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现场材料采购与存放管理制度
编制 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部
现场材料采购与存放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材料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2 工作职责
2.1 物资供应部是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主管部门。
2.2 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3 物资管理的要求
3.1 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按量准确采购施工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3.2 按照采购合同和有关验收的标准及规定,准确、及时地验收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确保不合格物资不用于工程之中。
3.3 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材料分主要材料和其他材料二类:
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砼、砖、黄砂、石子。
其他材料:除主要材料外的材料(含周转材料)。
3.4 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3.4.1 材料采购计划编制依据:
a、 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材料计划表);
b、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表(如遇计划更改,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材料计划表)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要求,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工地)应提前将需用材料清单(材料计划表)按物资种类报相应部门审批后组织采购。
3.4.2 物资供应部及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综合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材料计划表),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平衡后审批,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综合科、项目部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3.5 应准确、及时、迅速地验收物资,做到合理保管,妥善养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3.6 每年工程公司(或供货周期)应对物资供方进行评价。
3.7 按仓库平面布置,搞好货区规划,提高仓库面积的利用率。
3.8 执行储备定额,精打细算。在确保及时提供的情况下,努力降低仓储费用,减少资金占用。
3.9 记好物资台帐,搞好物资盘点,准确及时地反映物资动态及存储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4 材料采购合同
4.1 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公司颁发的“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确定,物资供应部检查监督。
4.2 各类材料采购合同由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签订,物资供应部检查监督。
4.3 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4.4 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方,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及时报物资供应部,由物资供应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如该供方从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被除名,三年内不得使用。
5 材料的验证
5.1 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生产、技术、材料部门的有关人员不定期到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但不能作为进货验收时的依据。
5.2 如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顾客需对供方物资进行验证时,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有义务提供条件和有关资料,协助顾客代表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进货验证,也不能减轻本公司合同责任。
5.3 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
a、 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材料科负责;
b、 其他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
5.4 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方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现场)材料,材料验证人员作好验证记录并按规定标识。
5.5 需作复试检验的材料,由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材料员及时送中心试验室。根据复试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等工作。
5.6 在进货验证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好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
6 仓库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
6.1 验收
6.1.1 物资入库应由采购人员根据原始凭证,填写材料验收单,经仓库管理员验收签证,并经主管负责人签署后作为财务入帐或报销凭证。
6.1.2 物资已入库或部分物资已入库,而原始凭证未到达的,应由采购人员填写估价验收单入账,待原始凭证到达或全部物资到达后再冲销估价验收单,填正式验收单入帐。
6.1.3 验收工作要严肃。凡入库物资,仓库保管员必须按验收单、入库单以及送货单等凭证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厂家、生产日期、质量等内容,严格、认真地按质量标准和计量要求逐项核对,做好标识,发现差错,及时与经办人联系,做到四不接收,即凭证不齐不接收;规格不符不接收;数量有差错不接收;质量不合格不接收。
6.1.4 验收必须及时,对量小、体轻、贵重物资,必须当场验收,对量大、体重和物资须在2~3天内办完验收工作。入库物资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6.2 保管
6.2.1 物资入库后,必须科学保管,要分类别,按规格顺序排列,做到库、架、层、格“四定位”,要有货物标签,按上轻下重,五、十成行,五、五成方或五、五成堆进行堆放,做到能过目知数,便于发放和盘点。对危险、贵重及有环境影响的物资要按规定保管,对剧毒物品必须双人收发,保管加比锁。
7 物资发放与退库
7.1 物资发放必须严格按照领料制度,根据公司物资供应部门料具领用单或材料调拨销售单,按照规格、名称、数量、质量发料。
7.2 物资发放必须坚持先进先出、专料专用、急用先发的原则。对工地多余退回物资,需经有关经办人员验证数量、质量后方可退库核销,并办理重新入库登帐。
7.3 委托外加工和对外调拨或销售的物资出库,应凭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或授权的施工员、材料员签发,经物资供应部核定的限额领料单调拨。仓库保管员要做好一查库存,二查料单,三取料具,四点交出库,五登帐册,不出差错。
8 物资帐、卡和报表
8.1 仓库要按物资种类分别建立台帐和明细帐,凭材料验收单、估价入库或加工入库单登记收入帐,凭材料调拨、销售单、领焖小票等有效凭证登记出帐,凡属退库余料,凭内部材料入库单在调出栏用红字冲回,内容完整,凭证齐全有效。
8.2 仓库应每月出动态报表,每月出收、发、存报表,季末进行清仓盘点,对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填具盈亏报表,报物资供应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经财务部门批准,调整帐面数据。物资帐册每年更换一次,帐、表、单据均应装订成册、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处理。
8.3 仓库物资超储和不适宜继续储存的物资人,应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多余物资报表,经批准后调出、转让、出售,减少库存资金占用。
8.4 对需报废的物资,要列出清单,填写报废物资报表,物资供应部经汇总并经有关部门签定,批准后方可处理。
8.5 仓库物资保管必须认真贯彻企业安全保卫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制。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公司物资供应部起草
本制度由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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