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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口腔加盟协议.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560809 上传时间:2024-05-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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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永康口腔加盟协议加盟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YK甲方:北京永康弘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程春霞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前 言(A)甲方以“诚信、创新、专业、服务”为连锁事业之经营理念,致力于发展口腔专科门诊“永康怡佳口腔” 连锁店,竭诚为北京市的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B)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望,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信任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加盟甲方“永康怡佳”连锁系统,达成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章 加盟合作的定义1、“永康怡佳连锁系统”是甲方建立和管理的全国口腔专科门诊服务系统,是公司的注册

2、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培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运营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永康怡佳连锁系统”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授权,其他一切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使用。2、本协议“加盟合作”涵义指:在乙方赞同甲方的连锁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并愿意遵守甲方有关连锁经营的全部规章条款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永康怡佳口腔连锁系统”成员,在经营中可以使用“永康怡佳”的商号、商标并享受该系统所包含的所有服务。3、经“特许”授权使用永康怡佳统一商号,按永康怡佳统一商业模式,在甲方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规范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乙方违规服务造成

3、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使用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永康怡佳连锁系统”的加盟成员,乙方享有使用“永康怡佳连锁系统”并接受相关服务的权利,但该项权利只能在双方已确定的乙方位于 省 市 区 的加盟店中使用。2、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永康怡佳”商标(包括文字和图形)和商号(包括外观设计),但乙方只能在第5条定义地点的加盟店内及店外的招牌上使用,不得在与加盟店无关的其他任何固定场所或非固定的场所使用。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第二章第1条定义地点的加盟店无法继续运营,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可另选一间店铺继续经营,本合同规定的内容继续有效。第三章 加盟费用1、乙方应于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加盟店加盟费

4、 元( 拾 万 仟 佰 元正)。加盟金的支付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该费用是“永康怡佳”商标、商号和商业模式的使用费。乙方扩大营业面积需征得甲方同意;2、乙方在加盟甲方后,同意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并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在卫生许可 证下发的前半年每月需向甲方交纳实际营业额的2%作为管理费,在卫生许可证下发半年 后每月应向甲方交纳实际营业额的4%作为管理费;3、乙方应将加盟费以现金形式交到甲方财务部门或汇至甲方指定的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北京永康弘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东单支行账 号: 0124014170001595地 址:邮 编:电 话: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1、甲

5、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2、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3、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设备、卫生环境、人员配备有建议和决定权4、甲方有权按时向乙方收取管理费5、 甲方有权到乙方加盟店检查所有经营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本公司合同的约定。如有不符合的,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一定额度的罚款,以确保乙方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作6、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或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损害了甲方的利益和形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并收回授权7、甲方对乙方提供连锁经营的相关技术、店面管理、网络技术、财务管理等全方位指导与培训甲方义务:1、

6、 提供商号、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使用2、 甲方为乙方提供标准化店面装修设计指导,其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制作费用和相关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3、 甲方应按照乙方所加盟的级别配送相应物品(附清单)。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4、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经营所需的永康怡佳连锁管理系统软件套5、 甲方提供免费培训,乙方需提前15天向甲方申请。甲方委派专业工作人员协助开业及员工培训。(派出人员工资由甲方负责。车旅费、生活、住宿费用由乙方负责,时间为715天。工作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6、 甲方长期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的培训,以及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7、 甲方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

7、工商营业执照,但不负责垫资或资金提供8、 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人员招聘、后勤维修、公共关系维护等服务乙方权利:1、获得甲方指定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2、在经营管理中获得甲方专业服务3、享受甲方进行品牌广告宣传而获得的经济效益4、乙方拥有独立自主的财务权利5、甲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义务:1、 遵守甲方的经营制度、规范,接受甲方指导及监督2、 乙方在经营中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甲方利益或者发表对甲方不利的言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将加盟店转让或营业场所搬迁、办理分支机构等,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3、乙方应保证合理使用 “永康怡佳”商标,未经甲方许

8、可,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将其用于永康怡佳口腔特许经营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服务上。乙方如需自行制作相关标识用品,须事先报甲方批准,严格按甲方的规定设计制作,通过甲方的审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4、如乙方需要开展新技术业务,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具体服务规程及利润分配方案经由双方事先商订5、乙方加盟后需与当地工商、税务、卫生部门保持汇报工作,保证合法经营6、因乙方加盟店有违法行为,而被卫生监察部门、市场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查处,必须为其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7、加盟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后,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不得以任何方式再使

9、用上述甲方特许事项,或以相似的方式达到混淆目的,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该行为进行赔偿。如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合作期间无违约行为,可继续使用该品牌。但需按规定交纳管理费用8、乙方每月需按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如逾期,按照每逾期一天200元处罚。如逾期超过1个月,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五章保密条款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各种手册、文本及各种规章制度所涵盖的内容均为商业秘密,乙方对此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上述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2、乙方不得将甲方的销售、盈亏、资金运作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向第三者泄漏。3、乙方承诺在整

10、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所知道的甲方信息、知识、经营方式等向他人透露第六章 风险负担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证照无法办理或者未办理完毕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及退还加盟商所付款项。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证照延期办理、无法办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3、在乙方加盟的3个月后,如未办理完毕卫生许可证的,乙方可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因经营活动所受的罚款由甲方承担。第七章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甲方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的规定,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任何费用,还可追究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2、由于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赔偿。 第八章 其他事项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11、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建议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自己的财产和雇员投保。如乙方决定投保,其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和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从事与永康怡佳口腔经营模式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全部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其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10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等双方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克服的事件4、合同终止后,双方处理往来账务,各自所属商品自行处理,甲方不负责乙方经营商品及设施的处理。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经管的店面出现纠纷、债务、债权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6、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后续约时不再交纳加盟费,但仍需交纳管理费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协议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9、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北京永康弘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章): 签字(章):日期:2006年月日 日期:200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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