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公司
关于职工薪酬发放的财务规定
编号:CW--14
批准:
制订部门:
资产财务部
批准日期:
年4月
1 目 的
1.1 为了规范薪酬发放流程,提高薪酬发放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2 定 义
2.1 本规定所指的薪酬包括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等。
3范 围
3.1 本办法适用*工程公司本部(含分公司及在杭子公司)。
4 管 理
4.1 员工工资、社保的标准制定、计算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员工薪酬发放由资产财务部负责。
5 细 则
5.1 每月员工薪酬分为工资和奖金两部分发放,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10日,奖金发放时间定为每月25日,如发放日临近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改为提前或顺延发放。
5.2 各部门薪酬报表应根据本规定附件要求按时报送资产财务部,如未在规定时间报送工资报表的,则其当月工资发放日期顺延 5个工作日;如未在规定时间报送奖金报表的,则其当月奖金不予发放,由其自行并入次月数据。
5.3 资产财务部应准确汇总、计算薪酬发放数据,并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确保按时、准确、安全发放。
5.4 资产财务部应在薪酬发放当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员工发送薪酬发放通知。
5.5 如果员工需要变更银行卡号、个人邮箱等信息的,应填写“员工个人财务信息录入单” 及时告知资产财务部相关人员。如果薪酬发放不成功,资产财务部应及时联系员工本人进行处理。
5.6 员工对薪酬发放有异议的,如果属于薪酬标准方面,则通过人力资源部查询确认,如未及时收到薪酬的,则通过资产财务部查询确认。
5.7 员工社保款由相关部门按时提供数据,由资产财务部办理缴纳手续。
薪酬发放资料由资产财务部经办人员负责整理、装订,具体参照财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6 附 则
6.1 本规定由资产财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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