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买卖委托协议书一、背景与目的1.1 甲方为拥有特定不动产所有权或代表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人,拟将该不动产出售。1.2 乙方有意购买该不动产,并愿意委托甲方代理办理相关买卖手续。二、协议内容2.1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寻找适当的买家,并代表乙方与买家进行买卖合同的签订。2.2 乙方授权甲方进行与该不动产出售相关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议定、履行法定过户程序等。2.3 甲方代表乙方与买方协商和签署有关该不动产买卖的合同,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2.4 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买卖合同成立且过户完成之日止。2.5 甲方应尽快将符合乙方要求的买家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的合理时间内办理过
2、户手续。2.6 乙方同意支付相应的佣金给甲方作为代理服务费用。佣金数额为买卖双方达成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格的百分比。三、声明与保证3.1 甲方声明自身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代理买卖不动产的行为。3.2 乙方声明自身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签署本协议书,其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不受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限制。四、违约责任4.1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协议项下委托代理服务费用的百分之十。4.2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对方遭受财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五、不可抗力5.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2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情况。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6.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以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七、附则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