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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难点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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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难点解答1知识点:监理合同终止 1.【问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指( )。A.合同约定的开始日至完成日 B.合同签订日至合同约定的完成日 C.合同签订日至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日 D.合同约定的开始日至工程验收合格日 【解答】答案是C。根据教材88页(一)合同的生效,监理合同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因此,答案A和D是错误的。根据监理合同中合同终止的条款,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经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后,监理合同即终止。因此,B是错误的,因为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因

2、此监理合同不可能在预先确定的某个具体日期结束。2.【问题】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有效期是从监理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到( )止。A.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之日B.监理合同规定的到期日C.被监理的工程竣工移交后收到监理尾款之日D.完成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之日【解答】答案是C。根据监理合同中合同终止的条款,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移交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后,监理合同即终止。因为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只是监理的正常工作,除此之外,监理人还应该完成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虽然这两项工作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但是在监理合同履行中,可

3、能发生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工期延误等多种不能预见的事件,而这些事件都是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需的,也是监理人必须要完成的工作。3.【问题】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当委托人严重拖欠监理酬金而又未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监理人可( )。A.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后合同即行终止B.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内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第二个通知到达即行终止C.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内未得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日内终止D.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内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第二个通知发出42日仍未得到答复可终止合同【解答】答案是D。

4、监理人可以终止合同的条款有:(1)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移交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后,监理合同即终止。(2)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33及第34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复习提示1】监理合同的终止有1办理完竣工验收或

5、工程移交手续;2承包人和委托人移交签订工程保修合同;3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三个条件。【复习提示2】监理人终止合同和委托人终止合同的区别。委托人终止合同的条款有:(1)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经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监理人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结清监理酬金后,监理合同即终止。(2)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3)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

6、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难点解答2知识点:要约的撤回和撤消1.【问题】合同法规定,承诺撤回的条件,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到达要约人。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后【解答】答案是C 。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问题】某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下列文件中的()属于要约。A.招标公告B.招标文件C.投标文件D.补遗

7、通知【解答】答案是C 。 投标人发出的投标文件的行为属于要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是承诺。3.【问题】下列(),可以构成一个有效的承诺。A.承诺是由非受要约人做出B.承诺超期,但要约人通知承诺有效C.承诺对要约中的质量提出适当变更D.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做出的承诺【解答】答案是B。 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复习提示】1.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 二者区别在于:(1)要约撤回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撤销在要约生效之后;(2)要约撤回对受要约人不会产生损害,要约撤销有可能损害受要约人。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希望

8、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比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都是希望看到这些的人找自己订立合同,如果自己给出承诺,则成立合同。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要约撤回是要约生效之前的一种行为,其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达受要约人或者二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是要约生效以后的行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虽然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

9、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是不得撤销的: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承诺应该具备的条件(1)承诺是受要约人做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而要约是要约人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2)承诺必须具备以下4项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不具备上述任何一个条件,这种行为都将被看作新要约,而不是承诺。5.承诺的期限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

10、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它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难点解答3知识点:合同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1.【问题】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委托人招标选择监理人签订合同后,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 )。A.中标函B.投标保函C.监理合同标准条件D.监理委托函E.标准、规范【解答】答案是ACD。根据教材79页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委托人和监理人有约束力的合同,除双方签署的“合同

11、”协议外,还包括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这个题目可以变化成单选题: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委托人招标选择监理人签订合同后,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 )。A.中标函B.投标保函C.监理合同标准条件D.监理委托函2.【问题】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纲领性的法律文件是( )。 A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B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C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D双方共同签署的修正文件【解答】答案是A。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由三部分组成: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建设

12、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其中,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是总协议,是纲领性的法律文件。这里要注意,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的称呼,尽管作用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协议书的作用相同,但称呼差别较大。3.【问题】某监理合同中,出现了“需遵守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约定,该约定应写在( )中。 A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B中标函 C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D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解答】答案是D。选项A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是一份标准的格式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在有限的空格内填写具体规定的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其中明确了监理工程的概况、支付监理报酬的期限

13、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愿意履行约定义务的意思表示,不包括与“需遵守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有关的空格。选项B中标函是一个简短的通知,告知中标的结果,其中不包含合同的具体约定。选项C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是不能被改变的,各个委托人、监理人都应遵守。选项D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是对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因为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规定得比较笼统,在签订具体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时,结合地域特点、专业特点和委托监理项目的工程特点,对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需遵守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属于对合同条款的补充,因此应该写

14、在专用条件里。并且教材上也是采用了这个例子。4.【问题】施工合同的组成文件中,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使之与通用条款共同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约定的文件是( )A.协议书B.专用条款C.标准条款D.质量保修书【解答】答案是B。这四个文件中,标准条款是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不是施工合同的组成文件,因此C答案是错误的。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纲领性文件;质量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一个附件,主要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进行约定;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5.【问题】按照施工合同示

15、范文本规定,当组成施工合同的各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矛盾时,应按( )顺序解释。 A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 B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履行中的变更协议 C合同履行中的洽商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 【解答】答案是C。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把这个顺序背下来就可以准确回答这个问题了,但这不是一个好方法。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的确定是有一定的理论依据的,从时间先后来看,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越是后形成的文件,其解释顺序越优先。因为后形成的文件可以改变以前形成的文件。6.【问题】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对合同双方

16、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 )。 A投标书及其附件 B招标阶段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解答 C资格审查文件 D工程报价单 E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变更协议 【解答】答案是ADE。凡是构成能够构成施工合同的文件都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选项ADE都是构成施工合同的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阶段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解答都是在招标投标阶段形成的用来提出投标要求和投标细节规定的文件;因此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对发包人则没有约束力。而且此时合同尚未订立,对合同双方自然没有约束力。【复习提示】在复习的时候要注意合同文件和合同范本的差别,由于这个差别的存在,其组成也就不同。合同文件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记录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合同文件

17、是合同的载体,是组成合同的文档的总称,或者说是双方订立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具有规范性指导性的合同文本格式,在合同示范文本中一般都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和样式,这样就可以供当事人签约时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只是一个参考,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而言,合同范本不具有法律效力。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难点解答4知识点:合同担保1.【问题】合同担保方式中,既可以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又可以用第三人的财产作担保的方式是( )。A.保证 C.留置B.定金 D.质押【解答】答案是D。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或权利

18、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问题】依照担保法规定,()不能作为保证合同的保证人。A幼儿园B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C学校D企业 E医院【解答】答案是ABCE。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问题】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采用保证方式进行担保时,( )。A.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B.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

19、人,明确保证人,保证人向债务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C.保证人与债务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D.保证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解答】答案是D。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4.【问题】在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中,不能作为抵押的财产包括( )。A.土地使用权B.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C.土地所有权D.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E.依法被监管的财产【解答】答案是BCE。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土地

20、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它财产。5.【问题】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 )。 A担保财产是否为第三人的财产 B担保财产变卖后的剩余部分是否归债务人 C担保财产是否转移占有 D债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解答】答案是C。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

21、履行的担保。【复习提示】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抵押: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2.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变卖抵押物的价

22、款中优先受偿。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4.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它财产。5.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1.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

23、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3.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动产质押合同的订立及其生效: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2)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的担保。权力质押合同的生效:自权力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4、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它权利。留置:1.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动产并享有处置该动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2.留置的使用范围: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定金:1.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2.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3.定金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

25、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4.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附: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难点解答5知识点: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问题】下列情形之中,()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A.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B.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C.因重大误解而订立D.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E.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解答】答案是ACD。 ACD属意思

26、表示不真实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因此可能遭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此类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害仅限于合同当事人,这也是判别此类合同与B、E项无效合同的主要判据。B、E项合同为无效合同,其特征是具有违法性,损害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特性,因此,自始无效,不得履行。2.【问题】下列情形中,()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A.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C.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D.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解答】答案是BCD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等手

27、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的。AE均属于无效合同法定情形。3.【问题】依据合同法规定,()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A一方以欺诈手段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解答】答案是 A。BCD选项均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4.【问题】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变更对自己合法权益有严重侵害条款的请求后,()。A当事人在仲裁机构裁定前可拒绝履行该合同B仲裁机构可裁定变更该合同C

28、仲裁机构可裁定撤销该合同D应移交法院判定变更该合同【解答】答案是 B。 A 仲裁机构裁定前,当事人无权拒绝,必须继续履行该合同;B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D当事人已向仲裁机构提出,就不再移交法院判定。【复习提示】1.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概念(1)无效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29、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3)一般情况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如果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但是未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方的利益,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无效合同的确认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合同当事人或其他任何机构均无权认定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无效合同的法律

30、后果(1)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为无效。履行中的合同应当终止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2)对因履行无效合同而产生的财产后果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以下方面: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4.关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2)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可变更或可撤销发生争议,只有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变更或者撤销合同。(3)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是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当事人如果只要求变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31、构不得撤销其合同。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难点解答6知识点:关于承诺1.【问题】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有()。A.超过期限发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答复B.承诺对要约内容做了非实质性改变,要约人同意C.承诺对要约内容做了非实质性改变,要约人反对D.延误到达的承诺,要约人通知不接受E.延误到达的承诺,要约人未通知不接受【解答】BE。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它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

32、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2.【问题】以下()属于承诺。A.投标B.接到中标通知书C.发出中标通知书D.出售招标文件【解答】C。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3【问题】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A.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B.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C.承诺通知同时到达受要约人D.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E.承诺通知同时到达第三人【解答】BD。承诺只能撤回,不可以撤销。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复习提示】1.承诺应该具备的条件

33、:承诺是受要约人做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而要约是要约人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具备以下4项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只能向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内 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不具备上述任何一个条件,这种行 为都将被看作新要约,而不是承诺。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反对或者要约人表明不得对要约内容作任何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以承诺的内

34、容为准。3.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超过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外,为新要约。4.承诺的期限:承诺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视要约的方式而定。(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达到。5.承诺的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6.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只能撤回,不可以撤销。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7.对于承诺超期的处

35、理合同法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时候就超期了,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按照新要约来处理,但是要约人及时承认该承诺有效的除外;另一种情况是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时候没有超期,但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这种承诺一般认为是有效承诺,但是要约人及时否认该承诺有效的除外。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难点解答7知识点:合同中期限的概念及缺陷通知期阶段的合同管理1.【问题】FIDIC施工合同条件以()作为衡量承包商工期是否违约的标准。A.合同有效期B.合同工期C.缺陷通知期D.施工期【解答】答案是B。合同工期由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商在投标书附录中承诺的工期)

36、和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承包商原因的延误,经工程师批准顺延的工期构成。将合同工期与承包商的施工期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可判定承包商:提前竣工、按期竣工、拖期竣工。因此,应选B项,其余各项为干扰项。2.【问题】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工程师颁发(),证明承包商完成全部施工义务。A.解除缺陷责任证书B.履约担保C.工程移交证书D.履约证书【解答】答案是D。施工合同条件中的承包商施工义务包括永久工程的建造施工和交付业主的永久工程维修施工。按合同履行的过程,缺陷通知期满,承包商的施工义务履行完结,因此,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工程师在最后一个缺陷通知期限期满日期后28天内颁发履约证书,以此证明承包商完成全部施工义

37、务。A、C是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要注意版本的不同,说法上也不同。B项为干扰项。3.【问题】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的缺陷通知期,是指()。A.合同签字日至结清单生效日B.开工日至颁发接收证书日C.竣工日至颁发履约证书日D.开工之日起至颁发履约证书日止【解答】答案是D。缺陷通知期,即国内的施工文本所指的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4.【问题】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基准日是指()的日期。A.提交履约保函的日期B.递交投标书截止的日期C.递交投标书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D.签署协议书的日期【解答】答案是C。【复习提示】1.合同工期:合同

38、工期是一个法律术语,仅用来判断承包商是否按期完成了工程。合同工期并不是合同中写明的日历工期,而是等于合同中注明的日历工期天数加上非承包商理由而由工程师批准的顺延工期天数。采用施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可以用于判断承包商是否按期竣工还是提前竣工或是拖期竣工。2.施工期: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开工令”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商的施工期。3.缺陷通知期:即国内施工文本所指的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竣工日期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至合同约定的缺陷通知期满)。合同工程的缺陷通知期及分阶段移交工程的缺陷通知期,应在专用条件内具体约定。4

3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结清单”生效日止,施工承包合同对业主和承包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颁发履约证书只是表示承包商的施工义务终止,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结束。5.履约证书:履约证书是承包商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施工义务的证明,因此该证书颁发后工程师无权再指示承包商进行任何施工工作,承包商即可办理最终结算手续。缺陷通知期满,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业主应在颁发证书后的14天内,退还承包商的履约证书。缺陷通知期满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还存在影响工程运行或使用的较大缺陷,可以延长缺陷通知期推迟颁发证书,但缺陷通知期的延长不应超过竣工日后的2年。6.履约证书与最终结算:颁发履约证书后

40、的56天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最终报表草案,以及工程师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接到最终报表和结清单附件后的28天内签发最终支付证书;业主应在收到最终支付证书后的56天内支付;只有当业主按照最终支付证书的金额予以支付并退还履约保函后,结清单才生效,承包商的索赔权也即行终止。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难点解答8知识点:合同的履行1.【问题】某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因交货地点约定不明,供货方应于履行期限届至时()。A.通知采购方提货B.发货到车站货场C.送货到采购方仓库D.送货到施工现场【解答】答案是A。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题干上也没有提供事后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合同有关条

41、款(如交货方式,自提代运,送货)和交易习惯,只能按合同法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按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建筑材料属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是供货方,因此,采购方应在供货方所在地提货。发出通知是本着诚实信用履行原则,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所以应选A项。B、C、D项均属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法规定。2.【问题】在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逾期付款又遇到标的物的价格发生变化,则处理的原则是( )。A. 遇价格上涨,按原价执行;价格下降,按新价执行B. 遇价格上涨,按新价执行;价格下降,按原价执行C.

42、无论价格上涨还是下降,都按原价执行D. 无论价格上涨还是下降,都按新价执行【解答】答案是B。逾期付款的问题,处理的时候本着一个“谁有过错,谁受损害”的原则。本题中,付款迟了,就要多付,因此价格上涨,按新价;价格下降,按原价。3.【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工程师接到承包人延期开工申请后,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的时限为( )。A. 24小时B. 48小时C. 7天D. 3天【解答】答案是B。工程师审批开工的期限是48小时,要注意合同中其他类似的时限。4.【问题】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履行中,因故发生变更或违约时,关于设计费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A. 委托人因故要求修改设计的,需增付相应设计费B

43、. 委托人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承包人不退还已多付的设计费C. 委托人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的,承包人需要退还已多付的设计费D. 因委托人未按期提供设计所必须的资料而造成窝工的,应增付设计费E. 委托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解答】答案是ACDE。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按照设计任务的50%划分设计费的支付:设计工作尚未开始,不返还定金;设计任务完成不足50%时,按照50%的设计费支付;超过50%时,按照全部的设计费支付。【复习提示】1、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1)质量要求不明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作为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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