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保理业务分行受理结果通知书致:总行单证中心根据总行 年 月 日的进口保理业务通知书(进口保理业务编号: ),我行对 (进口商名称)进行了资信调查和评估,并上报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回复如下:进口商名称、地址(中英文) 买方编码Buyer No.货物名称(中英文)结算方式O/A days from B/L date; invoice date; others:拟核准进口保理专项额度万美元( )循环额度 ( ) 公开型 ( )无追索权( )单笔额度 ( ) 隐蔽型 ( )有追索权额度有效期授信额度有效期:对外答复额度有效期:起始时间以总行正式对外核准时间为准建议保理费率增加附加条件 承兑交单 仅保破产风险 须用承兑汇票 其他拒核、调整额度或增加附加条件的理由 买方不提供财务报表 买方破产 信用额度用满 无法获得财务数据 买方系新公司 业务量太少 得到负面公众信息 买方没有注册登记 付款太慢 买方不是贸易公司 不予评价 若允许接洽买方可能会修改 其他其他 确认已与出口保理商签订保理合作协议附件:1.2.特此通知 *银行 分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