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需方向供方购买“ ”牌铝合金建筑型材事宜,订立合同如下,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需方向供方订购总量为约 吨的铝合金的建筑型材其产品要求和价格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系列
表面处理方式
颜色
单价(元/吨)
备注
6063T5
隔热幕墙系列
粉末喷涂
SY8167TS70
铝锭价+5800元铝锭价为11300 元,合计单价17100元
约计10吨
6063T5
普通喷涂系列
粉末喷涂
SY8167TS70
铝锭价+4800 元铝锭价为11300元,合计单价16100元
约计4吨
备注:
1、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GB/T5237-2004的要求。
2、颜色以甲方确定的样品为准。
3、产品代号:基材壁厚、规格、长度、数量详见订货清单。
4、需方对已报的定单如需减少或取消,造成供方产品报废的,应按实赔偿给供方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每吨根据供方价格表的加工费标准确定赔偿标准,在双方确认处理数量后计算赔偿标准。供方开具收据,传真给需方,同时赔偿费需转入需方应付账款。
5、需方自向供方报单订货之日起40天内须提完所定货物,否则每超一天,供方将按10元/吨标准计算向需方收取滞提仓储费及产品资金占用费,并在发货结账时直接计入货款。
6、所有产品按照订单加工,不得随意增加尺寸,未经需方许可随意增加尺寸由供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标准:
包装物重量占总重量的3%(收缩膜)
第三条 :供方随货提供如下资料:
成品出仓磅码单、质检报告、合格证。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计量单位:元/吨。
2、定金:需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当天向供方支付 万元作为型材定金。
3、结算方式: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4、付款方式: 现款现货。
第五条:交货要求:
1、交货地点:需方仓库、卸货由需方负责。
2、交货方法:供需方交接人员共同对货物验收,验收无误后,需方在成品出仓磅码单上签名确认,即为交货。
3、交货期限:在供方收到需方确认的订单之日起后2016年4月6日送到甲方工地。
第六条: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十 吨以上免费送货。
第七条:验收标准:GB/T5237-2004按验收。
第八条:异议的处理:
1、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包装材料(保护膜)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供方接到需方书面异议3日内予以解决。
2、产品按GB/T5237-2004国标验收,需方对供方提供的型材提出质量异议可到型材质量检测权威机构进行检测,若确认属型材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具体赔偿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由济南市法院起诉。
第九条 :供方责任:
供方应按需方的送货计划送货。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由济南市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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