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院线发行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院线总部及下属影城所有发行资源管理工作。
第二条 会员中心成立发行资源谈判小组(下简称“发行小组”),组员由3-5人组成。院线发行资源管理工作统一由发行小组负责。
第三条 发行小组与排片定价小组业务须相互独立,排片定价小组严禁与制片方及发行方(下简称“片方”)私下接触。
第二章 发行资源管理范围
第四条 发行资源管理包括片源信息搜集、看片管理、与片方进行发行资源谈判及发行资源分配等。
第三章 片源信息搜集
第五条 院线发行小组作为片源信息搜集工作的责任部门,全面统筹及组织完成片源信息搜集工作。
第六条 每月15日发行小组完成次月影片信息表并下发各部门,
并根据影片档期调整情况,实时更新。
第四章 看片管理
第七条 看片会人员组织、信息搜集整理等工作由发行小组统一安排。
第八条 看片人员安排原则:
1、 全国看片会:从营运中心、会员中心选派,由发行小组安排。
2、 区域及城市看片会:
(1)院线总部区域:原则上排片定价小组所有人必须观影,其他部门不做强制要求;
(2)影城区域:影院管理组(至少1人)必须观影,其余人员不做强制要求。
第九条 看片报告撰写工作要求:
1、 全国看片会:
(1)在看片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看片人员须完成《影片信息汇总表 》(附件一);
(2)搜集各院线对重点影片的意见,形成重点影片推荐建议;
(3)如观看完整全片的,需提交试片报告,对影片的基本信息,票房预估做初步判断。
2、 区域及城市看片会:看片结束后当天,看片人员形成试片报
告,对影片的票房预估及排片策略作简要说明。
第五章 发行资源谈判
第十条 院线发行小组作为发行资源谈判工作统筹部门,负责发行谈判的前期准备、谈判、后期跟进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 发行资源谈判的类型:
1、 宣传营销谈判:
(1)影片物料谈判:包含影片海报、展架、立牌、宣传片等基础物料谈判;
(2)宣传推广谈判:指针对片方以营销为目的的单部影片,内容包含影城阵地广告投放(含影城阵地资源、网络资源,具体媒介参照《**影城广告资源定价表(2015年版)》)、票务类活动及其他营销策划活动的整体宣传合作谈判;
(3)明星路演谈判:指通过谈判,获取片方明星来**院线下属影城路演活动的谈判。
2、 返点谈判:指以排片或票房产出为导向,与片方签订的纯利
润返还的合作谈判。
第十二条 发行资源谈判工作流程:
1、 由发行小组发起:
(1)每月20日前,发行小组须与排片定价小组确定重点影片及初步谈判方案;
(2)每月21日起,发行小组须与片方进行谈判,并于每月30日之前,将谈判方案报集团领导审批;
(3)谈判方案获批后,由营运中心执行,并在影片下画后1周内,提交证明文件。
发行小组负责后续发票开具、结算及催款等工作。
2、 片方发起:
片方主动发起的,由发行小组统筹,按照上述流程执行。
第六章 发行资源分配
第十三条 影片物料及宣传推广资源原则上按照以下比例分配:
1、票房排名靠前的影城,获取35%的资源分配;
2、开业三个月内的影城,获取35%的资源分配;
3、扭亏为盈期的影城,获取30%的资源分配。
第十四条 明星资源的分配按照片方规定的路演路线就近为影城争取。
第七章 发行管理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片方资源统一由总部负责接洽谈判,影城当地片方发行资源须上报总部审批。
第十六条 全国看片会及面见片方,须至少两人前往,不得私下单独接触片方。
第十七条 发行小组组员按照影片片方归属进行谈判分工,三个月须轮换一次。
第十八条 所有外事活动涉及礼金、礼品均按恒地司管字【2008】第029号发文附件《所收礼金、礼品处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范与其他办法如有冲突,以本规范为准。
附件一:《影片信息汇总表》
4 / 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