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各施工队入场前必须项目经理部签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二)各施工队入场后必须全员接受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及考核,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三)各施工队入场前必须将自备电气设备向项目部安质部及设备部报验,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电气技术员验收合格后登记造册,并将设备贴上项目经理部专用合格证后方可入场使用。 (四)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按要求采用“三项五线制”每个配电箱必须按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并且具备安全防护盖、锁、架及接地线,实行专人管理。 (五)在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电气设备也必须严格执行进场报验制度。各种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移动式(手提)配电箱安全技术要求:
2、(1)配电箱五金配件应完好,箱门齐全。 (2)配电箱内配线符合规定,无裸露线头,接地良好。 (3)配电箱内开关配置合理,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并保证一机一漏。 (4)配电箱电缆应配专用插头,与项目经理部二级箱插座配套使用,电缆芯数正确。 2.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振捣棒等)安全技术要求: (1)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专用插头与移动式配电箱配套使用。 (2)手持电动工具电缆芯数正确,接地良好。 3.电焊机的安全技术要求: (1)电焊机必须配专用插头与移动式配电箱配套使用。 (2)电焊机必须配置专用二次测漏电保安器。 (3)电焊机电源电缆不大于5米,焊把线电缆不大于30米,并应双线到
3、位。 (4)电焊机一、二次测防护罩应齐全,接地良好。 (5)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开动火证。 (6)电焊操作场地应无积水,一、二次测电缆严禁在水中浸泡。 4.碘钨灯的安全技术要求: (1)碘钨灯必须使用带防护罩、防雨型。 (2)碘钨灯必须安装在灯架上。 (3)碘钨灯使用时必须保证灯管水平,灯架必须固定。 (六)若各施工队自带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部对上岗证原件验收合格后存复印件归档。 (七)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总体用电布置,布置过程中所在区域各施工队应配合施工,如挖电缆沟、搭设配电箱防护、砌筑配电箱基础等。 (八)各施工队应对所属区域内电气设施(配电箱、电缆、照明器具)等负责,若发生丢失或故意损坏,恢复所发生的费用由该队分摊。 (九)严禁各施工队对施工区、生活区内电气线路及设施进行改动,发生隐患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专职电工。 (十)各施工队必须保证配电箱操作方便,严禁在配电箱前2米内堆放杂物。 (十一)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取暖,严禁用电热棒烧水。 (十二)各施工队对现场临时设施进行改造或拆除时,必须提前通知项目经理部专职电工配合,以免发生危险。上述规定,每违反一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