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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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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邮电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适应人才培养需要,使教材建设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教材建设立项 第一条 为积极推动教材建设和自编教材的出版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教材建设立项工作。 第二条 立项教材适用于本科学生。教材的主编应是教学、科研人员中教学经验丰富、写作能力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第三条 教材建设应依托学科专业建设目标,结合专业群、课程群建设,重点支持以下教材建设立项: (一)凸显学科专业特色及优势,体现专业群、课程群建设的专业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系列教材; (二)纳入教育部规划,和卓越计划、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精品网络公开课、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等相配套的教材; (三)培育和支持创建优秀教学成果的各类教材; (四)体现教研统一、课程开发类的特色教材; (五)新专业课程急需建设的教材; (六)受益面广,教学效果好的修订教材。 第四条 教材建设的立项程序 (一)每年教务处下发通知,启动教材建设工作。 (二)主编根据教学需要和学院教材建设规划,选定项目,向学院提出申请。 (三)学院审核通过拟立项的教材,填写《邮电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连同汇总表一起向学校推荐。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专家评审通过的教材。 (六)教材获得立项后,主编应签署《邮电大学教材(讲义)建设立项承诺书》,并按照立项申报书和承诺书的内容,认真开展立项教材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如期完成立项教材的编写工作,确保教材质量。 第五条 立项教材建设分基础建设和配套建设两部分任务,基础建设部分是教材建设的主体,主要指编写的教材。配套建设属于教材建设的扩展部分,根据立项类型的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A类教材配套建设任务 1.完成与教材相配套的电子教案、课程大纲、习题(补充习题)答案等。 2.提供搜集到的扩展参考文献或视频资料。 3.根据教材特色和被选用情况,组织提交1000字左右图文并茂的教材推介WORD文档以及15分钟左右的主编说课视频。 4.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教材建设研究论文。 (二)B类教材配套建设任务 1.完成与教材相配套的电子教案、课程大纲、习题(补充习题)答案等。 2.提供搜集到的扩展参考文献或视频资料。 3.根据教材特色和被选用情况,组织提交1000字左右图文并茂的教材推介WORD文档。 (三)C类教材配套建设任务 1.完成与教材相配套的电子教案、课程大纲、习题(补充习题)答案等。 2.提供搜集到的扩展参考文献或视频资料。 (四)D类教材(讲义)配套建设任务 1.完成与教材(讲义)相配套的电子教案、课程大纲、习题(补充习题)答案等。 2.提供参编人员对应编写部分重点、难点的授课视频资料。 第六条 新版立项教材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其中基础教材建设部分要求一年半内完成。修订教材或以成熟讲义转为出版教材的建设周期为两年,其中基础教材建设部分要求一年内完成。 第二章 项目实施与验收 第七条 教务处组织对立项教材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于新版立项教材,教务处将于第二年末进行教材验收,第三年末进行结题验收。对于修订教材或由成熟讲义为基础出版的教材,学校将于第一年末进行教材验收,第二年末进行结题验收。 第八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并提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获得批准,或结题验收时未达到建设要求,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可延期一年。 第九条 主编应严格遵守立项教材编写的相关规定,按期完成建材建设任务。出现以下违约情况学校可撤销立项,并追回资助经费: (一)对无特殊原因过期没有完成的项目; (二)已延期或宽限期满仍未完成或达标的项目; (三)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学术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 (四)中途放弃立项导致违约的项目。 第十条 对于撤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将于撤销立项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学校的各类教学立项。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凡获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立项的教材、讲义,根据立项等级不同,分别获得相应专项经费资助。 第十二条 经费使用实行主编负责制。凡获立项的教材,资助经费由主编安排使用,经费使用遵循先借款,待项目结题后报销的原则。 第十三条 经费可用于教材编写所需的图书资料费、打印复印费、调研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教材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教务处对教材编写的进程及经费使用实施监控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校务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邮电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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