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z地产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编制地产总部财务管理中心日期20xx 年 11 月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0 总则 1.1 为加强zz地产财务人员的管理,增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和核算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zz地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zz地产”的范围包括地产总部及地产板块内所属各级子公司。 1.3 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人员指从事财务工作的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务总/副总经理、专业条线财务总监、专业条线财务经理、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隶属zz地产财务管理序列内的所有人员。 2.0 人员招聘 2.1 zz地产财务人
2、员招聘实行考核机制、择优录用的原则,竞争上岗的运作方式 进行,地产总部财务人员招聘由地产总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中心共同运作,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需求、标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的 招聘、考核及录用事宜。下属各子公司财务人员招聘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 务管理部共同运作,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地产总部要求提出用人需求、标 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的招聘、考核及录用事宜。 2.2 所有城市公司财务第一负责人需由地产总部直接委派。其他财务人员的招聘, 需按权责经相关领导确认后任命。 2.3 财务人员招聘程序如下: 1) 确定拟招聘岗位; 2) 人力资源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3) 正式聘用
3、前的例行考核与评价; 4) 正式录用,签订录用合同。 3.0 在岗管理 3.1 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会计准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参加会计业务的后续教育培训。 3.2 财会工作岗位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人员配置,出纳人员(收银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以及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工作。 3.3 公司领导的亲属不能担任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职务,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的亲属不得在所在公司的从事出纳工作。 3.4
4、财会人员在财会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财会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财会信息。 3.5 新员工入职后,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派人员执行新员工带教培训,以便新员工可以高效融入财务团队。 3.6 为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地产总部应该根据不同阶段的管理重点、管理需求, 定期或不定期面向财务管理部门不同岗位,统一安排、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视频或现场培训;各子公司根据日常财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上报各自培训需求,地产总部统筹分析汇总后可有计划的组织相关培训。需要参加公司外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讨
5、论会参照人资的相关规定。 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培训。 3.9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部门内部团队及管理梯队建设,兼顾员工个人发展,在不影响各专业条线工作情况下,鼓励各子公司财务人员以轮、换岗形式拓展员工工作经验和各方面专业能力。 3.10 所有城市公司财务第一负责人专业考评、奖励惩戒、绩效考核、职级升降需经地产总部审批确认。其他财务人员的专业考评、奖励惩戒、绩效考核、职级升降,需按权责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 4.0 离职管理 4.1 财会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经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4.2 财务负责人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会工
6、作、重大财务收支和财会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补充书面材料。根据岗位性质及公司相关要求,可酌情追加财务负责人离任审计程序。 4.3 财务人员因调岗或离职不再需要使用 EAS 系统,办理交接的财务人员协同人力资源部人员,应在事项发生当天向本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汇报,并报备给地产总部 EAS 账号管理员,以便及时注销该账号。 5.0 管理责任 5.1 对于zz地产财务人员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公司将参照zz地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其相应处罚。 6.0 附则 6.1 本制度如与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冲突,以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为准。 zz地产财务管理中心20xx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