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八:授信调查与授信从业专业资格管理挂钩机制实施细则为提升我行公司业务贷前调查质量,有效建立贷前调查与授信从业专业资格管理挂钩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严格持证上岗管理严格公司授信业务持证上岗管理,各经营机构和客户经理均应严格履行我行授信人员专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一)严格执行我行公司客户经理获得授信从业专业资格方可叙做高风险业务的相关规定;(二)加强从业人员专业资格管理。总行授信评审部是全行授信人员专业资格审定职能部门,任何经营机构不得擅自审批授信从业人员专业资格及临时资格,对因特殊原因(如新设机构、新引进业务骨干)确系需要申请授信从业临时资格的,需向总行授信评审部提请申请,经审定同
2、意后方可获得临时专业资格。(三)加强风控系统授信资格管理。对未获得授信从业人员专业资格的,各级经营机构不得擅自在系统中对其设置操作员号,也不得擅自以授予临时资格为名设置操作员号。任何个人也应做好各自操作员号的使用管理,不得擅自将本人系统操作员号提供给他人使用。总行授信评审部将加强对经营机构授信从业专业资格管理及系统操作员号设置的动态监控,一经发现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将及时给予经营机构相关惩戒处理。二、优化资格准入考试及资格审定以“定期更新、注重实际、综合考量”为原则,优化现有授信从业专业资格准入考试以及资格审定。定期更新:根据我行内外最新政策、创新业务、重点产品以及经营机构共性需求,定期更新
3、我行授信从业专业资格考试题库,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前培训。注重实际:在资格准入考试中更加侧重业务技能和管理制度、产品指引、风险政策、评审指引等内容,强化案例分析等实战考试内容。综合考量:对通过专业资格准入考试的人员,将综合考量其授信业务工作质量、资产质量及职业操守等情况后核定其是否获得专业资格。三、建立专业资格“一次核准+每年年检”核准制度打破现有专业资格两年有效的有关规定,调整为“一次核准+每年年检”两个维度的专业资格核准制度,对已获得我行授信从业专业资格的人员,只要每年年检通过,即可保留其授信从业专业资格。资格年检由“工作质量”和“培训提升”两个维度展开。工作质量:重点考量客
4、户经理年度授信业务开展中各环节(包含但不限于贷前调查、贷后管理、资产质量等)的工作质量情况;培训积分:授信评审部将牵头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全行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业务方向及业务创新领域,出台年度培训课程,并搭建相关培训平台,要求客户经理每年要完成一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获得相应培训积分后方可通过年检。四、建立调查质量与专业资格动态管理挂钩机制(一)建立客户经理资格管理信息档案库,动态记录其基本信息、资格准入、资格年检情况,并有效依托授信风险管理系统,逐笔跟踪其授信调查工作质量、存量客户资产质量等相关信息。(二)建立调查质量与专业资格动态管理挂钩机制1、调查质量与专业资格动态管理挂钩机制(1)
5、在季度评价累计基础上,年度授信调查质量评价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的,则认定授信从业资格“授信调查工作质量”维度年检合格;平均分在50-70之间的暂停展业资格3个月;平均分在30-50之间的暂停展业资格6个月;平均分在30分以下的取消授信从业专业资格,是否重新给予专业资格,须经总行授信评审部审议后确定。(2)对年度内出现一笔调查质量评价得分低于30分的,将暂停其展业资格;对出现2笔(含)以上调查质量评价得分低于30分的,将取消其展业资格。具体考核和人员资格恢复要求参见附件二:公司业务授信调查约束及问责机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2、动态预警制度。总行授信评审部将按季度向经营机构发布调查质量动态监控报
6、告,并对授信调查质量评价得分排名在所辖经营机构最后的10%人员,以及调查报告质量波动较大、季度差评超过20%的人员,发出个人动态预警报告。3、黑名单制度。对出现重大负面行为的客户经理直接纳入黑名单,立即取消其授信从业资格。对于已造成我行经济损失及行为恶劣的人员,责令经济赔偿,且将其信息提交同业黑名单。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重大授信调查负面行为包括:(1)故意妨碍或干扰风险人员贷前调查的导致决策失误,授信发生风险或损失的。(2)未根据本行规定开展尽职调查、隐瞒授信申请人法律风险、民间借贷、重大担保以及其他重要风险信息,或伪造、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违规行为,致使调查情况失实的,授信发生风险或损失的。(3)故意隐瞒企业实际控制人涉诉、涉及民间借贷、在他行逾期/欠款等负面信息,致使调查情况失实,授信发生风险或损失的。(4)对涉及多方参与的授信业务,未尽职调查或故意隐瞒捏造业务相关方资质、真实意图及配合意愿,致使授信方案及后期业务操作流程出现偏差等违规行为,造成授信风险或损失的。(5)其他违反授信调查规定行为,造成授信风险或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