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二0一二年 月房屋租赁合同目录第一条 标的房屋第二条 公共条件第三条 租赁用途和乙方经营使用权第四条 租赁期限和装修期、起租日第五条 租金及其支付第六条 定金及其抵扣第七条 标的房屋的交付第八条 标的房屋商业布局平面方案和装修工程第九条 能源供应及其他费用第十条 物业管理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第十二条 保险责任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转让第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的善后处理第十六条 保密条约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第十九条 合同成立和生效第二十条 其他第二十一条 语言和文本份数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附件一: 当事人基本情
2、况 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述双方与2012年 月 日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签订: 甲方(出租人):是一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号为: ,注册地址为: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349号,法定代表人为: 乙方(承租人): ,是一家在中国兰州市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号为: ,注册地址为: , 法定代表人为: 甲方是本合同标的房屋的出租权人,同意将该标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标的房屋的基础上自愿承租该标的房屋,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标的房屋 标的
3、房屋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349号由甲方开发建设并拥有出租权的“万辉广场”裙楼三楼的部分商业用房,总租赁面积约为2035平方米。具体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在两个月内另定制补充协议。第二条 公共条件 1、共用通道:标的房屋四周为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负有管理职责。乙方之车辆、人员及顾客在通行时应遵守以上单位的管理。 2、乙方以任何形式使用标的房屋结构外的过道、楼梯、墙体、外立面等固有、架构设施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如发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用途和乙方经营使用权1、乙方租赁标的房屋设立合法的商业项目具体乙方的营业执照为准(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
4、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房屋用于商业项目以外的用途或整体及部分转租;合同期满,乙方需要续租时,必须于合同期满前30天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3、乙方租用的甲方现有设施,其只有使用权,并不具有其他权能(乙方自费为经营管理投入的固定设备除外)。 第四条 租赁期限和装修期、起租日1、 租赁期限为叁年,自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标的房屋,双方签订房屋交接协议之次日起算,交房时间应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接收时间内组织接收。2、自甲方向乙方交房之次日起,甲方给予乙方150(天/月)的装修期,以便乙方对标的房屋进行装修、筹备开业等,装修期内甲方不计收房租。 3、起租日自2014年1月1日起算
5、,如乙方商业项目在装修期内提前开业的或因装修拖延推迟开业的,则以商业项目正式开业之日为起租日,但推迟开业时间不得超过壹个月。 4、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起租对应日,起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第五条 租金及其支付 一、租金标准租金为:贰拾伍万元/年(¥25.0000 ) 二:租金支付1、租金采取一次性缴清的方式,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为:应付租金日起算前两个月内支付。2、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或各种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每天按该年度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或各种费用的,乙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
6、合同时,乙方应缴清应付之租金,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同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六条 租金及其抵扣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年租金贰拾伍万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以上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支付的租金将作为甲方的赔偿金。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回其已付定金。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乙方在开业前一个月支付甲方第一年房租时,此项定金将以房租形式顶冲房租。 第七条 标的房屋的支付甲方在标的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后,应向乙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中规定的日期内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但乙方已经实际进场装修的,即视为甲
7、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了交房义务,装修期也将开始起算。第八条 标的房屋商业布局平面方案和装修工程乙方负责标的房屋装修施工的设计和出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设计图纸(门头外立面、室内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等),该施工设计图纸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自行办理装修施工图的规划审定、消防报批等手续,并投资完成上述全部装修工程(包括消防工程的二次改造),甲方全力协助。第九条 能源供应及其他费用 1、甲方只负责将水、电、暖、燃气、消防设施接入标的房屋乙方指定的接口。标的房屋内外的所有以上费用及手续由甲方负责。标的房屋内以上设施的规划、架设、装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同时施工设计图等应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备案
8、。 2、租赁期间,在乙方租赁范围内所发生的水、电、暖、燃气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表设立分表,电费按时段收费方式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租赁期间内,相关政府部门如对上述费用做出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税收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按期缴纳其应依法负担的税费和其他规费,因乙方自身经营及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税费和罚款等由其自行承担。4、其他费用:乙方自行安装并承担标的房屋内外使用通讯、宽带、有线电视、广告牌架设和维护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 物业管理一、属于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为:月/平方米/2.5元(甲方免除乙方第一年物业费)。二、标的
9、房屋及其辅助场地之内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标的房屋公共部分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 三、甲方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享有所有权。甲方向乙方移交标的房屋的主体结构、水、电、暖、燃气、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应具备基础使用功能并提供日常保养、维修。 乙方签订合同后自行添加、添附使用的设施,设备等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更换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乙方负责标的房屋内及辅助场地物业管理,乙方自行委托安保对其房屋及周边进行安全保障,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的防范工作,并保管好自己的财务,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0、。因乙方过错发生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五、 乙方保证餐厨垃圾及其与其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投入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容器或指定地点存放、处理(相关部门产生餐饮垃圾费用由乙方自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关于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不得乱倒、乱丢垃圾,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清除,并处罚款。六、 对标的房屋内部装饰装修符合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装饰装修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按甲方要求合理堆放材料及垃圾,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保护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七、乙方应做好用水区域的防水工作,开业
11、经营前应向甲方提供防水检测报告,如在经营使用标的房屋过程中发生渗水、漏水等情形,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尽快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其他用户财产损失或甲方标的房屋毁损的,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所有餐厨垃圾一律不能进入排水管道,如因乙方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等造成甲方与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所用排水管道的堵塞等,均由乙方负责疏通并承担费用。 九、乙方经营所需油、烟净化过滤设备、通风管道、排烟系统的位置经甲方同意后向其备案,乙方负责建造并承担费用。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合同期内,乙方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
12、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乙方;由甲方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所有权属甲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租,以上设施仍由乙方使用;如乙方不再续租,应将甲方投资建设的以上设施完好无损的交于甲方,同时乙方对其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固有设施有权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理。第十二条 保险责任标的房屋内所有设施、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乙方;对上述所有设施、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因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的毁损、灭失或赔偿,如因乙方没有及时、足额投保而造成损失,及投保后的免赔损失,由乙方
13、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1、甲方不维修属于甲方承担的标的房屋设施设备,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除不可抗力行为外,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如乙方违约需支付给甲方50万元(伍拾万元整)两年租金额为违约金,若甲方违约需支付给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整)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设备、等全部投资费用加两年租金额。 3、甲方保证,乙方在安装后堂排烟管道、通风风机,空调外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指定室外安装位置。4、甲方保证,提供乙方400Kw电力。及足够乙方使用的天然气数量。5、甲方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
14、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6、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出具本楼消防意见审批书,如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7、双方约定在甲方物业商业圈内,甲方提供经营唯一性保护,甲方将不在出租给第三方商铺经营同档次带KTV性质的经营项目。8、本合同条款以上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开业甲方不收取租金。如给乙方造成直接损失由双方协商赔偿责任。9、若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违法行为和自身管理责任而引发的治安、安全事件等,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或者致使甲方承担第三
15、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转让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的租赁天数计算租金,乙方多支付的房租由甲方退还乙方。 2、发生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等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按该年度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上诉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1)
16、、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标的房屋租赁用途;(3)、 乙方擅自整体转租标的房屋的;(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5)、 一方进入清算程序,或一方之财产被强制执行,或一方被接管人接收的。第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的善后处理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在30日内将其所有的资产和商品撤出,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撤出则视为放弃,以上资产和商品将归甲方所有;合同解除时,乙方必须保证标的房屋顶、地、墙等结构设施完好,如有损坏,乙方应恢复至原状态或作价赔偿。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
17、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和所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形式。通信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或通讯地址为准,一方发生通信地址变更,应在该事实发生后10日内通知对方。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房屋所在地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法提起仲裁。第十九条 合同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双方公司印章后成立并立即生效。第二十条 其他本合同生效后,下列形式的文件及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18、律效力: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方送达对方的加盖法人印章、并经对方确认的文件;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因未尽事宜或变更、确认合同履行有关事宜而签订的、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双方法人印章的、以补充协议、会谈纪要、备忘录、确认书等各种形式表现的合同性文件;3、一方向对方出具并加盖法人印章的以承诺书、保证函等各种形式表现的文件。4、本合同中未规定但实际发生的费用,另行协商。第二十一条 语言和文本份数 1、本合同只有简体中文文本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本的约定具有同等或更优的法律效力,具体包括如下附件: 附件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通讯联系方式等。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