闲怠工者;
Ø 无故推诿工作者;
Ø 擅离职守,虚报、伪报工作,贻误公务者;
Ø 被警告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者;
Ø 其它公司规定的应予以“记过”者;
记大过: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大过"处分:
Ø 品行不端,损害公司名誉者;
Ø 虚报费用伪造账目者;
Ø 不听从领导的工作安排致使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
Ø 品行不端,损害公司名誉者;
Ø 有渎职、失职或失察者;
Ø 被记过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者;
Ø 其它公司规定的应予以“记大过”者;
辞退:员工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辞退:
Ø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私自截留货款、物品、证件等行为者;
Ø 营私舞弊或教唆他人营私舞弊者;
Ø 利用职务之便经营或兼营公司类似业务,损害公司利益者;
Ø 违反公司各种规章或命令屡劝不改者;
Ø 在公司内滋事、严重妨害秩序者;
Ø 向外泄露公司属于保密的文件、资料等信息者;
Ø 连续旷工达三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六天者;
Ø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Ø 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者;
Ø 在公司内赌博、打架斗殴或有伤风化致使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者;
Ø 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Ø 有意煽动怠工之具体事实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Ø 被记大过次数达三次及以上者;
Ø 达到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满足“辞退”、“开除”条件者。
上述“辞退”项中列举的情况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辞退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补偿任何补偿。
6.3. 奖惩规则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帮助员工提升自我、实现良好的自我管理,帮助员工提高自我为目的;
奖惩评选条件为实施奖惩必要条件,但非唯一条件;
奖惩需按照《奖惩提请表》规定的相应程序、相应权限进行评审;
评审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酌情进行公告;
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或规定如与本规定相冲突,则以本规定为准;如不冲突,则与本规定同样有效。
6.4. 奖惩申报评审权限
6.4.1. 权限分配
员工级别
提议
审核
复审
批准
发布备案
经理级以上
中心经理
人力资源部
总工
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
经理级
中心经理
人力资源部
总工
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
经理级以下
直接主管
中心经理
人力资源部
总工
人力资源部
6.4.2. 审批流程:按《奖惩提请表》栏目依据上述权限审批。
7. 相关文件及记录
《奖惩提请表》 文件编号:
8. 附件及其他说明: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由相关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正式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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