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教系列资料 公司保密及技术成果归属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就甲方商业隐秘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技术成果归属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需严格保守公司商业隐秘,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则之规定。 二、乙方在公司工作存续期间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将公司开发或其参加开发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 (二)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将公司产品中的软件产品(包括软件的源程序、相关分析、设计资料、图象、照片、动画、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及相关使用资料、宣扬资料)进行
2、复制、演示、编辑、解释、翻译、出租及出售; (三)在工作存续期间,不擅自与其他公司合作研制开发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像之软件产品,损害公司利益; (四)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甲方产品及相关使用、宣扬资料; (五)不得泄露公司其他重要商业情报。 若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可视其情节赐予乙方警告、严峻警告或解除除劳动合同及相应经济惩罚的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情节恶劣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著作权及技术成果权归属 (一)乙方在公司工作关系存续期间研制开发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相关专利权、商标权等)其全部权均归公司全部。 (二)甲方取得的软件产品许可权归甲方公司全部。非经公司授权,乙方不得将软件产品及相关使用、宣扬资料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侵权行为。 四、乙方调出或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提交使用的开发资料、开发工具及工作成果完好无损地全部交回公司,待公司核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