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经营计划管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制度遵循“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组织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指公司制定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管理方案,并对各所属全资、控股(及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管理;分级实施:指各所属企业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各自的年度经营计划,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第三条 年度经营计划应当具有前瞻性和准确性,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财务预算相衔接,以便为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全面预算提供基础
2、和依据。第二章 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第四条 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原则:(一)一致性原则:年度经营计划应当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编制,服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符合公司的总体方针;(二)全面性原则:年度经营计划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并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三)可行性原则:年度经营计划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深入分析和把握行业趋势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第五条 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依据:(一)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二)行业趋势和市场环境;(三)中房集团的要求和建议;(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五)各项目公司的实际发展状况;(六)上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第六条 年度经营计划以每一自然年度为周期。第七条 公司年
3、度经营计划的编制程序:(一)各所属企业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公司规划发展部提交本年度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及企业经营实际提出下一年度的初步经营计划;(二)公司规划发展部在汇总各所属企业提交的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初步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预期目标,会同公司资金财务部讨论,与所属企业沟通调整,于每年第四季度完成下一年度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报总办会审批通过后下发所属企业执行实施。第八条 所属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程序: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审批通过后,由规划发展部组织各所属企业采用逐步细化的方式将年度经营计划分解到具体业务板块和企业
4、;第九条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内容:(一)公司上一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的总结;(二)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分析与预测;(三)公司主要年度经营策略和目标;(四)公司实现目标的措施规划;(五)公司风险分析及相应对策准备;(六)其他。第十条 所属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内容:(一)企业上一年度经营指标执行情况总结;(二)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分析、SWOT分析和利益相关者分析;(三)企业主要年度经营计划和指标;(四)企业年度财务计划、投资计划、资金费用计划等相关计划;(五)其他。其中,房地产板块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还需包含如下内容:1、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计划;2、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计划;3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4、房
5、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及空置计划。第三章 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与检查第十一条 公司规划发展部统一负责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执行的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及所属企业可以对年度经营计划进行调整:(一)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已经无法按照原定计划执行;(二)公司战略进行了调整,确立了新的发展重点,确定不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执行;(三)实际执行情况与原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出现较大偏差,无法按照原计划执行;(四)公司经营计划已经提前完成,需要制定新的计划指导下一步工作。第十三条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需要调整的,由规划发展部向办公会提交年度经营计划调整议案,办公会审议后上报中房集团,经中房集团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6、所属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确需调整的,由所属企业上报公司,由公司规划发展部提出经营计划调整议案,并经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第十四条 建立经营计划执行报告制度,各所属企业应于每月5日将上月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报公司,并根据中房集团统一要求对季度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并上报。第十五条 经营计划执行报告应当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计划的执行情况。第十六条 公司规划发展部会同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按时完成经营计划任务的部门或企业提出整改建议,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督促有关企业执行 。第十七条 所属企业负责人应随时监督检查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第四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规划发展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