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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公司项目管理类制度模版.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868017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1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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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管理和投资行为,提高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水平,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现项目投资收益最大化,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管理范围(一)新建项目:指公司投入资源新开始建设的项目。(二)技术改造项目:指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监测手段和生产设施进行改造或更新的项目,以及新产品开发项目和局部迁建项目。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严格论证项目经项目初审、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和项目决策的论证程序后,方可纳入年度计划。(二)目标管理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目标责任书确定各自工作的目标,针对目标进行管理、控制和实施,并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三)过程控

2、制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运程中,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合同和生产要素进行管理、控制和考核。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为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第二章 项目决策第五条 项目选项应具备以下标准(一)项目选项基本标准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符合集团公司水泥产业和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3、与公司现实的筹资能力相适应。4、与公司现实的管理能力相适应。(二)新建项目选项标准1、有助于提高公司在相关产业的市场份额和控制能力。2、投资利润率(年均利润总额/总投资)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现有

3、产业外项目的投资利润率应高于百分之十五)。(一)技改项目的选项标准1、有助于提高产品产量、质量、调整产品结构。 2、有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3、有助于“三废”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4、有助于防止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六条 项目提出项目须符合水泥产业和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并提供项目建议书和企业审核会签单,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来源和背景,产业政策背景和技术进步要求。(二)市场初步预测。(三)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四)工艺技术初步方案。(五)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的供应。(六)建设条件及选址初步方案。(七)项目实施或与合作方合作的形式、方法和步骤。(八)投资估算及资

4、金筹措的初步分析。(九)经济效益与经营风险的初步分析。第七条 项目初审(一)成立项目组生产技术部与公司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形成公司论证意见。(二)项目审核相关部门根据专业分工进行审核,填写项目审核意见书和公司审核会签单,其中生产技术部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审核、招标审核和项目的指标考核,财务部负责项目的经济指标审核。(三)对通过初步论证的项目,生产技术部向*建材公司生产技术部上报项目建议书和公司审核会签单,进行立项审核。第八条 可行性研究*建材公司生产技术部逐级上报批准立项后,由生产技术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

5、以下内容:第一章 总论。第二章 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第三章 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第四章 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政策环境。第五章 建设条件与地点位置选择。第六章 工艺技术方案。第七章 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第八章 公司组织和劳动定员。第九章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第十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第十一章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预测。第十二章 投资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第十三章 是否可行的结论性综述。第九条 可行性论证(一) 公司须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复核,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审核会签单上报*建材公司生产技术部初审。(二) 对通过初次评审的项目,由生产

6、技术部配合*建材公司生产技术部逐级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核意见书和公司审核会签单,进行项目终审。第十条 项目申报项目决策后,凡须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公司生产技术部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编制相关申报文件并汇编送审,由*建材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协调和管理。第三章 项目实施第十一条 项目目标责任书生产技术部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审核意见书编制项目目标责任书,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后,作为项目考核的依据。项目目标责任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 项目内容。(二) 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考核目标及验收标准。(三) 项目工期及重点子项和阶段进度。(四) 质量及安全指

7、标。(五) 各阶段资金需要量及其他资源需求。(六) 与上述指标相挂钩的奖惩措施。(七)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名单。(八) 项目目标责任书签约各方。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计划生产技术部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目标责任书,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审批。项目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 项目概况。(二) 施工方案及施工准备工作计划。(三) 项目进度计划。(四) 工程、设备、材料招标计划。(五) 资金来源与使用计划。(六) 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七) 项目团队建设与人力资源计划。(八) 调度例会、安全例会、质量例会等会议安排。第十三条 项目进度控制(一) 项目

8、进度计划包括项目总进度计划和单位进度计划。(二) 项目总进度计划应依据合同、进度目标、工期、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工作部署与主要工程施工方案进行编制。(三) 单位进度计划依据下列资料编制:1、项目目标责任书。2、项目总进度计划。3、资金、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能力。4、工程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环境条件。5、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四) 生产技术部应按月或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检查,分析进度控制存在的问题、经验及改进措施。第十四条 项目质量控制(二) 生产技术部需建立项目质保体系、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三) 生产

9、技术部应按月或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针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落实改进措施,并定期评价改进措施的有效性。第十五条 项目安全控制第六章 项目安全控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第七章 公司应根据项目安全目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保证计划应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和奖惩制度。第十六条 项目成本控制1、 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2、

10、 财务部应按月对成本控制进行跟踪分析,编制月度成本控制报告,为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降低成本措施、改进成本控制体系提供依据。第十七条 项目合同管理(一) 公司根据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二) 公司应对项目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息,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日后索赔的依据。(三) 合同履行终止后,公司应对项目合同的订立、条款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为今后改进合同管理提供依据。第十八条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 (一)项目生产要素包括资金、人力资源、材料和设备。 (二)项目生产要素管理的过程包括生产要素的计划、供

11、应、使用、检查、分析和改进,目标是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控制和降低成本。 (三)公司应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目标责任书,编制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上报项目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财务部应按月或定期进行项目的资金分析,对比计划收支与实际收支,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改进资金管理。 (四)公司应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项目进度计划和作业特点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对项目人员进行跟踪平衡,制定人员需求计划,报项目管理部门及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根据项目需要对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加强对项目人员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五)生产技术部应根据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

12、制度和项目目标责任书,制定材料采购、供应、储备和消耗计划。(六)公司应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设备管理,降低设备使用成本。第十九条 项目风险防范生产技术部应根据集团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跟踪项目建设依据的变化,制定项目风险应急预案,对项目风险进行监控,以防范和规避项目风险。第二十条 项目变更对于影响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的变更,生产技术部提出变更申请报告,报由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论证,按原决策程序对变更做出决策,批准后方可变更,并对项目目标责任书、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报批。对于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项目进度、质量的变更,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13、,界定责任归属,并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第二十一条 项目中断或退出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依据发生重大变化,使投资目的和投资收益不能实现时,公司应在第一时间逐级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按照原决策程序做出中断或退出的决策。第二十二条 项目档案管理 (一)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二)档案资料应包括建设项目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含竣工图)、有关设备资料、有关财务资料、项目运行技术准备资料和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四章 验收和后评价第二十三条 阶段性鉴定与验收公司依据实施计划、设计文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等,会

14、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阶段性鉴定与验收。第二十四条 项目验收 (一)公司生产技术部与相关部门组成项目验收组,进行项目厂内验收,形成厂内验收报告及材料,再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二)对于需要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在内部项目竣工预验收通过后,由公司负责组织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正式项目验收申请,由政府有关部门主持进行项目的正式验收,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第二十五条 验收工作程序(一)生产技术部逐级向集团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工程项目总结报告。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项目验收组”,制

15、定具体验收方案。 (三)“项目验收组”组织验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出现的问题,由“项目验收组”在三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由项目负责人落实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验收组”进行复验,完成复验后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第二十六条 后评价工作程序(一)对验收结束并经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项目,在项目审计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组织成立“项目后评价小组”,对项目决策、实施、运营和可持续性四个环节进行评价。(二)“项目后评价小组”制定后评价方案,各专业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评价重点和量化指标,向公司发出后评价提纲。(三)“项目后评价小组”进场,对项目

16、的决策环节、实施环节、运营环节和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分析经验教训,形成结论和评级。(五)根据后评价报告,按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目标责任书予以兑现。第二十七条 后评价内容(一)决策环节的评价:投资项目是否符合选项标准,项目目标是否合理,市场和经济效益的预测是否合理,风险应对措施是否有效,是否按项目建议书项目初审可行性研究可行性论证的程序进行决策。(二)实施环节的评价:是否编制了项目目标责任书和项目实施计划,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进度是否延后。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合同及生产要素的管理和控制与项目目标责任书、项目实施计划、公司其他专项制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遗留问题。(三)运营环节的评价:项目运营后

17、的生产、运行、销售和盈利情况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目标责任书,项目内部和外部条件是否发生变化,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采取了何种措施。(四)可持续性评价:对项目持续性发展的制约因素如财务、技术、环保、管理、政策等进行分析,提出项目可持续的必要措施和建议。根据以上内容,评定项目的目标合理性、实现程度、投入产出结果和外部条件,得出项目实施和效果的定性结论。对项目责任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参与各方提出建议、要求和相应措施。第二十八条 后评价的结论通过项目后评价,对项目评价分为四类:(一)项目实际运营效果达到或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标要求,评价为A类。(二)项目实际运营效果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标要

18、求差距在百分之十以内,评价为B类。(三)项目实际运营效果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标要求差距很大,在百分之十至百之三十之间,且有补救措施,评价为C类。(四)项目实际运营效果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标要求差距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即达标无望,评价为D类。第二十九条 对C类及D类项目,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五章罚 则第二十二条 未按本制度执行的,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于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全部分部分

19、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每月30日前向公司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 第二条 技术交底为保证施工质量,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要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书面进行。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三条 材料进场检验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需具备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分量进行抽查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

20、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第四条 样板引路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板、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第五条 施工挂牌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条 过程三检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有文字记录。隐蔽工

21、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第七条 质量否决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第八条 已完成部分的保护项目经理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22、。 第九条 质量文件记录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第十条 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的文件资料管理工程文件资料的完整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应真实和详尽。由专职资料员收集、整理、保管存档,做到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及验收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核定竣工工程首先由施工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然后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等级核定,合格的工程发给质量等级证书,未经质量等级核定或核定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第十二条 竣

23、工服务承诺工程竣工后在建筑物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开工竣工的日期,这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承诺。同时还要按合同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服务。第十三条 培训上岗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第十四条 未按本制度执行的,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于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

24、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明确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根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项目为公司范围内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第三条 项目竣工验收是指项目建成后,公司对项目中涉及土建、给排水、电气、煤气、供暖、市政、环境、投资、试运行等进行的综合验收。第四条 项目竣工验收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自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请*建材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提请集团公司验收。第五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及负责验收的相关部门,按“严、实、细”的工作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第二章 验收依据及条件第六条 按项目的特点,负责验收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对验收依据予以确认。第七条 项目

25、竣工验收须遵照以下主要依据(一)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 (二)初步设计、概算及其它有关设计文件;(三)公司与集团签订的项目责任书以及公司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四)设备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五)国家颁发的环保、消防及劳动安全卫生等规定;(六)行业相关专业工程技术验收规程、规范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七)引进项目的合同及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第八条 负责验收的部门须根据验收依据确定验收标准,改变验收依据和验收标准的,须报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审批。第九条 项目竣工后,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二)单项工程

26、、单位工程已验收合格;(三)主要配套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成,达到设计使用标准;(四)项目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并已归档;(五)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毕;(六)规划、消防、质监、环保、档案、防雷等已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第十条 工业项目竣工验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工艺设备、动力设备及仪器仪表等均已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和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全部安装完毕;(二)工艺、物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室外管线的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坡度、尺寸、送达的方向等经检测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 (三)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符合安装技术要求,达到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

27、计文件所规定的合格产品;(四)确定了生产管理机构,完成人员配备及生产工人培训;(五)拟定出有关规章制度;(六)外部协作条件及投产初期所用原材料、工器具、备品备件已落实;(七)生产准备工作能够达到正式投产的需要;(八)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设施已建设完成。第十一条 负责验收部门须保证单项、单位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和条件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二条 变更验收条件,须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审批。第三章 验收程序第十三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制定项目竣工验收计划,计划中须明确参加验收人员、验收时间安排及验收标准。第十四条 项目竣工验

28、收分为公司验收、*建材验收和集团公司验收三个阶段。(一)项目竣工一个月内,公司组织项目竣工内部验收,合格后申请*建材公司验收;(二)项目公司验收合格后,须在十五日内申请*建材公司验收,同时提交项目竣工报告、竣工决算报告,准备竣工文件资料现场备查。(三)*建材公司验收合格后申请集团验收。第十五条 项目公司验收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建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须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公司的生产或使用部门人员组成。第十六条 项目公司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组建公司验收小组,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人员分工与责任;(二)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各个环节各个单项均须符合要求,不

29、得漏项,并对其验收内容签署意见;(三)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须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第十七条 按规定须报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项目,应在集团公司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第四章 验收内容第十八条 项目公司验收以现场实物形态检验为主,验收须依据验收计划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工期时限进行,验收须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第十九条 公司验收应以项目竣工资料检查为主,验收须依据验收计划,检查验收依据、验收结论、验收程序、验收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公司验收须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第二十条 公司验收须重点检查

30、以下内容:(一)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环境工程等须符合设计与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须有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及各级验收人员的确认签字;(二)设计、施工、设备及物资采购须按规定进行招标;(三)合同的签订、补充、变更、解除须按规定审批;(四)采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工器具和设备须有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查记录。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须有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的复检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五)对建筑物、构筑物、仪器设备进行的各种试验检测须有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记录;隐蔽工程须有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的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竣工图须真实准

31、确;(六)变更、签证、材料代用须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变更须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审批手续及各级审批部门的签字确认;(七)质量、安全事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并按程序上报;(八)概(预)算执行须符合要求,资金使用及审批程序须符合规定;(九)工程结算资料须齐全,工程结算的方法和依据须符合有关要求,结算文件经公司项目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十)抽检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其超差率大于2%,须查明原因,按程序上报;(十一)公司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及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十二)项目文件资料须齐全、规范和准确,并按规定要求归档;(十三)对规划、消防、质监、环保、档案、防雷等政府有关

32、部门的验收意见已落实,并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竣工验收备案。第二十一条 工业项目验收时还须检查以下内容:(一)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质量及运转状况须满足设计要求;(二)主机设备须经过试生产运行考核,运行考核时间符合相关规定;(三)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及生产能力须达到设计要求;(四)设备安装记录及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半成品、构件的合格证须齐全;(五)引进技术及成套设备须有国外厂商提供的设计、施工、安装资料及海关商检确认的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六)岗位培训、材料供应、外部协作须落实;(七)“三定”计划须落实,相关人员具备职业资格;(八)对劳动及职业安全卫生相关部门的验收意见已落实,并报政府相

33、关部门备案。第五章 决算验收第二十二条 公司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的工作时限(自项目正式投产起):(一)投资额五百万元以下的,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二)投资额五百万元以上至二千万元的,应在两个月内完成;(三)投资额二千万元以上至五千万元的,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四)投资额五千万元以上至一亿元的,应在四个月内完成;(五)投资额二亿元以上的,应在六个月内完成。第二十三条 项目竣工后,公司须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进行竣工决算,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说明书、竣工决算报表、工程竣工造价比较分析)。并在竣工决算后,做好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34、。第二十四条 竣工决算说明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及对工程总的评价;(二)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测算。第二十五条 竣工决算报表须包括以下内容:(一)竣工财务决算表(资金平衡表);(二)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汇总表;(三)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四)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结算明细表;(五)待摊投资明细表。第二十六条 项目竣工决算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审核公司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是否全面、准确并符合有关要求;(二)审核项目实际投资与可研报告中投资估算或项目概算的差异,重点审核计划外增加项目投资的合理性;(三)运用项目实际资料,分析成本、销售收入、利润水平,计算财

35、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等财务评价指标,与可研报告中的相应指标进行比较,分析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四)审核项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是否符有关规定。第二十七条 对工业项目,凡试运行期满且能够生产出合格产品,但未办理正式验收手续的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所发生的支出作为生产经营成本。决算验收时须审核项目投资与生产经营性支出的界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 当竣工决算超出预算时,由项目负责部门对超支的原因做出说明,由负责验收的部门审核确认其合理性及真实性,当超支幅度大于10%时,须上报总裁办公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项目竣工决算验收时,须通过检查原始资料(协议、合

36、同、票据)进行审核,重大项目决算验收,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人员进行。第三十条 竣工决算的最终确定,应以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为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和竣工决算确定后,公司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六章 资料验收第三十一条 项目竣工资料须包括前期、立项、审批、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第三十二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接受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的指导,系统地收集整理各项原始资料。第三十三条 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司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须对竣工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统一保管。生产技术部须对整理建档工作进行确认,并签署意见。第三十四条 项

37、目竣工资料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准备阶段文件,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招投标及有关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二)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单位移交的监理资料。(三)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工程(含装饰工程)技术资料;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资料;室外工程技术资料;其它专业技术资料。(四)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管网综合图(包括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压缩空气等);电气综合图(包括室外电力、电讯、电视等);建筑、结构、装修(装饰)竣工图;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竣工图;智能

38、建筑竣工图;设备安装竣工图;其他室外工程竣工图。(五)竣工验收文件,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文件;各单位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验收记录等;规划、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验收认可文件;竣工验收备案表;决算文件;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声像、缩微、电子档案。 第三十五条 对工业项目,竣工资料还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联动无负荷试车方案、联动负荷试车方案、试生产工作方案;(二)联动无负荷试车合格报告、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报告、试生产总结报告;(三)引进的项目,国外厂商提供的设计、施工、设备开箱检验资料;(四)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准备文件。第三十六条 集团公司验收组对竣工

39、资料进行专项验收并须检查以下内容:(一)生产技术部须在设计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竣工验收有关资料的交接,包括竣工图的编制责任等问题;(二)生产技术部须监督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并检查其内容的准确性。竣工资料须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和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且文、图、物三者相符;(三)生产技术部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文件进行归档、立卷,并妥善保管。项目文件保管数量须不少于一套且应是原件,重要的资料须采用复制或电子光盘备份存档。 第三十七条 生产技术部须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与竣工决算报告在部门建档备查,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原件须上交至集团公司总裁综合部保存。第七章 罚 则第三十八条 未按本规定执行的,

40、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第四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改造工作,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应于*集团*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技术改造的内容:技术改造是指对现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设备,利用国内外成熟、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以增加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而进行的设备完善、配套和改造。第四条 技术改造应遵循的

41、原则:(一)技术改造应以设备安全生产为原则,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为重点,应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二)应加强工程管理,控制工期,保证质量,降低造价。(三)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应施行从可研、立项、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竣工评价到决算等全过程。第二章 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报批第五条 技改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领导、部门经理、生产部、财务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及行业专家组成,对于投资超过500万以上或新增产品种类的技改项目应邀请行业研究机构以及专业设计院知名专家参与,对立项的技改项目进行评审。第六条 按照先评估、后申报立项的原则,公司需要实施技术改造项目

42、,应向总公司上报内容属实的立项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必要性、改造内容、规模、实施周期、技术含量和工艺水平、原料(设备)来源、总投资估算、分项目投资估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投入产出比的测算。立项申请单位对立项报告中的内容进行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估,对评估内容和结论负责。第七条 在技改项目立项审批通过后,必须按照立项报告中的项目和规模开展制定实施工作计划。 项目申报单位的立项申请报告作为项目验收和评价的依据。第三章 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管理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监管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第九条 项目现场监管人员负责

43、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是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供应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技改工程管理制度。第十条 项目现场监管人员必须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及规程,严格监督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负责组织和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组织工程测绘的验收及复测、组织验槽工作的实施,监督并检查原始记录,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第十一条 项目现场监管人员必须按施工规范和承包合同要求检查施工质量及建筑材料质量,做好施工日记及各项签字确认工作,对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二条 项目现场监

44、管人员要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和检查工作,必要时必须进行旁站,所有的隐蔽工程必须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必须同时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在场,项目现场监管人员在接到施工方通知一小时内必须到施工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通知施工方下道工序施工;经检查不合格者,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责令及时整改。第十三条 技改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进度要求,检查施工方制订的月、周、日进度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对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不相符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根据合同和相关管理制度提出考核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现场监管人员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首

45、先报告上级领导批准同意后,双方进行初验,确定正式验收时间,再用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对竣工验收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要监督施工方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项目监管人员必须督促施工方按照验收的规定将资料整理成册,经验收合格后归档。第十五条 项目现场监管人员对施工方不按国家有关规范组织施工、违章施工、野蛮施工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不符合项要及时叫停施工,并联合监理方下达整改通知单和处理意见。第十六条 项目现场监管人员监督监理单位严格按制度、程序开展各项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到位。第十七条 项目人员须廉洁自律,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接受公司的检查监督,技改项目实施中出现重大事故

46、(工程质量、安全等)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不得隐瞒或谎报。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第四章 技改改造项目的验收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分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和设备竣工验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应的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第十九条 建筑安装验收小组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使用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方等共同组成。对于在当地建委备案的土建工程项目,验收小组由当地建委质检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第二十条 设备竣工验收小组由生产部经理、使用部门操作人员、操作人员所在班组长、使用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组成。第二十一条 所有各类技改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和整体项目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形成完整的书面验收资料归档。未经使用单位确认“使用合格”和包括验收标准在内的验收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组织验收。未经验收合格或验收资料不全的技改项目,不得结算或正式交付使用。第二十二条 一个项目由几个承建单位施工的,应按照竣工的顺序或不同种类(如土建、电气、设备安装、管线安装等),分别进行单项验收。第二十三条 在当地建委备案的土建工程项目,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五方(建议单位、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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