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监理招标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招标人):甲方全称乙方(监理人):乙方全称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监理招标,乙方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建筑工程的需要,制定招标文件并发出招标公告。2. 甲方应提供建筑工程资料、相关文件和必要的配合,以供乙方进行监理招标工作。3. 甲方应根据监理招标结果,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中标候选人,并与中标候选人签订监理合同。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参与甲方招标工作并提交监理招标文件。2. 乙方应保证监
2、理招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合法性。3. 乙方在监理招标过程中,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平、公正地进行。4.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中标候选人的评审和签订监理合同的工作。5. 乙方应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并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第四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招标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保密。2.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选择中标候选人或未按时签订监理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 若乙方未按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或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盖章): 日期:乙方(盖章): 日期: 此为正本,共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