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买卖协议书甲方:【买方姓名/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买卖不动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买卖不动产标的1.1 乙方同意将其拥有并合法权属、位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以下简称“被转让不动产”)出售给甲方。1.2 被转让不动产的基本情况、所在位置及面积等详细信息已在协议附件中以文字方式详细列明,并由双方共同确认。1.3 双方承认不动产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文件,并同意在交易完成后办理相关过
2、户手续。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2.1 乙方同意将被转让不动产的标价确定为【交易价格】,具体金额为【交易价格数字及币种】。2.2 甲方同意按照约定的交易价格进行支付。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明细】。2.3 甲方应按照支付方式明细的约定,在【支付期限】内完成支付。三、交付及过户3.1 乙方保证被转让不动产的权属真实合法,并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后【交付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3.2 甲方同意在【交付期限】内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并自【交付期限】起对被转让不动产享有所有权及占有权。3.3 双方同意在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时,承担各自应负担的税费及费用。四、不动产瑕疵及保证4.1 乙方保证被转让不动产拥有真实的完全所有权
3、,不存在他人对不动产提出的权属争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权属争议,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2 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接受不动产的实际情况,不再对不动产存在任何异议或瑕疵进行追究。4.3 双方同意,在过户完成后,乙方对在买卖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及限制予以相应的赔偿或解决。五、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项,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5.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六、变更及解除6.1 本协议任何一方希望变更协议内容时,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并签署变更协议。6.2 乙方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如因误操作、错误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动产权属丧失或其他严重影响交易的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七、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如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出现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协议生效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正本共【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执一份,附件与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附件:被转让不动产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