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云南昊宸钢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对内承包合同
甲方:云南昊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徐建国
兹就维西傈水融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维西傈水融成一期(11#、12#、18#)商住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对内承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1、承包范围:包含维西傈水融成: 1-11#、1-12#、1-18#商住楼,(注:1-1#结构型式变动,待图纸审定)①施工图上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包含建筑基础开挖、回填、基础混凝土及钢筋、模板安装及拆除;墙面粉刷或瓷砖。②门安装,铝合金窗由甲方另外委托施工,乙方配合;③按业主方或现场监理的合理要求,对该项目局部调整或增加等施工内容;④施工图由甲方负责提供。
2、承包内容:
(1)土建部分:甲方配合施工方对小区进行定位及放线;基础开挖;基础垫层铺设;钢筋铺设;基础模板安装及拆除;基础混凝土浇筑等。
(2) 墙体砌筑,内、外墙面粉刷或瓷砖等。
(3)穿线管敷设,穿线及照明灯、开关等安装;弱电线路管预埋及敷设。
(5)楼板面及屋面钢筋敷设、混凝土浇筑。
(6)室内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
(7)室外散水分项工程施工。
第二条 合同数量、价款、结算与支付
1、数量及价款
(1)工程施工单价见附件二,工程量按图纸施工。
(2)如果现场按业主或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施工内容以附件二所列单价为基准,统一结算。
说明:(1)以上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以下费用:
① 土建部分:模板、脚手架、钉子、铁丝、胶水等辅材;
② 现场保管费,乙方自行采购原材料的运输费,以及乙方施工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3)乙方自行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是大厂生厂的正规产品,并且提供相应的材质证明书或质保资料给甲方进行备案;如果由于乙方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导致该工程无法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合同结算:①合同及图纸范围内的,按合同执行; ②合同及图纸范围外的增、减及变更内容,按实际工程量参照本合同单价及优惠比例执行;③图纸范围之外且无法参照本合同单价的变更增加内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但必须按规定方式及程序办理手续且经现场项目经理签证确认方能作为结算依据,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3、合同履约保证(风险)金:为了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使工程质量、安全能够达到国家及设计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预防突发事件及事故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将预留合同(结算)总价的3%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风险)金。
4、根据该工程特点,乙方必须为进入该项目施工的人员特别是高空作业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交甲方备案。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抽查,发现没有购买保险的施工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且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责任。
5、价款支付
(1)根据建设单位付款情况支付。
(2)所有内容施工完毕经过甲方、业主及相关单位对该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该部分工程总价的65%。
(3)本项目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由项目经理按工程进度及审批程序申请拨款:
①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扣除合同定金;
②扣除合同结算总价3%的质保金。
(4)自甲方对业主的一年后保修期满后支付质保金。
第三条 工 期
1、乙方施工工期为:5月20日主体混凝土断水,自按甲方要求进场之日开始计算。
2、施工工期要求:①根据甲方安排,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按甲方要求进场;②材料到达现场后必须加紧施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③如因业主方拖欠工程款或甲方原材料供应不到位等非自然因素导致停工连续达3天以上的,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认可签字后,工期顺延。
3、停工与复工:①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现场停工且一次性连续超过10天(且甲方没有通知乙方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的:从第11天至该项目复工,乙方现场实际人员所产生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经审核认可后由甲方承担; ②由于停工而被甲方通知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的,复工后按实际退场(并二次进场)人数报销其路费(昆明至施工当地汽车或火车的一次往返费用); ③停工期间,没有得到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调离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施工设施等撤出现场。
第四条 质量与保修
1、原材料采购:凡属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生产的国标产品,其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设计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合格证或材质证明给甲方备案。
2、乙方进场施工开始后应该根据设计图纸对现场尺寸及进场构件数量、尺寸进行复核,并及时反应给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如设计图纸局部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施工过程中现场解决,并按照上述第2条处理。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工程完工后积极配合甲方对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该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果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甲方给予三天整改时间;如经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则从第四天起罚款5000元/天(并以天累计)。
6、质保期两年,计算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果在质保期内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护或由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但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现场管理
1、乙方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现场全面指挥、管理与组织,不得另行委派他人代替或顶替,但乙方作业组织内部的具体分工与分管不在此受限之列。
2、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业主、监理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相关规定和现场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0.00元/次。
3、甲方为乙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统一作业制服,施工完毕后如数交还甲方,其费用按其成本价双方各承担50%。
4、设备要求:凡乙方自备(或租赁)的设备,其机械、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且由具备相关操作证或上岗证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和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所有损失及责任。
5、甲方材料、构件、设施、用品等进场后由乙方负责清理及保管,严禁乱摆乱放、损坏或遗失,否则:
(1)有乱摆乱放的,一经发现罚款¥500.00元/次,造成甲方因此而被建设单位、现场监理或行政执法部门等处罚的:①该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②另行追加罚款¥500.00元/次。
(2)有损坏或遗失的,按其原价(含运费等)的5倍处罚,如因此影响现场工期而造成甲方被建设单位处罚的:①该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②另行追加被乙方损坏遗失物品原价(含运费等)5倍的处罚。
6、施工完毕,乙方应负责清理所属施工现场的卫生,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教育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不许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否则:
(1)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罚款¥500.00元/次。
(2)造成人身伤害但不构成违法犯罪的:①所有经济责任完全由乙方(或行为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②另行追加罚款¥1000.00元/次。
(3)造成人身伤害、伤亡构成违法犯罪的:①乙方负责人应主动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要及时主动移交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③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完全由乙方(或行为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④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被罚款、停工甚至被清理出场等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另行追加¥5000.00元/次的罚款。
8、乙方必需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为现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指定专人负责教育、指挥、监督作业人员及作业全过程: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3)吊车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及安全:起吊时必须检查吊件捆(绑)扎是否牢实等相关注意事项;
(4)对于没有购买保险的人员禁止进行高空作业、特殊工位、施工机械及器械的操作。
经检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及《安全生产条例》相关安全操作要求的,将严厉处罚行为当事人及乙方负责人:①对行为当事人的处罚,¥200.00元/人·次,同一个人在同一工地违反达2次以上者,自第2次起罚款¥500.00元/人·次;②对乙方负责人的处罚,¥500.00元/人·次,同一工地违反达3次以上者,自第3次起罚款¥1000.00元/人·次。
(5)如中途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不够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各自付一半。保险费由公司统一购买。(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保险一半)注明:每人两份保险。
9、乙方本合同签署人及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随时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如确因急事且征得甲方项目经理同意需临时暂离工地的,必须做好工作交接且另行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及安全事宜。
10、甲方进场的材料如有剩余(或因数量、规格、材质不符而未用)的,乙方不得私自变买或处理,否则按其原价的2倍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如在中途由于资金跟不上,造成停工待料影响工人正常上班(钢管、扣件、顶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耽误工人上班3天以上至7天以内由甲方付生活费,耽误工人上班7天以后由甲方支付人工工资。)
2、如在中途产生的停工待料所影响工期以实际时间顺延。
3、每月工资由公司监督发到工人手中,以实际产值的65%支付。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施工内容再行分包、转包;否则,一经发现,本合同立即废止,且支付甲方本合同暂定施工费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3、税金:该分包合同不含税金。
4、乙方必须为进入该项目工地的实际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场前必须将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寸相片(2张)及办理了保险的施工人员的保险单存根交甲方备案及办理相关进场手续;乙方需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报送进场人员的工资发放及领取手续。
5、如本项目在施工过程,建设单位还有同类工程,乙方不得私自、单独以乙方自身或除本合同甲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去接触、洽谈承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处罚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有权拒付余下施工费用,且处以本合同总价一倍的罚款。
6、双方必需保守对方商业机密:除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外,本合同及其内容不得出示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所有现场人员必需以甲方公司员工的身份展现给业主等相关单位或部门。
7、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对公司信誉、形象及经济利益造成损失的,该工程尾款全部扣除并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8、双方均无权单方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双倍赔偿对方。未尽事宜及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9、乙方必须保证承包范围的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而给甲方、总包方,以及总包方的其他的分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10、本合同签署人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需各交有效身份证件影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一份,甲方备档。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尾款后终止。
第七条 合同附件
1、安全质量保证协议; 2、工程量及单价表;
定作方:云南昊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 (签/印)
代表人: 负责人:
项目经理: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云南昊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保证协议
工程名称:维西傈水融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维西傈水融成一期(11#、12#、18#)商住楼建设项目(注:1-1#结构型式变动,待图纸再定)》
第一条 安全保证内容
1、甲方根据该工程的承包合同总价给乙方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
2、乙方必须为该工程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没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人员禁止进行高空作业、特殊工位、施工机械及器械的操作;经过检查出现违反该合同条款的,将严厉处罚当事人和施工队负责人,最高罚款限额为¥5000元/人.次。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配备专质安全员、技术质量检查员,服从甲方的现场相关规定。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滑胶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和必要的安全绳、安全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用电,吊车必须由专人指挥,吊装前应检查吊具及吊点是否完整合理。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过甲方或现场监理的验收确定搭设和加固是否牢固才能投入使用进行施工活动。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前一道施工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并且必须要有特殊工序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如:围护结构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
7、甲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及该协议的相关内容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的施工行为进行处罚,罚款最高限额为¥5000元/次。
第二条 质量保证内容
1、乙方所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国家正规大厂的材料,必须具备正规的材质证明书或合格证书;并且提供给甲方。
2、乙方在现场制装过程中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的要求。
3、确保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果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窝工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完全承担。
4、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控制设备,确保工程的横平竖直、几何尺寸、外观质量,确保工程正常投入使用。
第三条 现场管理保证内容
1、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生活)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发生施工安全、伤亡、偷盗、抢劫、投毒、纵火等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2、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方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乙方应做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的工作,并且及时汇报甲方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各项目情况,做好施工记录,在条件容许下每周一汇报上一周的施工情况。条件不容许的项目,在项目完工后提供一份完整的施工记录给甲方备案。
3、如本项目在施工过程,建设单位还有同类工程,乙方不得私自、单独以乙方自身或除本合同甲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去接触、洽谈承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处罚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有权拒付余下施工费用,乙方必须支付该合同暂定施工费总额一倍的罚款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质量管理规定导致建设方、监理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乙方必须承担所有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处罚。
第四条 该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该工程承包合同一并执行。
甲方:云南昊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二】
工程名称:维西傈水融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维西傈水融成一期(11#、12#、18#)商住楼建设项目》
程量清单及预算单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元)
包辅耗材
备注
三
11#、12#、18#商住楼土建部分
1
11#土建全部工程量
1
3607
470
1695290
2
12#土建全部工程量
1
3264
470
1534080
3
18#土建全部工程量
1
3927
470
1845690
四
合同暂定总价:5075060万元(大写:伍佰零柒万伍仟零陆拾元整)
说明:
(1)以上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理论工程量计算;如结算时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则按实际工程量结合上表中的相应单价据实结算。
(2)以上单价已包含:①施工中所需的模板、脚手架、钉子、铁丝、电焊条、氧气、乙炔、自攻钉、稀释剂等所有辅耗材的费用;②吊车、电焊机、电源线、开关柜、刷子、脚手架(如需要)等施工机械、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费用;③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劳保用品的费用;④甲方进场材料的装卸费,现场所有材料、设施、用品的保管费;⑤乙方自购材料或辅材的运输费;⑥上表中的材料或构件的现场下料或制作的费用。⑦作业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费、乙方人员意外伤害医疗及赔偿费、食宿费、差旅费等。
(3)以上单价中已含现场油漆涂装、钢构件人工物理除锈费用;不含油漆及稀释剂原材料费用。
(4)甲方提供沙、石、水泥、钢筋、砖、涂料、外墙砖、瓦、防水卷材、给水管、排水管、穿线管、电线等主材及塔吊、挖机两种机械,辅材及其余施工机械由乙方负责。
(5) 该报价不含税金。
甲方:云南昊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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