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基本制度
(**年1 1月17日印发 **年7月4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建设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企业财务通则》、《****建设集团公司章程》,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各运营分公司、管理处、各建设项目管理处(以下简称各单位),适用于从事政府收费还贷公路运营管理、收费经营公路管理、公路基本建设、**集团总部经费管理业务。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从收入管理、成本费用控制、会计核算与监督等方面,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管理;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各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贯彻实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贯彻科学管理、增收节支、勤俭办事的原则,自觉接受财务主管部门、工商、物价、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统一管理本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财务机构必须配备相应的专职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行内部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建立业务岗位间相互牵制和回避制度;所有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第八条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各分公司、收费管理处、建设项目管理处财务人员调整、调入、调出财务部门,要征求上级财务部门意见,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备。各分公司、收费管理处、建设项目管理处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应事先经**集团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同意。财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必须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本科以上文化水平,会计师以
上技术职称。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接交手续。
第三章财务管理体制、职责
第九条**集团收费还贷运营公路实行**集团、分公司、收费管理所三级核算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对收费经营公路实行**集团、收费管理处二级核算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对建设项目实行**集团、建设项目管理处二级核算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按责权对等原则,各级管理部门对本级业务范围内的财务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十条**集团总经理职责:全面负责**集团财务工作,监督贯彻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执行,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在年初董事会审批计划和预算内,审批重大财务事项。
第十一条**集团总会计师职责:协助总经理管理**集团财务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财经法纪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监控并定期报告企业财务运行状况;审核报批重大财务事项;协助**集团管理层进行重要经济决策;组织企业的经济核算、经济活动分析;预审重要经济合同和财务决算等。
第十二条**集团财务部职责:负责全公司资产、负债、权益的管理,负责资金的筹措、资金的拨付与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与监督管理,并负责**集团总部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
分公司、收费管理处财务科职责:负责所属本单位资产、负债、权益的管理,负责本单位建设、运营资金的概算控制和预算、计划管理,负责资金的拨付与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与监督管理,负责所属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分公司、管理处机关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管理处财务科职责:负责本单位资产、负债、权益的管理,本项目资金使用和计量支付工作,负责项目管理处业务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与监督。
收费管理所财务股职责:负责本所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收费站通行费上解与管理。
第十三条**集团各级财务部门职责:具体落实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政策;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依法认真及时缴纳国家税费;按规定编报财务报表,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组织并监督财务收支活动;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负责资金的筹措和调度;预审经济合同等。
第十四条**集团各级财务部门在建设、运营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责
(一)**集团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资产、负债、权益的管理,负责资金的筹措、资金的拨付与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与监督管理,并负责**集团总部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集团财务预算、决算的审核、汇总、编制、上报工作,按要求上报各种财务信息报告;
(二)建设项目管理处财务科:负责本项目资金使用和计量支付工作,负责项目管理处业务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与监督;负责组织本处财务预算、决算的审核、汇总、编制、上报工作,按要求上报各种财务信息报告;
(三)分公司、收费管理处财务科:负责所属建设项目资金、运营资金的概算控制和预算管理,负责所属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与监督管理,负责所属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分公司、管理处机关经费核算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分公司、收费管理处财务预算、决算的审核、汇总、编制、上报工作,按要求上报各种财务信息报告;
(四)收费管理所财务股:负责本所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收费站通行费上解与管理,负责组织本所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上报工作,按要求上报各种财务信息报告。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分公司、各收费管理处、各建设项目管理处实行财务“一枝笔"审批与重大事项按权限逐级集体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有批复预算、批复文件、经审核的支付报表、已签署的合同等已经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可按照相关文件、预算、支付报表、合同审批支付。
第十六条**集团的对外投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和清算、发行公司债务等重大财务事项应按公司《章程》执行,并上报出资人批准。
第四章筹融资管理
第十七条筹融资原则:保证需要,先急后缓、及时高效、统筹考虑,注重货币的时间价值与投资风险、努力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八条筹融资程序
(一)**集团财务部提出初步筹融资方案;
(二)总经理办公会审查;
(三)董事会审定批准;
(四)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筹融资渠道:国家财政补助资金(**部补助)、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厅补助)、地方国债资金、国内政策性银行贷款、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国外贷款、国内信托投资资金、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资金、经批准发行股票或债券融资等。
第二十条筹融资的方式:按照财政资金、国债资金、债券资金、股票资金、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内信托资金、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国外贷款的顺序优先使用前者。最好选择各种渠道组合筹资,做好筹资期限规划,将长期、中期、短期资金合理搭配,减少融资费用,降低资金成本。
第五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二十一条**集团拟开设建设项目、运营项目、机关经费三类银行账户。建设项目银行账户根据省财政厅、省**厅、贷款银行等单位要求开设,原则上只开设拨款和贷款两个账户。运营项目银行账户根据省财政厅、省**厅要求,开设通行费收入专户、上解专户、拨人专户及通行费支出专户。总部经费开设基本户和一般户两个账户。
第二十二条开户原则: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开户,杜绝多头开户。
第二十三条开设银行账户程序:**集团需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开设;**集团所属各单位开户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集团财务部核准后开设。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第二十五条货币资金应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达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和财务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二十七条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第二十八条差旅费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财务部长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账,不报销者从本人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银行账户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负责人私章由会计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禁止由出纳一人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条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单、转账借款单等单证,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发银行支票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严格空白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写明限额。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账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账时间,否则前账
不清,后账不借。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所有收付款业务,达到人民银行规定转账起点的,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七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级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各项债权债务,及时回收各项债权,所有借款应当当月结清,超过三个月不清的从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为止。按合同、支付报表、预算等相关要求清理债务。各单位要重视贷款资金还本付息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各建设、运营项目的贷款总量、贷款构成、还本付息的总体要求、近五年、三年、一年及当年每个季度、每个月的还本付息要求,提前提出还本付息资金需求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按合同要求还本付息,确保**集团的信誉和对外形象不受影响。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债权债务内部定期报告制度。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对应收账款进行帐龄分析,对超过二个月以上账户理出清单提交主管领导,会同往来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应严格管理预付账款,预付货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
第八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与公路运营管理有关的公路、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计价方法:购入固定资产,按照购置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苫根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其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据以逐项分类计价,转入固定资产价值;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依据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租入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设备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原有固定资产改扩建(包括完善工程),依据固定资产原价,加入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数额较大,费用发生不均衡的,可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第三十八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但属于建设项目的,冲减或计人工程成本。
第三十九条对固定资产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清查,年终需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减估计折旧额后的差额计人营业外收入,属于建设项目的冲减工程成本。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人营业外支出,属于建设项目的,计人工程成本。
第四十条各单位要按**集团制订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有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按照**集团批复预算进行购置,没有批复预算的固定资产不得购置。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处置和变价处理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管理
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指公司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公路经营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按评估确认价或合同、协议约定金额计价d接受捐赠的,按发票账单金额或同类无形资产计价。修建公路取得土地使用权,按支付金额计价。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人管理费用。有效使用期以合同或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合同、申请书未规定使用年限或受益年限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计入**集团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四条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开办费、公路大中修支出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从各单位开始运营的当月起五年内摊销转入成本、费用。
公路大中修支出从工程交工验收后八年内摊销转入成本、费用。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养护支出和管理费用。
第四十五条 其他资产,包括有专门用途,但不参加生产经营的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依法冻结的银行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第十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四十六条对外投资,指**集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或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为短期投资。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及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为长期投资。
第四十七条 以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按实际支付金额计价。以实物和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其资产重估确认价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人资本公积金。以购买债券方式对外投资,按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含有应计利息的,按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溢价或折价购人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款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购买股票,按实际支付款计价,含有股利的,按实际支付款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第四十八条**集团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期末转入本年利润。
**集团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第四十九条**集团对外投资(含企业自办的各类经济实体)的项目必须做好可行性研究,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审定,报**厅审批后才能实施。
第十一章外币业务
第五十条外币业务,指以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或当期期初的市场汇价。
第五十一条月份终了,应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账户余额,按月末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金额,与其账面人民币金额之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发生的汇兑损益,按照核算对象的不同,分别计人开办费、工程成本、财务费用或购建固定资产的价值等。
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外币),按有关规定记账,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采用不同汇率产生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章成本、费用、支出
第五十二条在公路建设期间发生的与建设公路有关的支出,应计人工程成本。具体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工程概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计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费用项目。工程建设按独立建设项目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五十三条公路营运期间发生的与公路经营有关的支出,应计入营业成本。具体按照《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范围及国家有关开支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和管理。计人材料费、人员经费、折旧及修理费、维护费、预防抢修费、征收业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绿化费、教育经费、咨询费、劳动保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职工福利费、税金、审计费等。
第五十四条工资发放按照**集团有关文件执行;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会费提取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会议费用的管理
会议费用实行预算审批方式管理。
(一)会议费用实行总预算控制管理,具体实施由办公室会同业务部室及**集团财务部按年度会议费预算安排执行,总预算不得突破;
(二)**集团一级会议:指召开全**集团性的党、政工作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此类会议由**集团办公室根据批准的会议议程会同财务部编制会议费用预算,由会议执行部门从严控制使用,不得突破会议预算;
(三)**集团总部部门业务工作会议:指由**集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的副总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会议。会议主办部门会同公司会议主管部门和集团财务部编制会议预算,报总会计师批准后控制使用,不得突破。
第五十六条营业外支出,指与公路运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被没收财产的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违反有关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第五十七条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款金,以及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章收入、利润与利润分配
第五十八条**集团收入包括通行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通行费收入指按规定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在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通行费征收业务)以外的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路产占利用收入、施工监管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的收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营业外收入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路产赔偿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有关返还款等。
第五十九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分清收人性质,按照收入确认原则,合理确认和计量收人。各项收入必须登记人账,不得截留、转移或帐外使用,不得利用收入挂帐调剂企业利润,更不得采取虚假手段调节利润。
第六十条**集团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亏损)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等。
第六十一条**集团控股、参股的经营性公司形成的税后利润,按下列程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二)按税后利润的l0%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增公司资本金;
(三)按国家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投资收益。
第十四章财务报告和财务评价
第六十二条财务报告是**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集团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三条**集团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集团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经营状况;实现利润及其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纳税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影响程度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各分公司、收费管理处、应按月向**集团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外部报表,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表、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表、支出计划执行情况表、四项费用支出预算情况表、资本性支出情况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内部报表。
各建设项目管理处应按月向**集团报送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基建借款情况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各单位还必须报送资金旬报表。
第六十五条总结、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主要应包括资产负债率、资本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营业收入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超收率、超支率、收费还贷率、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上缴率、资金沉淀率等。
第十五章附 则
第六十六条会计档案管理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第六十七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财会字[1994]27号)执行。
第六十八条**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有关企业的管理办法,按月向**集团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九条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第七十条本办法由**集团负责解释。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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