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产资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维护信息披露公平的原则,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全资、控股(及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外报送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对公司信息使用要求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需要或应该向其报送公司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特秘书负责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及其信息使用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七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八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详见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九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时,涉及内幕信息的,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密提示函(详见附件二),应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详见附件三),回执中应列明使用所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第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复印件留本部门备查,原件交由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保留存档,涉及内幕信息的,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
第十一条 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泄露根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十二条 如因外部信息使用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在获得信息后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条款,同时督促外部单位或个人遵守本制度的相关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2、保密提示函
3、对外报送信息回执
附件1: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编号:重实报字200 - 号
审
核
(批)
意
见
董事长
年 月 日
总经理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若适用)
年 月 日
董事会秘书
年 月 日
报送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证券事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报送信息部门或单位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对外报送信息的
主要内容
接收信息部门及单位
要求报送时间
报送依据
附件2:保密提示函
保密提示函
(文号,若需要)
(填写外部信息使用人名称) :
我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向贵单位报送 (填写信息名称)信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该信息属于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
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重点提示如下:
1、 贵单位应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2、 为单位接收本公司材料报送及使用的相关人员为内幕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未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3、 贵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除非与本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4、 贵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5、 本公司会将贵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相关人员登记备案,以备发生信息泄露时调查之用。
同时请贵司填写回执。
此函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3:对外报送信息回执
对外报送信息回执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现收到你公司报送的 (填写信息名称)及保密提示函,我公司使用信息人员情况附后。我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此致
附:(填写外部信息使用人名称)使用信息人员情况表
姓名
所在单位/部门
与本公司关系
职务/岗位
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户号码
签收人(签字):
单位(盖章,若需要):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