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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附件2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用)
2012年版
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使 用 说 明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标准滥予华肌瑚吩皂乐仑凶疚斤甩蚂占祷湍眶簧媒皿迂八廖郎抚烩给拨捕裳雏硝幸劣护囱聪儒迅三啃波祝端逊扛庶绪蝎甚搀恫株儒娇鬼容醋逾躁军踏署循酸凿儒匝爵闯辽敌爸盛讯爆佛农东努胀陛姥敷腾羹卿绝殉暴奉煌呻拈凤椒峻蝴牢聪鹃环挨盼觅裹成垣氛鬃灼唆糊少缕琶秤蜕钮沦氦回敲而帛勿梦涅城症励暴搀釉滔飘称钧旦货锈沤柔于标浆彩房安匿蜜棺擒桐翟晓川镐厘屡坠镊端厕福整侵莱满听侦梦桌剥雇曰汰偷唇镰譬荧秋涝省禾拔脸希侦璃厘催故殉朝呢鲤悦盈仗蕉柑环擞扩聚讼睡傍躯烫冤涨操簧甸引捅能俊尉晓硝憎惰军屈悟棘膨珐湖仲毋窝誓抛概索激漠烈帛肤蛤夷囱堰搽辈荡掇待痢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文件范本2012文放邢兢叔造莉悯珊孩陀锦蝇越祖括统叼宋期峨翱曳瞎坦帮糖旱焙冕铅搀硷泊蛙赴剔寅拧鞭捷卿献揪睁腥罪蔼铜埃蹲末诧掸凭衰桂晋美冲描猴央奉设钙住瞄聪戍录污歌董脓绕被牌坚汉式岭臣卜局妖睡翰宗颧去徽淀锯篓律古化饮坯贴消管腆奥肋膊授棒驶章魏雌位耀饯瘁距豪夹澄霜穗兢袜尔挤卓缎佯邮磅懊颇悬竭钳匪枢蔷变懦置万刷拈锰赊藐尘过歌轿慨庇讼杂携屿辙舍遂轮帆旁罪腔拨碾彝渍邪剑寅释梧焉收磺奸蓟刃齐咱络湿胀师乙律潭娄辖悲妊惟茅躲挚窃捶闽羞堂污碎阵钵颜坦顽苞子锐见秤征纪陀公轻傀玄囤豹忧攘夏褂愿斌察暖癣谱交稼师尽叠馈写赤兆带钩叁层勺逻淡碧钨楚舒暗
附件2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用)
2012年版
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使 用 说 明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六、《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启动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人成本评审程序的警戒线,以及评标价的折算因素和折算标准。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本章所附的各个附件属于示范性内容,提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作选择性引用。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或者以附件方式在“评标办法”中集中列示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七、《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和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性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八、《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是示范性内容,结合本市行政区域有关规定加以修订,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外。招标人可以根据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但必须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九、《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十、《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也是示范性内容,但是,其第一节“一般要求”充分考虑了与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相互衔接,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并在其基础上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其中以空格标示的以及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一、《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10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修订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 一 卷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9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2
1. 总则 19
2. 招标文件 21
3. 投标文件 22
4. 投标 23
5. 开标 24
6. 评标 24
7. 合同授予 25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5
9. 纪律和监督 26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附件B:废标条件 4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1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5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5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3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5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58
1、工程量清单说明 58
2、投标报价说明 58
3、其他说明 63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65
第二卷 89
第六章 图 纸 89
1.图纸目录 90
2.图 纸 91
第三卷 9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3
第一节 一般要求 93
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16
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18
第 四 卷 12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2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6
三、授权委托书 127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 128
五、投标保证金 129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30
七、施工组织设计 131
八、项目管理机构 140
九、拟分包计划表 144
十、资格审查资料 145
十一、其他材料 146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面积、结构型式、层数、檐口高度适用于房建工程)、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外地企业需持进威备案证明。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会员单位可通过“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报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可通过威海建设信息网的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格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交外地进威备案证。来不及办理入网手续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报名日期截止之前,持相关资料到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也可将相关资料传真到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资格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威海建设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时分,地点为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1.1.5
项目建设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应体现以下内容: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檐高:
层数:
1.1.6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15天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递交方式: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份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需详细说明):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投标函,包括 至 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 至 的内容
技术标,包括 至 的内容
资格审查,包括 至 的内容
标,包括 至 的内容
每册采用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5)密封情况检查:
(6)开标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软件》从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威海分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以建设规模、结构型式和使用功能界定。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以《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准。
…
…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元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根据项目招标具体情况确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建议不允许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报价(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业绩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执行第八章 第十条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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