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群体性(或恶性)事件处置工作指引(拟)
目录
1 总则 28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8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29
4 群体性事件等级 30
5 应急响应及现场实际处置 31
6 后期处置 32
7 本指引附件 32
1 总则
1.1、目的及制定依据
为了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公司声誉,高效化解矛盾,支持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工作指引。
1.2、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群体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本工作指引所指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到公司各场所、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聚集表达诉求,达到规模人数,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1.3、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由事件发生地城市(项目)公司统一处置,处置方案须向地控公司及时报告,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并及时通报条线,分工负责、有机协作。
2、预防为主。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一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要以劝解疏导为主,做到谈清诉求、宣贯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4、快速反应。各城市(项目)公司制订有效预案,形成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
1、地控公司领导层成立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维稳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每年维稳工作的启动、组织与领导。
(二)各城市(项目)公司维稳协调小组
各城市(项目)公司领导层根据地控维稳领导小组指示成立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维稳协调小组,维稳协调小组由领导层和处置层组成。
1、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
(1)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由一名主席、二名副主席组成。原则上主席由各城市(项目)公司总负责人担任,二名副主席由各城市(项目)公司行政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担任。
(2)主要职责:根据各城市(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地控维稳领导小组指示负责维稳工作会议的召开,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及时向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方案、处置进展,并接受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的指导。
2、维稳协调小组处置层
(1)维稳协调小组的处置层由各城市(项目)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主要职责:在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统一指挥下实施具体处置方案、对接谈判工作以及向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报告处置进展等工作,并接受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的指导。
3、维稳协调小组配合层
(1)维稳协调小组的配合层由各城市(项目)公司造价、财务、法务、外联人员以及其他项目总认为应参与、配合维稳工作的人员
(2)主要职责:在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统一指挥下对项目风险处置方案、具体突发事件的协调方案内容进行论证,并在处置层人员的协助下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方案、协调方案,配合实际谈判及履约等工作。
4、上述职责分工,协调小组应按本指引附表一填报具体信息。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风险信息排查
1、各城市(项目)公司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在城市(项目)公司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报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
2、排查风险因素(范围)及排查方案(方法)
排查风险因素主要有:履约管理、遗留事故、安全隐患、节后复工及其他城市(项目)公司维稳协调小组认为需要排查的因素。工程类风险排查方法详见本指引附件四《地控项目工程现场风险排查措施(拟)》,非工程类风险排查方法可参照附件四执行。
3、排查成果
自维稳工作会议召开后16日内由维稳协调小组处置层向领导层提交以下风险清单:
(1)工程类风险清单:《履约管理潜在的风险清单》、《遗留未决事故风险清单》(如有)、《安全隐患风险清单》(如有)。
(2)非工程类清单:由营销、研发、行政、人事等部门参照工程类风险清单制作。
(二)信息控制系统
各城市(项目)公司工程、研发、营销、案场、客服应建立快速、高效、灵敏的信息网络。维稳协调小组应确保能够随时收集、报告重大集体事件的信息,充分利用电话、手机、QQ群、网络论坛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实现信息的收集和快速传递、通报。
维稳协调小组应按本指引附表二、三填写“项目合作单位明细表”、“项目外联单位明细表”,并随附《项目维稳计划报告》上报。
(三)项目维稳计划报告
维稳协调小组在项目维稳工作会议召开后24日(含)向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上报《项目维稳计划报告》(简称“维稳报告”),以备查核。维稳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
1、工程类风险清单,各类工程风险清单均应包括风险事件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等基本情况;
2、具体《处置方案》,该具体方案应针对上述工程类风险清单的具体风险事项,并且应参照本指引附件六编制。必经程序若发生相似风险事件,则应参照相似风险事件的处置方案处理;
3、《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停工期间的防范措施》,由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完成;
4、《项目节后复工计划及应对措施》(如需),由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完成;
5、《项目突发(群体或恶行)事件处置流程》,由维稳协调小组指定人员制定该流程,该流程应区分必经流程及可调整流程,适用于上述风险事项及其他未列明的突发群体或恶性事件;
6、其他未列明且未有相似的风险事项的《处置原则》,由维稳协调小组指定人员可参见本指引附件六《项目工程突发(群体或恶性)事件处置原则(示例)》拟定,也可选择适用附件六;
7、其他非工程类风险清单及防范措施参照本报告形式,同步拟定,并随附上报。
8、其他需上报的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附件一、二、三内容)及提示信息。
4 群体性事件等级
群体性事件等级的确认,主要根据群体事件过程中行为的激烈程度、涉及人员的规模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危害程度划分。
(一)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I级)
一次性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到党政机关或其他重要场所聚集的人员在50人以上的;发生跨区域群体性事件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重大群体性事件(II级)
一次性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到党政机关或其他重要场所聚集的人员在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较大群体性事件(III级)
除属于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以外,3人以上在各场聚集、表达诉求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 应急响应及现场实际处置
(一)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I级):
(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城市(项目)公司应在维稳协调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工作,并立即将相关信息报送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
(2)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接到相关信息后,进行协调与指导,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处置指导工作。
2、重大群体性事件(II级):
(1)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城市(项目)公司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协调指挥处置层成员展开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进程向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通报。
(2)城市(项目)公司维稳协调小组处置层成员在处置过程中,接受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的领导,并及时向地控公司条线领导进行通报,接受条线指导。
3、较大群体性事件(III级):
(1)较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工作小组依职权展开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进行报告,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2)城市(项目)公司工作小组处置、协调工作中,及时向领导小组、地控公司条线领导通报处置进展,接受领导小组指令和条线指导。
(二)现场实际处置
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决定派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的,维稳协调小组处置层及配合层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事发现场,按照下述原则,分工协作,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1、接待人员要劝导聚集人员避免过激行为、采取正当途径表述诉求。必要时,可邀请地方的信访、公安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劝返工作。
2、处置工作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介入或协助的,维稳协调小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3、在群体性事件中出现围堵、冲击公司办公场所、国家机关,拦截公务用车,破坏公共财产,危害人身安全,殴打谩骂接待人员等过激行为的,维稳协调小组工作人员应进行劝阻、批评和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提请并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
4、具体处置方案及程序按维稳协调小组提交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备案的《项目维稳计划报告》执行。
5、现场实际处置流程较原上报《项目维稳计划报告》中处置流程有增加流程的,且该增加流程违背原上报《项目维稳计划报告》中的处置原则的,应上报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审核;实际处置流程减少较原上报《项目维稳计划报告》中必经的处置流程的也应上报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审核。
(三)信息发布
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城市(项目)公司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可视事件性质决定是否对外发布信息。若决定对外发布信息的,则城市(项目)公司维稳协调小组领导层应将信息发布内容报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或指派小组成员执行。
6 后期处置
(一)后期工作
1、群体性事件经过现场处置,暂时平息后,维稳协调小组应督促各条线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工作,保持思想稳定并展开矛盾化解工作。
2、维稳协调小组于群体性事件化解后形成书面的《维稳事件总结报告》递交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审阅。地控公司维稳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本次事件的处理作为案例,进行学习推广或总结防范。
3、城市(项目)公司维稳协调小组各组成部门负责向各自条线领导进行报告,必要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条线领导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学习推广或总结防范。
4、按地控档案管理制度对本次事件资料进行归档(除附件二、附件三信息)。
(二)完善本工作指引
各城市(项目)公司应在处置过程中发现本指引需改进的内容,应及时提出书面改善意见,以完善本工作指引。
7 本指引附件
附件一:《项目年度维稳协调小组成员表》
附件二:《项目合作单位明细表》
附件三:《项目外联单位明细表》
附件四:《工程现场风险排查措施》
附件五:《地控突发(群体或恶性)事件处理标准流程SOP》
附件六:《地控工程类突发(群体或恶性)事件处置原则(示例)》
附件一:
《地控[ ]项目[ ]年度维稳协调小组成员表》
项目名称:
[ ]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职责
姓名
联系方式
特殊值班要求
主 席
[(项目总负责人)]
有/无
副主席
[(行政负责人) ]
副主席
[(工程负责人) ]
工程组
组长:[ ]
土建:[ ]
幕墙:[ ]
机电:[ ]
园林:[ ]
装修:[ ]
供材:[ ]
研发设计组
组长:[ ]
营销组
组长:[ ]
销售:[ ]
客服:[ ]
人事组
组长:[ ]
劳资:[ ]
工伤:[ ]
薪资:[ ]
行政组
组长:[ ]
安保:[ ]
接待:[ ]
配合组
财务:[ ]
造价:[ ]
法务:[ ]
外联:[ ]
附件二:
《地控[ ]项目合作单位明细表》
[机密]
项目名称:
[ ]项目
日期:
[ ]年[ ]月[ ]日
序号
合作范畴
实际合作单位全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职位
合同/招标编号
有无阴阳合同
备注
一、现场实际施工单位
1
监理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总经理
实际施工合同编号
有/否
地控战略/
区域战略/
空白
2
初勘
3
详勘
4
土石方
5
桩基
6
桩基检测
7
总包
8
幕墙
9
铝合金
10
夜景
11
智能化
12
精装修
13
园林
14
……
二、现场材料供应
1
甲供材料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总经理
实际供货合同编号
有/否
地控战略/
区域战略/
空白
2
甲供材料
3
……
4
甲指乙供
实际供货招标编号
5
甲指乙供
6
……
7
平台供货
实际供货合同编号
8
平台供货
9
……
三、设计单位
1
实际设计合同编号
有/否
地控战略/
区域战略/
空白
2
3
4
……
附件三:外联单位表
地控[ ]项目外联单位明细表
[绝密]
项目名称:[ ]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外联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职位
联系方式
(手机)
公司对接人
对接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
[ ]市党委
王五
(空白)
(空白)
未经对接人不得联系
2
[ ]市政府
3
[ ]市政府办公室
4
[ ]区党委
5
[ ]区政府
6
[ ]区政府办公室
7
[ ]市公安局
8
[ ]区派出所
张三
所长
18*********
(空白)
9
[ ]交警大队
10
[ ]城市管理局
11
[ ]城管大队
12
[ ]拆迁安置办公室
13
[ ]市信访办
14
[ ]区信访办
15
[ ]市政法委
16
[ ]市社保、劳动监察、仲裁委
17
[ ]区社保、劳动监察、仲裁委
18
[ ]市住建局
19
[ ]区住建局
20
[ ]市工商局
21
[ ]区工商局
22
[ ]市房管局
23
[ ]区房管局
24
[ ]街道办
25
[ ]市仲裁委
26
[ ]市中级人民法院
27
[ ]区人民法院
28
[ ]市国土资源
29
[ ]区国土资源
30
[ ]环境监察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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