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监理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计划开展建筑工程,并为了保证工程进展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现就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建筑工程进行监理服务,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监理内容1.乙方将根据国家及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合规性。2.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出具监理意见和报告。第二条 监理义务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监理管理的法律、法规,并按照职责和标准履行监理职责。2.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过程,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
2、进展情况、质量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3.乙方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规、安全隐患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第三条 服务期限1.本协议签订后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2.乙方应在有效期内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工作安排,完成监理服务。第四条 服务费用1.甲方应根据监理服务内容和工程规模支付相应的监理费用。2.具体的监理费用标准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提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改正违约行为,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