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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全监理作业指导书汇编(房建、市政、园林、工业、环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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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房屋建筑篇项目监理前期主要工作作业指导书(DCJBZ01-2012)本指导书制订了监理进场的主要工作和工作程序,为项目监理部进场之初缩短与各参建方的磨合期,顺利完成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提供了参考。1.项目监理部建设1.1项目管理公司经理推选项目总监报公司总经济师审查后由公司法人任命,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监理合同的约定确定项目人员和数量。1.2项目总监要明确项目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使监理人员各尽其能,发挥团队作用。1.3组织学习监理合同,明确合同赋予监理的责任和义务。1.4组织监理人员尽快熟悉设计图纸文件,提早发现问题,为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做好充分准备。1.5由项目总监主持编写项目

2、监理规划,并上报公司审批。在监理规划批准后,应由项目总监组织做好监理规划交底,并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1.6明确监理资料的要求,根据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监理信息资料分类管理档案。1.7做好项目监理工作环境建设工作。2.工程项目管理2.1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要求。2.2充分与建设方沟通,进一步了解建设方的工程建设组织系统和工作要求,结合分包单位的划分和选定,明确工程管理程序,取得建设方的理解、支持和信任。2.3项目管理公司要整合本项目管理公司的技术力量,对所辖各项目前期的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审查及项目技术问题等进行

3、必要的技术支持,当遇项目管理公司难以解决或遇到特殊技术问题时,可向公司提出技术支持申请。2.4审核并签认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审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审查 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资格及数量。2.5负责审查实验室资质等级、试验范围、计量检定证明、管理制度及人员资格证明等。2.6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资质、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业绩、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专业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2.7

4、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审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8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审查控制桩的保护措施,复核控制网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签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2.9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起草会议纪要。在介绍监理规划时,尤其要与参建方明确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的划分,便于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同时,要公布项目监理部监理纪律和举报电话。2.10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项目总监签章,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2.11工作程序见项目监理前期主要工作程序框图。项目监理前期主要工作程序框图项目监理机构组建 项 与目 参监 建理 各项目总监签认图纸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纪要部 方熟悉甲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项目监理人员职责分工项目总监与建设方沟通、明确工程管理程序、要求学习监理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熟悉设计文件、图纸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项目总监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 项目总监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及管理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方案。上报公司审批监理规划总监组织监理规划交底专家组论证并提

6、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总监审批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资质、实验室资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项目总监予以签认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起草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审查开工报审表项目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工作交底作业指导书(DCJBZ02-2012)通过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实现规范化监理。1.监理交底的分类1.1外部交底: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交底;1.2内部交底:向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交底。2.交底人由项目总监或项目总监代表负责进行。3.监理交底的时机3.1外部交底一般在第一次

7、工地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之后安排专题监理交底会议;3.2内部交底在监理规划审批后组织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对施工过程中新进驻工地的监理人员,应由项目总监及时进行专门监理交底。4.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依据、目标,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及分工,监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等)、旁站监理方案及监理实施细则等。其中包括:设计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开工报告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分包资质审查,实验室资格审查,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工程变更,检验批及隐蔽工程报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和验收,工程款支

8、付签审,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监理例会制度,监理月报制度,施工资料要求,监理移交资料等。 施工图纸会审作业指导书(DCJBZ03-2012)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阶段监理的前期准备工作之一,应引起项目管理公司和项目监理部的重视。1.在项目监理部收到施工图纸之后,应在项目管理公司的领导下,由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充分熟悉设计文件,掌握工程特点以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并由项目总监及有关监理人员对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3.施工图会审的内容图纸会审必须以工程

9、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重点,具体内容如下:3.1图纸审批签认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提出的问题是否落实,未经审查的图纸不得交付施工;3.2图纸是否齐全,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总说明是否全面;3.3图纸是否满足设计基本条件的要求(抗震设防烈度、风雪压值、防火等级);3.4地基与基础的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的规定;3.5图纸中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来源有否保证,是否有代替品; 3.6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是否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鉴定、批准生产和推广使用;3.7设计文件中采用的规范、规程、标准是否现行有效;3.8图纸规定的施工工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是

10、否存在不便施工及不便保证工程质量之处;3.9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如尺寸、标高、位置、地上地下之间、上下楼层之间、各专业之间等);3.10建筑、结构及其它专业的设计是否符合各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是否符合现行政策、法令、法规的规定(如安全、节能、环保、消防、人防、保卫、绿化等);3.11应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复杂程度及特殊要求,深入认真研究设计文件,从满足安全、节能和使用功能要求找出问题。3.12其它需要审查的内容。 6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作业指导书(DCJBZ04-2012)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方案)设计,提出审查意

11、见,经项目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对于规模较大或分期出图的工程,暂时不具备全面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条件的,可分期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项目管理公司应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查进行必要的技术支持。 2.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项目总监签认。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4.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5.对危险性较

12、大工程,施工方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经审核后予以签认。6.审查中应注意以下事项:6.1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提交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6.2 在施工顺序上应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的基本规律;6.3 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的一致性;6.4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7.工作程序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框图。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框图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2) 承包

13、单位项目经理部 修改后再报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项目总监审核以下重点内容:1.承包单位的报批手续和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2.施工程序与顺序是否合理,采取的施工方法是否可靠,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3.工期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竣工日期;4.进度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5.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6.安全施工、消防、场区卫生环保、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是否安排齐备;7.季节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8.其它必要的内容。不同意项目监理部 同意在报审表上签审核意见项目总监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跟踪检查,加强监督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部分包单位资格审核作业指

14、导书(DCJBZ05-2012)1.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项目总监予以签认。2.分包单位的资格资料包括:2.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境内)承包工程的许可证等;2.2分包单位的业绩;2.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2.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3.如果发现分包单位所报送的资质资料有伪造不实情况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时,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予执行。4.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同意的分

15、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5.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定的指定分包单位,对其资质审查在协助建设单位招标时进行,指定分包单位进场后仅进行现场体系审查。6.工作程序见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程序框图。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程序框图通过招标选择分包单位直接选择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有关资料: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国外(境内)施工企业在国内(境内)承包工程许可证;6拟分包的范围和内容;7分包单位业绩;8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上港证。选 择 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分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有关资料报送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建设

16、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调研 项目监理部不同意,清退分包单位 不同意,清退分包单位同意在报审表上签注“同意”项目总监分包单位进场审查分包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体系项目监理部工 程 变 更 作 业 指 导 书 (DCJBZ06-2012)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两类,分别予以处理。1.设计变更1.1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的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的在工程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标准、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1.2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总监,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17、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对于重大或复杂的设计变更应出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不得仅以文字说明代替。当设计变更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等强制性标准内容时,应按规定由建设单位提交图纸审查机构审查。1.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下列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1)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2)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3)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1.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

18、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1.5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1.6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1.7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取得建设单位授权;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1.8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1.9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要求

19、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2.工程洽商2.1工程洽商是对施工过程中不涉及设计单位,或虽涉及设计单位但不构成设计变 DCJBZ06-2010 工程变更作业指导书 修改码A/0 第 2 页 共4页更的工程作法改变、工程量增减、临时用工等问题,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达成的协议。2.2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2.2.1凡涉及设计单位的,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如同意时在工程洽商文件上签字,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凡不涉及设计单位的,承包单位应将工程洽商文件直接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2.2.2工程洽商文件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共同签认工程洽商文件,交承包单位实施。2.2.3承包单位应将由于实施此项工程洽商对工程造

20、价的影响书面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并备案。2.3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洽商文件,与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并办理签认手续,处理步骤参见承包单位提出工程洽商。2.4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文件,经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并办理签认手续后实施,处理步骤参见承包单位提出工程洽商。3.要求3.1在项目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3.2不得以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代替设计变更,特别是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节能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变更。3.3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将工程变更有关内

21、容标注于相应图纸中,以便监督实施。3.4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应反映有关设计变更实施情况,以证实设计变更的实施。3.5工作程序见工程设计变更签认程序框图、工程洽商控制及签认程序框图。工程设计变更签认程序框图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不同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 同意由建设单位联系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协助建设单位就变更费用、工期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各方会签工程变更单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承包单位实施工程变更工程洽商控制及签认程序框图设计单位签认建设单位联系、征求设计单位意见是否

22、涉及设计单位是否涉及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洽商承包单位提出工程洽商设计单位提出工程洽商 不同意 是 是 同意承包单位实施工程洽商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洽商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的影响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洽商协助建设单位就洽商涉及的工期、费用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各方会签工程洽商 否 旁站监理工作管理作业指导书 (DCJBZ07-2012)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管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1.定义、范围和内容1.1旁站监理的定义: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

23、关键工序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进行的现场监督活动。1.2旁站监理的范围:项目监理部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根据以下规定确定工程旁站监理范围,确保定位准确:1.2.1 基础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回填、复合地基施工、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和钢结构安装等。1.2.2 主体结构工程主要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后浇带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及压浆、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和索膜安装等。1.2.3安装工程主要包括:阀门、设备和系统的压力及严密性试验、无压系统的闭水试验及灌水试验、水箱满水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绝缘

24、测试、电气设备耐压试验、大型设备吊装、系统和设备试运行等。1.2.4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需旁站的部位。1.3 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3.1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1.3.2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1.3.3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1.3.4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2.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2.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2.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3 核查进场建

25、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2.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并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2.5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项目总监报告,由项目总监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3.程序和要求3.1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及特点,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人员及职责、工作内容、程序、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及旁站监理要点,报送建设单位,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3.2 施工单位根

26、据项目监理部编制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安排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3.3 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制度,督促旁站人员到位,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3.4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真实、全面反映施工情况和旁站监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的部位、性质应具体、明确,处理意见和措施有效,处理结果备注清楚并具有可追溯性;3.5 旁站监理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监理记录

27、上签字并送项目总监审查;3.6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项目总监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而没有旁站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总监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3.7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部应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附件:旁站监理记录表附件:旁站监理记录工程名称: 编号:施工单位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开始时间:旁站监理结束时间: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情况:旁站的情况:意见和建议: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保存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验收作业指导书 (DCJBZ08-2012)1.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砂、石、水泥、钢筋、

28、钢材、焊条、木材、砼外加剂、有色金属、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油漆涂料、沥青、玻璃等)、构配件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承包、监理单位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2.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如水泥、钢筋、防水材料、砼外加剂等)还应具备复试合格证书。为了保证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应对各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场的实物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各项检验抽检必须合格,否则不得用于工程,并将不合格品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

29、。3.建筑装饰材料、暖卫、通风、电力、电讯、空调、自动控制、消防等工程的主要零配件及一般设备,应由供货商提供样品,经建设、承包、监理三方人员共同检验,认为合格适用后才可订货,必要时也可对厂家进行考察。4.在重要设备(如锅炉、电梯、变压器、发电机、电话总机、大型通风机、制冷机、空压机、大型水泵、计算机及自控系统设备等)的订货前,承包单位应会同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审查产品样本和考察同类产品,设备到货后在安装前由承包安装单位填报报验单,会同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人员共同(开箱)检验,认为合格后方可安装。5.由建设单位直接供应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必要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承包、设

30、计、监理单位共同对厂家进考察,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订货。但在使用或安装前仍应由施工单位首先检查,填报报验单,会同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检验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并作好记录。如认为合格时,可用于工程;如认为不合格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文件作为备忘录。6.重要设备的随机文件,项目监理部应督促安装单位妥善保存,作为竣工档案移交给建设单位。7.工作程序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管理程序框图。 3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框图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建设单位控制的材料、构配件、一般设备重要设备建设单位直接采购供应的材料、构配件、一般设备承包单位直接采购的材料、

31、构配件、一般设备承包单位自检承包单位自检承包、建设、监理、设计共同审查样本、资料,进行考察,必要时招标建设单位提供质量证明文件、样本、样品承包单位提供数量清单、自检结果、质量证明文件、样本、样品 自 检建设、监理、承包三方共同对资料、样品检查,确定价格,必要时进行考察、招标 合 格 订货,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承包会同建设、监理、供货商共同验货、对设备开箱验收承包单位填报工程材料/构件/设备报审表”(A9),并附数量清单、自检结果及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材质和性能试验报告、特殊材料生产许可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新材料、新设备检定证明、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口商检证明)监理工程师

32、进行验收(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抽检试验) 合格监理签认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于工程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作业指导书 (DCJBZ09-2012)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为了保证在建工程建筑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根据建设部2000年9月26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适用范围我公司承担监理工程中使用的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原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砌筑砂浆试块及钢筋接头试件等。2.见证人员资格见证人员由公司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并取得“见证人员

33、证书”的人员担任。3.见证取样程序3.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确认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单位的资质符合规定要求;3.2见证人员应取得建设单位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方能上岗;3.3承包单位在实施见证取样前必须通知见证人员,在见证人员现场见证下,取样人员按规定取样;3.4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3.5见证人员应监护并伴送试样至检测单位。3.6见证人员应根据见证的取样内容,如实填写见证取样记录,并在见证记录单和试验委托单上签字、盖章。4.职责4.1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要求按规范进行操作;4.2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对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法定责任;4.3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名,如实填写见证取样记录;4.

34、4严禁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否则负相应责任。 工程隐检、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作业指导书 (DCJBZ10-2012)1.工程隐检、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必要和重要工作程序,监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肃对待。2.要做好工程隐检、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做好对工程质量的预控工作。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巡视检查,事先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关键控制点,采取巡视或旁站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问题。3.对未经监理

35、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4.隐蔽验收、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必须由项目总监组织并主持。5.工程隐检、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5.1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5.2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文件;5.3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法规文件;5.4施工技术标准。6.工程隐检、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完成后,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可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完成的工程进行现场平行检验,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不符合要求时不予签认,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返修,整改或返修完

36、成后重新报验,经验收合格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采暖、卫生与燃气、通风与空调、弱电与自动控制、电气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并合格后进行。7.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将组成该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报验资料汇总,并将所有有关报表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签认。8.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门规定的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如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等,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资料,并由项目总监组织建设、承包、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认可。9.验收程序见工程隐检、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框图。工程隐检、检验批、

37、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框图隐蔽工程、检验批完成,自检合格报送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专业质量检查员负责,工长、班组长参加按规定现场平行检验,对检验隐蔽工程、检验批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 不合格 合格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项工程完成,自检合格报送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按规定现场平行检验,对分项工程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 不合格 合格签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自检合格,报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及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地基与基础

38、、主体结构分部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要参加) 不 合 格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要参加) 合格参加验收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作业指导书 (DCJBZ11-2012)1.总则1.1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规定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1.2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称为工程质量事故。1.3监理工程师应能够准确区分和判定工程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掌握处理工

39、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基本方法程序、处理过程中如何履行监理职责、处理结果的鉴定验收程序。2.质量问题2.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尽可能在日常巡视、旁站监理和工程隐检、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及时处理。2.2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提出质量问题报告和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必要时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后,再行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2.3项目监理部应正确区分和恰当使用监理通知和工作联系单,明确问题的部位、性质、依据及整改要求;2.4监理通知回复单要针对所提出问题和要求,采取措施有

40、效,处理结果验证结论明确;2.5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影响下道工序的工程质量,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2.6事后,事故单位应提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3.质量事故3.1工程质量事故是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依据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别重大质量事故。3.2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3.2.1 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主要有施工单位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3.2.2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3.2.3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有关附件;3.2.4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规定、规范、标准;3.2.5 有关的建设法规。3.3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3.3.1 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总监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暂停本施工工序和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根据质量事故发生的类别等级,及时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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