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活动实施办法
**[**]16号
(**年四月二十二日)
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我校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创新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党建创新立项活动为载体,以增强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营造良好的基层党建工作氛围,形成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特点相适应的生动活泼的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活动必须着眼学校发展大局,立足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对于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同时,遵循“项目化管理、具体化落实、过程化监督”的工作原则。
项目管理:申报项目必须公开评审,公平竞争,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项目落实:所立项目必须紧密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并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项目监督:通过立项评审、跟踪审核、群众监督、总结验收等程序,对所立项目进行全程化监督。
三、立项标准
1.主题鲜明,时代感强,有针对性;
2.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有特色,有创新;
3.立项活动可操作性强,具有可持续性;
4.党员参与率高,具有普及推广价值。
四、立项程序及实施步骤
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以党总支(独立学院党委)或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
1.项目设计。各基层党组织设计活动方案,并认真填写《**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请表》(以下简称“立项申请表”)。
2.项目申报。各党总支(独立学院党委)或党支部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按有关要求将活动立项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党委组织部。
3.学校审批。学校“党建创新项目评审考核工作小组”对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活动项目进行审批,并发文公布。
4.项目实施。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组织部将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跟踪检查。
五、经费支持
由学校党费划拨专项经费支持所立项目,其中党总支(独立学院党委)申报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3000元;党支部申报项目资助经费为500~1000元。同时,鼓励基层单位投入配套专项经费。
项目经费开支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经费支付采取先给额度,然后报销的方式,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对已批准立项但未组织实施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予支付经费。
六、考核验收
由各基层党组织提交《**大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验收审批表》和党建创新项目总结报告,学校“党建创新项目评审考核工作小组”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考核:一看项目是否体现完整性,包括有主题、有形式、有措施;二看项目是否体现过程性、系统性;三看党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积极参加,乐于承担工作;四看党员是否真正受到教育、得到锻炼;五看项目是否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开展。
所有项目验收后,学校将评选效果突出的项目进行表彰并组织经验交流。
七、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组织项目立项和实施,学校成立“**大学党建创新项目评审考核工作小组”,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党总支(独立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组织,层层落实,确保党建创新立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八、其它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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