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晋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交易中心员工的薪资晋级、职位晋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交易中心合同制员工,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并在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的员工。第三条 晋级、晋升的条件在交易中心工作一段时间,能完全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过程中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的员工。第四条 晋级、晋升的原则符合交易中心的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建立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2、。第五条 薪资晋级条件1.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对符合岗位要求,在交易中心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薪资晋级;2.对交易中心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按程序审批后,随时晋级;3.薪资晋级由综合部统一制薪资异动通知单,按程序审批后执行。第六条 薪资晋级说明1薪资晋升是对员工上调工资级别的激励机制(原则上每次只能晋级一个工资级别,总经理或董事长特批人员除外);2晋升级别不得超过对应岗位职务最高的薪资级别,如员工薪资级别已是所在职级高线,不参加此次薪资晋升。第七条 员工晋升方式1交易中心决定:交易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2个人申请:在交易中心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交易中心部门内或部门之间的调动或职位晋升。第八条 员工晋升程序由员工个人申请或所在部门直接上级领导提出晋升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将晋升人员书面申请材料(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并阐述对新的工作的观点及下一步工作目标)报送综合部,经交易中心经理办公会研究后决定。第九条 本办法作为交易中心基本工资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补充。第十条 本办法在实际管理应用过程中补充并完善,解释权归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