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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制裁风险自担承诺函 致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我司(本人)委托贵行办理业务时,经我司(本人)委托贵行办理业务时,经审核审核发现发现:收/付款人(或经办银行)名称/姓名 与被制裁实体、个人的名称/姓名 相似,或 (情形描述)等情形存在被金融制裁风险。经贵行提示风险,我司(本人)已充分知晓了国际社会、中国政府采取的金融制裁措施可能造成资产损失、声誉损失等风险。我司(本人)在此声明:我司(本人)在此声明:我司提供的业务资料真实、完整,无任何隐瞒和虚构我司提供的业务资料真实、完整,无任何隐瞒和虚构,业务,业务背景合法合规背景合法合规。同时有同时有鉴于上述鉴于上述风险风险情况,情况,我我司(司(本本人)在此承人)在此承诺诺:我司(本人)现委托贵行继续处理继续处理 (业务品种或编号)项下(全部业务/金额为 (币种/金额)的部分业务),并承诺无条件承担该业务项下因与金融制裁名单内容相似(近)而引发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款项冻结、款项退回、扣罚款等),并为此承担可能发生的纠纷、争端或损失。贵行无须承担与上述纠纷、争端有关的任何责任;如贵行因此受到损失或索赔,我司(本人)将对贵行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上述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身份核查费用将由我司(本人)全额承担。我司(本人)现撤销委托贵行办理撤销委托贵行办理 (业务品种或编号)项下(全部业务/金额为 (币种/金额)的部分业务)申请,并承诺无条件承担可能发生的纠纷、争端或损失。如贵行因此受到损失或索赔,我司(本人)将对贵行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上述承诺内容作为 (业务合同协议名全称)编号: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致!申请人:(公司客户公章与有权签字人签字;个人客户签字)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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