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营销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总体营销目标,充分调动参与市场营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热情,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营销规模和质量,促进营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 根据参与营销工作贡献的大小,对参与市场营销的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二章 奖 励 第三条 奖励的方式采取一标一奖和年终考核奖励两种方式。 第四条 一标一奖奖励范围: 1、 铁路一级市场中标项目奖励公司市场营销部以及参与本项目营销编标工作的公司办事处、公司指挥部、子分公司和其他相关有功人员。 2、 铁路二级市场及路外市场中标项目奖励子分公司相关人员,奖励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 毛利率低于3%的项目原则上不予
2、奖励。但根据公司营销战略发展需要,毛利率低于3%项目的奖励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五条 奖励发放:未完成公司下达营销任务以前的一标一奖按60% 发放;待年终考核完成营销任务时,一次性补发累积剩余40%的营销奖励;年终考核未完成营销任务的不再补发营销奖励,剩余奖金留存为营销经费。一标一奖的发放时间不超过签订合同后一个月。 第六条 年终考核奖励范围:完成公司下达年度营销计划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含:公司办事处主任)。 第七条 年终考核奖励额度:完成年度营销计划的单位(部门),超额完成营销计划,每超1亿元每人按3万元奖励;完成年度营销计划的公司办事处,超额完成营销计划,每超1亿元奖励4万元;
3、公司市场营销部和其他有功人员的奖励由公司总经理另行确定。 第八条 年终考核奖励时间:考核单位(部门)在次年1月10日前提出奖励申请(见附件)报公司市场营销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下文,公司财务部将奖金划拨公司市场营销部统一进行发放。 第三章 惩 罚 第九条 年度营销任务没有完成,按公司子(分)公司经营者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市场营销人员除仅兑现60%的一标一奖的营销奖和领导特批的奖项外,不再有其他奖励。 第十条 一般性失误:出现重点跟踪项目资格预审、标书编制有常识性错误,对营销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但最终没有导致失标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一次性罚款 2000 元1
4、0000 元。科室主管和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给予同等额度的罚款。对市场营销部全体营销人员,在兑现下一个中标项目的一标一奖时按原标准的70%执行。 第十一条 重大工作失误:在资格预审、标书编审等营销活动中未响应招标文件出现明显失误,给当次营销工作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或在投标过程中直接导致废标的,给予当事人一次性罚款 5000 元20000 元;审核人员、科室主管和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给予罚款额度的两倍处罚;对市场营销部全体营销人员,在兑现下一个中标项目的一标一奖时按原标准的50%执行,同时不免除公司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开标过程中发现标书的差错虽没有给最终是否中标有直接关系,为警惕后者在以后的工作中精益求精,少出差错,在兑现下一个(若本次中标为本标)中标项目的一标一奖奖励时对责任者按85%执行。 第十三条 由市场营销部提交罚款通知单,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责任人一个月内用现金上缴公司(子分公司)财务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