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出库复核与运输管理制度起草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修订人: 修订日期: 年 月 日审批人: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签批人: 签批日期: 年 月 日分发部门:公司各部门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1、目的:为加强药品出库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减少药品的错发、漏发现象,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药品的出库管理。4、职责:保管员、复核员、仓库负责人对本制度负责。5、内容:5.1出库复核5.1.1药品出库包括销售出库及购进退货出库;5.1.2药品出库必须经过复核。
2、出库时应当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包括:购货方名称、药品信息(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数量)、出库日期、药品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认真核对实物与出库单是否相符,并确保药品送达至配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的注册地址。5.1.3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5.1.3.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5.1.3.2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5.1.3.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5.1.3.4药品已超过有效期;5.1.3.5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5.1.4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
3、标志。当使用重复使用的其他包装纸箱的代用包装箱时,应当加贴可明显识别的药品拼箱标志,以防止代用包装原标识内容造成误导和错判。5.1.5复核员复核确认无误后,在WMS系统进行确认,生成出库复核记录,同时生成“随货同行单”。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公司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出库单。5.1.6药品出库复核应当建立记录,包括配送门店、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5.2运输5.2.1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5.2.2运输药品,应当根据药品的包装、质量特性并针对车况、道路、天气等
4、因素,选用适宜的运输工具,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破损、污染等问题。5.2.2.1包装、质量特性是指药品的包装、性状、储存温度等特性要求;5.2.2.2相应措施包括温度控制、装车方式、货物固定、防雨、防潮、防颠簸等措施。5.2.3发运药品时,应当检查运输工具,发现运输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发运。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载工具应当保持密闭;车箱体应当整体封闭、结构牢固、货箱门严密可锁闭,能有效防尘、防雨、防遗失。5.2.4在装车前应检查车辆状态,平时定期保养和维护; 5.2.5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的图案和文字要求搬运、装卸药品。5.2.6已装车的药品应当及时发运并尽快送达,避免出现不合理的停留,保证在合理的运输时限内安全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