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企业账户资金归行管理协议书甲方:农商银行 支行乙方: 为更好的促进银企合作,经甲乙各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就乙方关于账户设立和资金归行事项及要求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依照有关信贷政策为乙方提供授信支持,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关于账户和授信使用的所有规定协助配合管理。 2、乙方应将经营往来收入按实际序时、均衡回笼到其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进行结算,各方至诚合作,共同努力,力争实现回笼货款全额归行。 、乙方应积极按在甲方的授信占比做好日常的经营资金回笼归行工作,并保证其每月资金归行率不低于其在甲方的授信额度占乙方总授信额度的比例。4、甲方有权对乙方资金回笼归行情形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乙方资金归行率低于应归行比例90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限期更正纠正,对拒不更正纠正或反复多次未商定,甲方有权视情形对乙方采取包括压缩新增授信计划、削减授信额度、从严设定授信方式、授信期限,上浮贷款利率、提前归还所欠贷款等方面的措施。本协议自甲、乙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