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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奖励和违约处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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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限公司 **规字[2008]第027号 签发人 : *** 工程监理奖励和违约处罚办法(暂行)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原则:本办法根据国家现行“监理规程”、监理行业规范编制。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城市公司开发的全部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在监理招标时出示给各相关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奖罚原则:违约处罚针对监理公司,奖励针对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个人,兼顾监理公司。其中奖励主要有:“项目监理部奖”、“合理化建议奖”、“优秀监理个人激励奖”。 第一章 奖 励 第一条 项目监理部奖:取监理费总额以外的5%作为项目监理部奖。如项目监理部按监理委托合同约定及现行《工程建设监理规程》中规定的职责,出色完成工作后,按如下阶段和标准予以奖励: (一) 结构封顶且达到以下标准,奖励监理费的1%: 1. 本阶段(开工到结构封顶)合作伙伴评价体系各月评分不低于7分; 2. 按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结构封顶工期提前完成; 3. 工程过程中完全杜绝重大质量问题且结构工程质量达到“结构长城杯”标准; 4. 施工过程中无重伤以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且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无重大安全和消防隐患,达到当地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标准; 5.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完成优秀。 (二) 工程竣工备案且达到以下标准,奖励监理费的2%: 1. 本阶段(结构封顶到竣工备案)合作伙伴评价体系各月评分不低于7分; 2. 全部工程提前完成,按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提前取得竣工备案表。 3. 工程过程中完全杜绝重大质量问题。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等各分项工程达到优质工程标准(优质工程标准参见有关验收规范和地方标准)。 4. 全部施工过程中无重伤以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且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和消防隐患,达到当地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标准; 5.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完成优秀。 (三) 物业接管验收完成且达到以下标准,奖励监理费的1%: 1. 本阶段(竣工备案到物业管理公司接管)合作伙伴评价体系各月评分不低于7分,工作质量评分不低于7分; 2. 按建设单位要求时间和物业接管验收的要求完成工程缺陷整改,并顺利完成物业接管验收; 3. 在物业接管验收过程中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工作,返修一次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四) 工程结算完成且达到以下标准,奖励监理费总额的1%; 1. 监理审核后工程结算额与甲方审算额差异在5%以内的; 2. 结算审核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 3. 减账洽商及未实施工程内容,经甲方核实均按实扣减,无丢漏项的。 (五)奖励实施流程 1)根据工程监理奖励和违约处罚办法(暂行)达到奖励标准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奖励金支付申请。 2)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工程或成本主管签署意见后,上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各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此部分奖金以支票形式按合同款审批流程支付,付款时由监理公司提供正式发票。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奖:按合理化建议的技术复杂程度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 分别设定“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和“监理个人合理化建议奖”。 (一) 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 鼓励监理单位通过技术手段在不降低工程质量和品质的前提下降低工程综合成本。由监理公司提出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优化建议,通过专家和设计评审,成功实施在本工程中,建设单位将节约金额的10% 奖励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该奖励金在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合理化建议人之间有分配建议权。 (二) 监理个人合理化建议奖: 由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成功实施在本工程中,建设单位直接将节约金额的1%奖励给监理工程师。 (三) 奖励实施流程 1)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 a)监理单位编制“设计或施工方案优化建议书”,包括详细的技术文件和经济文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b)必要时组织专家或权威机构论证,取得书面论证结果; c)经过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书面认可; d)合理化建议内容实施完成,达到预想效果后,监理单位填写“合理化建议奖申请表(表1)”,上报建设单位; e) 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合理化建议奖申请表(表1)”审批奖励意见和奖励金额; f) 奖金随当期监理费进度款按合同款审批流程支付,付款时由监理公司提供正式发票。 2)监理个人合理化建议奖: a)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通过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流程,成功运用到工程中,节约了工程造价。 b)项目监理部填写“合理化建议奖申请表(表1)”,上报建设单位。 c)建设单位项目部工程主管填写“呈阅件”说明具体情况和奖励建议,成本主管负责核算成本节约金额,上报项目经理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d)奖励金以现金按劳务费形式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受奖人签字领取。 第三条 优秀监理个人激励奖: (一) 鼓励监理单位委派优秀的监理人员到项目监理部工作,额外设立“优秀监理个人激励奖”以劳务费形式直接发放给本项目监理部工作优秀监理人员。 (二) 根据总建筑面积限定“优秀监理个人激励奖”总额:总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奖金总额为3万元;总建筑面积5万-10万平方米,奖金总额为5万元;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奖金总额为10万元,以上金额为税后金额。 (三)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本人分管部分工程质量优秀; 2.本人分管部分工程均能按计划完成; 3.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精神; 4.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坚持原则; 5.在工地现场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准确地完成建设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 7.因工作需要主动加班加点,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奖励实施流程 1.项目建设中,可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主管、成本主管、专业工程师提出奖励提名,提出人填写“优秀监理个人激励奖申报表(表2)”,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综合评审,上报建设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 奖励金以现金按劳务费形式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受奖人签字领取,同时通告监理公司。 第二章 违约处罚 第四条 监理单位违约处罚 (一)阶段工期没有按期完成的(此期限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所签署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所约定的工期,如有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工期为准),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违约罚金,以监理费总额为基数比例如下:结构未按期封顶1%、工程竣工备案未按期完成2%、物业接管验收未按期完成1%、工程结算未按期上报1%。 (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承担违约罚金为监理费总额的3-5%。 (三)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重伤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或消防安全事故,监理单位承担违约罚金为监理费总额的5%。 (四)施工单位未按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规范、规程施工,监理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而由建设单位人员提出的,处罚金500元/次。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金3000元/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承担违约罚金为监理费总额的3-5%。 (五)进场材料没有及时进行监理检验的处罚金200元/次,在材料通过监理检验后,仍发现不符合图纸要求材料或不合格材料进场的处罚金500元/次。已经使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金3000元/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承担违约罚金为监理费总额的3-5%。 (六)监理单位审核施工方案严重失误的处罚金2000元/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承担违约罚金为监理费总额的3-5%。 (七)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认价、洽商月报等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如无特殊原因每延迟一天处罚金100元,监理审核数额不应高于建设单位审核数额的5%,如监理审核数额高于建设单位审核数额的10%或审核失实的,处罚金500元/次; (八)工程结算的审核如未扣减未实施工程内容及减项变更洽商,每发现一项处罚金500元。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结算审核的,如无特殊原因每延迟一天处罚金200元。监理审核数额高于建设单位审核数额的5%或审核失实的,监理单位承担违约罚金为监理费总额的3-5%。 (九)监理工作人员出现违反监理规程、从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撤换责任人,并对监理公司处罚金5000元/次。 (十)更换监理人员须书面申请并得到建设单位同意。随意更换监理部人员、未按合同约定的监理人员到位、建设单位要求撤换的监理人未及时更替,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总监和总监代表处罚金2万元/次,其他人员处罚金5000元/次。 (十一)未经过建设单位同意,总监在其他工程任职的,处罚金1万元/次。 (十二)总监代表在其他工程任职的,处罚金1万元/次。 (十三)违约罚金实施流程 如发生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相关违约处罚情况,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工程主管填写“监理违约处罚单(表3)”发监理公司执行。处罚金在当期监理费中扣除或执行工程担保索赔程序。 第三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及监督执行权由技术部负责。 第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工程监理奖励和违约处罚办法(暂行)实施细则 附件二:合理化建议奖申请表(表1) 附件三:优秀监理个人激励奖申报表(表2) 附件四:监理违约处罚单(表3) 抄报:抄报:***、***、***、**、***、***、***、 抄送: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品牌管理部、财务中心、运营管理部、风险控制部、研究发展部、成本管理中心、技术部、招采部、客服中心、工会、北京城市公司、青岛城市公司、西安城市公司、长沙城市公司、嘉里华远公司、商业公司、物业公司、经纪公司 北京市****有限公司技术部 2009年3月 日颁布 2009年3月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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