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意见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意见各村、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村组财务管理和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意见、市两办关于创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镇、村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组建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实行村组财务以镇代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组建张甸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益为出发点,在坚持村、组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改革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实行村组财务以镇代理。坚持制度管人、规
2、范管事、科技管账,逐步实现农村会计队伍专业化、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核算电算化、档案规范化的要求,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村组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确保保值、增值; 2、坚持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以收定支和量入为出,严格审核审批程序,逐步化解债权债务; 3、坚持镇、村双向监控管理,充分遵重民意,规范财务和集体资金管理,明确双方责、权、利; 4、坚持村组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内部审计,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办法 1、建立服务中心。依托镇经管站,组建张甸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隶属于镇经管站。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
3、(由经管站站长兼任)、总会计1名、总出纳1名、联区会计7名。联区会计从村总账会计人员中选聘,经考试、考核、测评后,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所聘人员与机关返聘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各村不再设总账会计,只设1名助理会计,助理会计原则上由村在职干部兼任。未被聘用的原有财务人员,在村兼职助理会计或由村分配其它工作,工资报酬由村考核发放,其中,原有定职干部待遇保留至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助理会计职责: 除根据要求,按时收集整理好当月原始凭证,报联区会计外,还要协助联区会计做好村组资金收缴、农民负担监管、土地承包管理、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及相关资料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2、服务中心主要职
4、能: 一是代理村组总帐。按月记好村组总账、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二是代理集体资金。村组资金全部实行服务中心代管,服务中心对代管的村组资金,做到分户核算,专户储存,每村设一个银行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村组资金的支出实行中心与村双重监管,服务中心和村负责人盖章后方可动用。村、组支出票据仍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三是代理各业合同,监督各业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建好合同管理台账。四是代理会计档案。各村对历年来形成的会计凭证、账簿、各业承包合同、契约、协议以及二轮土地承包资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登记造册,统一移交到服务中心集中管理,今后各村视经济业务量适当保留备用金。 3、经费来源及用途。服务
5、中心经费由镇统筹解决,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办公经费、设施添修、人员报酬及养老保险等支出。其统筹办法为: 201X年按村人口数计算,标准每人1元,不足1000元的村提取1000元,超过4000元的村只提4000元,全年总提 7.2万元。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标准。 四、组织领导组建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实行以镇直接管理村组财务,是深化我镇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镇决定建立服务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薛金林同志任组长,段厚林、胡银虎、王根贞3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杨桂芳、王加兰、夏利群、陆明虎、朱维文、树荣亮、张晓晴等7同志。 五、实施步骤组建中心分
6、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9月3日-5日是准备阶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起草制定张甸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实施意见张甸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人员聘用简章财务代理协议书张甸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聘用合同等稿件,并且建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阶段: 从9月6日7日是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各村要召开两委会、党员、群众代表等会议,认真传达镇会议精神。第三阶段: 从9月8日28日是组织实施阶段,与各村签订好代理协议,做好财务移交工作,统一审计,同时落实中心办公场所及设施,聘好中心工作人员,9月底前确保中心全面启动运转。第四阶段: 9月29日后报市验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拾遗补缺,迎接省市验收。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