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甲方:(详细填写甲方信息)乙方:(详细填写乙方信息)鉴于甲方(以下简称“业主”)拟委托乙方(以下简称“监理人”)对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监理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监理工作范围1.1 监理人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监督检查。1.2 监理人有权提出合理的监理建议,并在监理过程中协助业主解决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1.3 监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标准的要求,进行监理文件的编制、报告的撰写,保持项目监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第二条
2、权利和义务2.1 业主应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必要信息和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2.2 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并保证监理人正常履行监理职责。2.3 监理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监理工作,并向业主提供监理文件和报告。2.4 监理人应保守业主商业秘密和项目信息,不得私自披露或利用。2.5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互相信任、支持、配合,共同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争议解决3.1 双方如对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4.1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4.2 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有需要解除的情况,可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其他约定5.1 本协议的成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日期:年 月 日乙方(盖章):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