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国际业务条线专项应急预案国际业务条线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结售汇业务、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以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五项专题预案。结售汇业务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保证本行系统出现突发事件时,客户可以顺利、合规办理结售汇业务,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辖内各网点及总行相关部门。因下列原因之一,我行无法为客户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启动本应急预案:1、我行自身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2、我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络接入出现故障;3、我行个人结售汇系统故障;4、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
2、汇信息系统全国故障。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三条 为迅速高效的处理突发事件,将影响降到最低,根据农村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实施细则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本行设立外汇业务连续性工作小组,该小组在总行业务连续性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外汇业务日常连续性工作。第四条 外汇业务连续性工作小组由主管外汇业务的行领导任组长,国际业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其它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在总行业务连续性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统筹、协调外汇业务连续性工作的开展以及组织配合其他涉及的外汇业务连续性工作;(二)负责在接到外汇业务突发事件报告时,组织相关业务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中断事件确认和
3、恢复处置;指导并协助各支行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引导工作;(三)负责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或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通知后,第一时间向主管行长汇报; (四)负责在突发事件后,向总行业务连续性工作办公室汇报业务中断的原因、影响大小、处置过程、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五)负责在中断业务处置后,组织相关业务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分析我行内部网络故障和通讯异常中断出现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完善系统程序缺陷。(六)负责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的必要的沟通协调、报告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处置流程第五条 我行自身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办理业务时,应立即将故障情况报告国际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将情况报
4、业务连续性办公室联络员,同时协调信息技术部技术人员进行修复。第六条 我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络接入故障或我行个人结售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外管局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的,应及时将故障情况报告外汇管理局,等待外管局答复的同时将故障情况报业务连续性办公室联络员,并协调信息技术部技术人员进行修复。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后,个人结售汇业务仍可正常办理,但暂不需要登录个人结售汇系统。各网点办理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外管规定,审核资金性质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期间所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业务需进行详
5、细的业务信息台账登记。在系统恢复的48小时之内,各网点应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完成系统故障期间办理业务信息的补录工作,并且在“备注”栏注明“全国系统故障补录数据”字样。同时,还需将业务补录数据的笔数、金额以及系统故障期间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过RTX、ELINK或OA邮箱反馈至总行国际业务部。个人结售汇系统恢复正常后,各网点应即时按照正常业务流程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各网点在系统故障期间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规范进行业务操作,认真做好台账的登记工作,并及时进行数据补录工作,做到每笔业务在系统中都能有据可查,坚决杜绝利用应急措施进行脱机操作、违反规定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现象。第四章附则第八条 本预案由总行国际业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九条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预案援引的相关规章日后如有调整,以调整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